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文学网 历代文学
收录来自古今中外 20 多个朝代,近 60个 国家的作者超 3万 人,诗词曲赋、文言文等作品数近 60万 个,名句超 10万 条,著作超 2万 部。

张作霖大传:一个乱世枭雄的崛起与殒落 作者:关河五十州 近现代)

章节目录树

公来何迟

上一章 下一章

为了充分做到“优礼相待”,王永江一到奉天,张作霖就派人上门邀请他到府中做客。虽然有袁金铠预先做了铺垫,但王永江对张作霖如此高规格的接待仍有措手不及之感,也不免疑心张作霖会在门口做点文章,为难为难他什么的,于是就对来人说:“张公门前戈戟森列,我这样的小官到了门口,万一门卫不让我进去,那该怎么办?”

同样,张作霖也经历过这样的心理变化,最早他不但曾轻视王永江这样的“大儒”,还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法律是人造的,怎能约束我呢?”一副浑不吝、我行我素的模样。后来他就知道这样不行了,也明白“儒”是个好东西,他用刘邦式的口吻对手下亲信们说:“我这个位置(指督奉)是得自马上,然而马上得之,却不可以马上治之。如果地方上有贤俊之士愿替我效劳的,我们应当不辞卑辞厚币以招之。”

取得奉天省的军政大权后,张作霖即宣布军人不能干政,军队应严守军纪,不准扰民害民,如果有谁敢故意违反,就以军法惩治。问题是再严的制度,最终都得靠人来执行。原省警察厅厅长宋文郁虽与张作霖是亲戚,又支持张作霖多年,但他与军队的高级军官大多认识,在维持省城秩序和纠察军队风纪方面,难免碍于情面,不能严格执行命令,汤玉麟士兵抢劫案即典型例子。

正是了解张作霖态度的变化,所以袁金铠才会再一次在幕主面前引荐自己的老友:“岷源(王永江)乃天下奇才,将军幕下诸君无出其右者。将军应直释小嫌,以就大业。”

张作霖本来也有要起用王永江的念头,只是因为原先轻慢和威胁过对方,怕王永江记恨在心,不肯投于麾下,当下就笑着说:“我哪是不愿意用岷源,主要是岷源不屑来屈就罢了。”他知道袁金铠与王永江的关系,因此又试探着追问道:“人家肯到咱们这里来吗?”

《史记》中说,有头戴儒生帽子的人求见刘邦,他会把人家的帽子摘下来,往里边撒尿。不过那说的是起兵初期,等到他立定取天下的志向,想往“汉高祖”的目标进军的时候,人家可是把有才的儒生当神一样供着的。

当时由于张作霖所属军队很大一部分出自绿林,所以经常有不法军人胡作非为,欺行霸市。城内虽有警察,但根本不敢管或管不了,比如段芝贵督奉时期,汤玉麟的士兵公然抢劫,警察出动抓住劫犯,而汤玉麟竟然会亲自带人把劫犯又给抢回去。长此以往,导致奉天的治安状况十分混乱。

王永江甫一上任,就将他在辽阳试行警政的经验推广于全省,开始在省城各处设立警务分驻所。警务分驻所相当于现代的派出所,原先军人横行街市已成习惯,自从有了“派出所”,他们的行动便处处受到限制和干涉。这些出身绿林的军人对此十分反感,他们骂警察为“巡警狗”,将“派出所”称之为“西瓜棚”,军警冲突事件因此一再发生。与此同时,以冯麟阁为首,一些军官也纷纷要求张作霖取消“派出所”,有人因此劝张作霖说:“你犯不上为王某得罪很多的人,请把王某调开吧。”

在张作霖的支持下,王永江一面对不法军人采取严厉惩处措施,一面对奉天省各县警务长的职权重新做了规定,并且要求认真执行,不得敷衍了事。

既然张作霖诚心诚意,王永江便放下顾虑,收拾整齐后前来将军署拜会。当他走到门口时,果然有人主动上前迎接,刚刚进入中门,等候多时的张作霖急步走下台阶,对王永江说:“公来何迟?”

袁金铠等的就是这句话,赶忙回答:“只要咱们对他优礼相待,言听计从,他也能来。”

王永江初到奉天,张作霖就明确说明,请他到奉天不是专办税务,而是办理一切政治。鉴于王永江在警政方面既有理论又有实绩,张作霖很快做出决定,用王永江替换宋文郁,主抓全省警务。

张作霖一听大喜。这时王永江正充任辽康税捐局局长,张作霖先让袁金铠写封信给他解释原委,继而又将王永江调到奉天任税捐局局长。

张作霖一边说,一边亲切地握着王永江的手,就像是多年不见的好朋友一样。随后,他又把王永江拉进内室,密谈了一天。虽然外人并不知道他们谈话的所有内容,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两人已尽释前嫌,王永江正式加入了张作霖的核心智囊团。

张作霖在跟冯麟阁争“奉天王”时可以百般忍让,但在这件事上却不肯让步,尤其是看到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理,省城治安情况已得到极大改善后,他反而对王永江更加信任。反对者们见状,也就只好把反感情绪都咽到肚子里,暂时敢怒不敢言了。

使者回禀张作霖。张作霖就像是那个已发现庞统是大才的刘备,早就迫不及待地要见到对方了,他立刻让使者转告王永江:“不要担心,我已经预先跟门卫讲过,你不会受到任何阻拦。”

王永江不徇私情的强硬态度最终让张作霖的那些老部下们坐不住了。在他们看来,军警是一家,警务处长、警务厅长都应该由军人担任,况且天下原本也是军人用枪杆子换来的,王永江凭什么功劳可以高高在上地来管辖军人?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