可以说,在我们的生物特性不变的前提下,我们对世界的整个认识完全建立在我们现有的感知和我们所产生的思想之上。我们的思想与感知完全依赖于我们的感官、大脑以及其他身体机能。即使是我们称之为“观点”的事物,无论它来自哪里,也是建立在我们对于眼睛所能看见的事物的认知之上的,后者则是人类进化所获得的肌体功能的一部分。
我们当然可以在抽象的思考中,想象超越那些将我们束缚在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的种种限制,以及控制我们分辨与认知能力的肌体功能。我们甚至可以想象一个世界,在那里我们除了可以感受到光、声、热、气味、味道、触觉以及其他可以感受到的信号外(如我们现在所能做到的那样),还有其他感觉,但是我们将很难具体描绘出在那样一个不同的感官空间里世界会是什么样子。我们的思维以及扩展思维的能力,也面临同样的限制。我们对于外部世界的认识如此依赖于我们的经验和思维,以至于超越这种局限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能以更全面的视野来部分或者完全克服位置带来的局限性。同样(如在选择正义理论的关注点时),我们可以合理地选择比较的对象,而不是先验主义的乌托邦理想。拓展比较性是创造性的认识论、伦理学和政治学研究的一部分,并已经在世界思想史上产生了许多重要的影响。完全脱离个人特征的“涅槃”不是我们所要关注的唯一问题。
位置带来的幻象会对正义的诉求造成严重的障碍,克服这种障碍需要拓宽评价的信息基础。这也是亚当·斯密要求系统地采取不同的位置,包括来自远处的视角的原因之一(见第6章)。尽管我们可以通过精心地采用“开放的中立性”这一方法来实现许多目标,但要从位置视角顺利进展到“纯粹客观的视角”,则很难获得完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