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第一个主题——交流与人际理解开始,这也是公共理性的核心问题。我们的语言反映了不同的关注点,而我们的道德评价便是以这些关注点为依据的。尽管这里存在大量的事实与价值之间的牵连,但维维安·沃尔什(Vivian Walsh)却敏锐地观察到,“虽然‘事实与价值之间的牵连’是一种凝练的表达,但我们通常要面对的却是(正如希拉里·帕特南所清晰阐释的)三重牵连:事实、习俗与价值”[1]。对习俗的理解影响了我们对社会和道德问题的认识,这一点尤其值得强调。
葛兰西强调要使哲学中日常语言的作用显现出来,并且将这种认识论问题的重要性与他对社会及政治的思考联系起来。在关于“哲学研究”的一篇文章中,葛兰西论述了“一些初步的参照点”(some preliminary points of reference),并大胆地提出“完全有必要打消这样一种普遍存在的偏见,即认为哲学很奇特也很难,这正是因为它是由某一类专家或专业人士所专门从事的思想活动”。与此相反,葛兰西认为,“首先必须通过定义可用于所有人的‘自发哲学’(spontaneous philosophy)的界限与特点,来指出所有人都是‘哲学家’。”那“自发哲学”又包括什么呢?葛兰西列举的第一项内容就是“语言本身,它是那些坚定的观念和概念,而不仅仅是在语法上毫无内容的词句的总和”。这与用“人类学方法”(即斯拉法所捍卫的,并传授给维特根斯坦的东西)看待语言和交流这一观点的关联显而易见,并且它确实是葛兰西在《狱中来信》里所要表达的一个重要内容。
[4] Ludwig Wittgenstein,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Oxford:Blackwell,1953,2nd edn,1958).
葛兰西对牵连和语言规则使用的关注看起来似乎有点离题,但这对当代哲学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我曾经在其他地方[3]提到过,葛兰西思考的方向对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思想的重大转变起到了间接但又重要的作用。后者由于明显受到皮耶罗·斯拉法的影响,放弃了要去寻找一种对“图论意义”(picture theory of meaning)的完整描述,这充分反映在他的《逻辑哲学论》(1921)里。那种理论认为句子是作为事物状态的一种图画来表现后者的,因此一个论述与其所描述的对象在某种程度上必然具有同样的逻辑形式。
[1] Vivian Walsh,‘Sen after Putnam’,Review of Political Economy,15(2003),p.331.
[3] Amartya Sen,‘Sraffa,Wittgenstein,and Gramsci’,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41(2003).
[2] Antonio Gramsci,Letters from Prison,translated and edited by Lynne Lawner(London:Jonathan Cape,1975),p.324.See also Quintin Hoare and Geoffrey Nowell Smith(eds),Selections from the Prison Notebooks of Antonio Gramsci(London:Lawrence and Wishart,1971).
维特根斯坦1929年1月回到剑桥后(他早先是那里的学生,与伯特兰·罗素一起共事),对这种方法合理性的怀疑加深并逐渐成形。在这个转变中,剑桥经济学家皮耶罗·斯拉法(与维特根斯坦一样,他也在三一学院)起了主要作用。斯拉法受安东尼奥·葛兰西影响很深,并与之紧密合作(他们在葛兰西创办的《新秩序》(L’Ordine Nuovo)日报合作过,这是一个思想活跃的刊物,但后来被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府查禁了)。维特根斯坦后来将他的想法向芬兰杰出的哲学家亨利克·冯·赖特(Henrik von Wright)描述过,说这些对话使他觉得“像一棵被砍断了所有枝杈的树”。维特根斯坦的研究通常被分为“早期的维特根斯坦”和“后期的维特根斯坦”,而1929年显然是这两个时期的分界线。在他的重要著作《哲学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的前言中,维特根斯坦表达了他对“这所大学的一位教师,斯拉法先生,许多年来一直对我的思想不断批评”的感谢,并感谢他“对于本书最重要思想的启发”[4]。
事实上,正如大约80年前安东尼奥·葛兰西这位或许是20世纪最具有革新精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被监禁在都灵的法西斯监狱中时,在其著作《狱中来信》(Letters from Prison)中所写的:“某人在获得他对世界的理解时,他总是属于某个特定群体,而这个群体由具有同样的思考和行动模式的社会元素所构成。我们全都是某种成规的遵循者,总是大众中的人或集体中的人。”[2]
维特根斯坦还告诉他的朋友拉什·里斯(Rush Rhees,另一位剑桥哲学家),斯拉法教给他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以“人类学方法”来看待哲学问题。[5]《逻辑哲学论》试图将社会环境中所使用的语言和社会环境分开来看待,而《哲学研究》则强调那些赋予话语特殊意义的习俗和规则。这当然就是维维安·沃尔什所说的“三重牵连”,曾引起葛兰西和斯拉法的极大兴趣。很容易看出,这种视角与后来被称为“日常语言哲学”(ordinary language philosophy)——英美哲学的一个很大领域——之间的关联,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了“后期的维特根斯坦”的影响。[6]
[5] 在分析斯拉法和弗洛伊德对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的影响的同时,布赖恩?麦吉尼斯(Brian McGuinness)指出了“经济学家斯拉法的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观察事物的方法”对维特根斯坦的影响。See Brian McGuinness(ed.),Wittgenstein and His Times(Oxford:Blackwell,1982),PP.36—9.
[6]也许我在这里应该作一个简短的说明,是关于促使维特根斯坦从《逻辑哲学论》的领域转向《哲学研究》的一个关键时刻,这是一则时常为人所传说的佚事。据说,当维特根斯坦告诉斯拉法,了解一项陈述之意义的方法就是看它的逻辑形式,斯拉法用手摸了一下下巴,这明显是一个表示怀疑的那不勒斯手势,并问他:“这个逻辑形式是什么呢?”斯拉法(后来,我有幸先作为学生,后作为同事与同在剑桥三一学院的他熟识)坚持认为,这一传言即使不完全是虚构的(“我不记得有这样的事”),也只是个传闻,而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我经常和维特根斯坦讨论,我不需要用手来表达我的意思”)。但这个故事确实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在那不勒斯人的世界中,可以通过——并且只能通过——已有的规则和习俗(葛兰西的圈子曾经称之为“生命之流”)来解释用手抚摸下巴这个那不勒斯手势所传达出的怀疑(哪怕做出这个手势的是一个来自比萨,出生于都灵的托斯卡纳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