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半个世纪以来国内的学者也总想给老子和黑格尔“牵线搭桥”,生搬硬套地说老子思想富于黑格尔意义上的“辩证法”,好像这样一来就抬高老子的地位,这样一来我们老祖宗脸上似乎就有光彩。真是匪夷所思!
到底是黑格尔对还是老子对呢?我认为用不着什么哲学修养就可以得出结论。一个人如果老是躁动不安,不仅会一事无成,甚至还可能难享天年;一个国家如果老是动荡不宁,政局长期不能安定,成天在鼓噪着运动斗争,就会迅速走向灭亡。是以“静”来休养生息,还是以“动”来颠簸折腾,谁对谁错、谁好谁坏不是明摆着的吗?
其实,如果说老子真的有什么“辩证法”的话,他的“辩证法”也不是黑格尔式的“辩证法”。就拿“静”与“动”这一对矛盾来说吧,老子有他自己独到而又精彩的见解。我们从教科书上学到的黑格尔“辩证法”通常是这样讲“动”与“静”的:万事万物中“静”只是相对的、暂时的,而“动”则是绝对的、永恒的,任何事物都是通过矛盾运动而发生变化,矛盾双方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因而这个世界上永远不会风平浪静,只有无休无止的动荡和斗争在等着我们。老子对此却有决然相反的看法,《老子》16章说:“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他说自己从万物的生长发展中发现了这一特点:它们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各自又回归到了原先的起点,这一过程叫作“返本归根”,而“返本归根”的“本”或“根”就是“静”。世界上的“有”(万事万物)生于“无”(道),“动”来于“静”,“静”是纷纭事物的本源与本性,所以他说“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回归本根就是回到了“静”,回到了“静”也就是回归了本性。回归“静”的本性是万事万物不变的法则(“常”),能认识这一法则便是“明”。我们不妨用一粒小麦作比方,它通过发芽、生长、成熟、归仓,又回到原来小麦“静”的形态。万物都默默地守着自己的本性,静静地吸取大地的雨露精华,安享着各自天然的寿命,“静”是主宰和根本,“动”则是现象或表现,所以,“重为轻根,静为躁君”(《老子》26章),“清静为天下正”(45章)。
立身处世当然要守母以存子或守本以舍末,因此我们应该“致虚极,守静笃”(16章),力戒精神的动荡浮躁,永远保持心境的虚静恬淡,这样才能做到“以静制动”“宁静致远”。
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以西方人惯有的傲慢,用极端轻蔑的语调把孔子狠狠奚落了一番,他说“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西塞罗留下给我们的《政治义务论》便是一本道德教训的书,比孔子所有的书内容丰富,而且更好。我们根据他的原著可以断言:为了保持孔子的名声,假使他的书从来不曾有过翻译,那倒是更好的事”(《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19—120页)。这里顺便说一下,西塞罗只是希腊哲学的复述者,虽是个一流的雄辩家,却是个三流的哲学家。连三流的西塞罗也比不上,在黑格尔眼中孔子简直就不入流了。黑格尔对老子好像还能稍假辞色,认为老子的哲学尽管“仍是停在初级的阶段”,但多少还能把握一点“纯粹抽象的本质”(《哲学史讲演录》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2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