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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的理念 作者:阿马蒂亚·森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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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位置与契约论的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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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正如后面将要谈到的,托马斯·斯坎伦的“契约论”方法,与斯密关于公共理性的结构更相似。斯坎伦的契约论方法与罗尔斯的不同,但保留了斯坎伦所认为的“一种可以追溯到卢梭的社会契约传统中的核心元素”,即“为了找到一个其他人也可以接受的理由,而彼此均愿意调整自己的私人要求”(Scanlon,What We Owe to Each Other,1998,p.5)。这里对于契约推理的讨论是基于罗尔斯的理论,并不包括斯坎伦的“契约论”方法,但我在第8章“理性与他人”和第9章“中立缘由的多元性”中将回到这一点。

[5]更加完整的表述是“‘作为公平的正义’重塑了社会契约的信条……社会合作的公平条件被认为是参与其中的人所一致同意的,这些人是那些自由且平等的,出生在这个社会里并在其中生活的公民”(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第23页)。

正是这种“作为公平的正义”的契约论框架,使罗尔斯将初始位置中的思辨限定在一个政治上封闭的,其成员“出生在这个社会里并在其中生活”的群体中。[5](这里不仅没有程序性的障碍来防止地域偏见的影响,也没有系统性的方式使初始状态下的反思向全人类开放。这里的问题是,缺乏某种程序来认真地研究,哪些地方价值观一旦经过进一步审思,就有可能会是焦点群体中的人们所普遍具有的偏见和成见。

即使罗尔斯的“无知之幕”可以有效地消除焦点人群中不同个人的既得利益与喜好倾向的影响,它依旧未能动用“其他人的眼睛”(the eyes of the rest of mankind)来审视(用斯密的话来说)。要解决这个问题,所需要的就不仅仅是在地方的焦点群体中的“身份罩幕”(identity blackout)。在这一点上,“作为公平的正义”中封闭的中立性的程序设置可以被看作“褊狭的”。

事实上,罗尔斯也注意到了他这种具有地域限制的公正观的局限性,因为这种公正是某一特定国家或政体的人们所打造的:“在某个时候,一种关于公正的政治构想必须解决民族之间的公正关系,即我所说的万民法。”罗尔斯后来的著作《万民法》(1999)确实回答了这个问题。但是“民族之间的公正关系”与需要通过一个中立的程序来开放地审思任何特定的社会或政体的价值观及实践,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在缺乏任何程序来保证地方价值观受到开放审思的情况下,罗尔斯“初始状态”的封闭性将代价不菲。

[3] Smith,The 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III,1,2,p.110.

[1] A Theory of Justice(1971),pp.516-17.

为了避免误解,我首先要说明一下,这里所指的是罗尔斯为推出“公正原则”(以及通过该原则得出的“公正制度”)而采用的方法的局限性,我并非指责罗尔斯具有“地域狭隘性”(那当然是荒谬的)。这一质疑只涉及罗尔斯从初始状态达到“作为公平的正义”所使用的具体策略,而这只是他在政治哲学领域众多论著的一部分。例如,罗尔斯在对我们的个人偏好、优先排序与正义感进行论述时,对“反思的均衡”必要性的分析就没有这一局限。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罗尔斯对亚当·斯密的这一观点,即对“其他人的眼睛”所看到的事物保持开放的态度,会持赞同而不是拒绝的态度。作为一个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对来自不同地方的观点的兴趣是毋庸置疑的。[6]罗尔斯关于“公共思想框架”的重要性,以及需要“客观地看待我们的社会与我们在其中的位置”的分析[1],事实上都与斯密式的推理非常相似。[4]

[2] Ibid.,p.517.

但是人为地将其与外界隔离开来的“初始状态”这个步骤,无助于保证对社会习俗和地方观念进行充分客观的审思,这可能会对在初始状态下选择哪些规则造成影响。“我们的道德原则与信念在某种程度上是客观的,因为它们是通过假定(一个)一般性的立场而得出并受到检验的。”当罗尔斯说这话的时候,他是在尝试为进行开放的审思打开一扇门。然而后来,在同一句话中,他又通过要求遵循隔离出来的初始状态这样一种程序性的形式,“以及通过评价初始状态产生的限制对这些原则与信念所构成的支持”[2],而将这扇门关上了。

罗尔斯“初始状态”中的“无知之幕”是一个使人们超越其个人既得利益与目标来看待问题的非常有效的办法,但它对于确保开放地审思地域性的,可能是褊狭的价值观来说,却没有多少作用。从斯密对于超越地域偏见,甚至那些不易觉察的偏执的可能性怀疑中,即“如果我们不离开自己的位置,并以一定的距离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我们可以学到一些东西。因此在斯密的程序中,包括了坚持中立性必须是开放的(而不能封闭在地域内)等内容,因为“我们只有通过努力以他人的眼光来看待自己的情感和动机,或以他人可能持有的看法来看待它们,才能做到这一点”[3]。

[6]1991年,我首次阅读了罗尔斯《万民法》一文的初稿,并提出了一些看法。该文后来扩展为专著。作为回应,我于当年4月16日收到了罗尔斯友善和肯定的书面答复,他在信中写道:“我对世界社会,或者其可能性,抱有一种开放性的观念,当然这有多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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