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叫布局、布白,是书法三大要素之一,指作品的整体构图,是构成书法艺术整体结构美的重要因素。一幅完整的作品,讲究字与字之间、行与行之间的大小、短长、粗细、向背、呼应、聚散、避让、疏密等。王羲之批评有的人的书法“状如算子(算盘珠子)”,就是批评其不懂章法。明董其昌《画禅室随笔·评书法》说:“古人论书以章法为一大事,盖所谓行间茂密是也。余见米痴小楷,作《西园雅集图记》,是纨扇,其直如弦,此必非有他道,乃平日留意章法耳。右军《兰亭叙》,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清代书法家何绍基曾很自豪地说:“我写不好一个字,但我能写好一篇字。”也是就章法而言。
古人把书法当作一个人思想、品德、情趣等的表现,汉代扬雄在《法言问神》中说:“书,心画也。”一个人书法艺术的高下与他的品格修养有很大关系。穆宗皇帝曾问柳公权如何将字写好,柳公权回答说:“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意思是说要把字写好,首先得有高尚的人品,否则无论如何都是写不好字的。“心正笔正”也就是“书,心画也”的最好注脚,成为重要的书法理论之一。
尺牍,本是木简的一种,比一般的竹木简宽一些,长约一尺,所以叫“尺牍”。后来,把往来的书札称为“尺牍”。因此,“尺牍”又成为一种文体,即书信的代名词。写书信和创作书法作品、抄写书籍不同,比较随意,因此书法也比较自然真率,许多名人尺牍,不仅可以从中窥见他们的思想,而且是非常好的书法作品,成为后人临摹的极好范本。
同一个字,不同的书家写出来差异很大;就是同一个书家,写出来也不一样。
篆隶变为正楷,点画的形式和写法增加了很多,归纳起来,大致有八种,而“永”字恰好包含了这八种笔画。所以就主张要学习书法,必先精研这八种笔画的写法,即“永”字八法。备八法之势,能通一切字。此法据说传自王羲之,还说王羲之曾精研“永”字八法十五年。后来,隋代王羲之七世孙智永传给虞世南。之后,广为流传。
把湿纸覆在石刻或钟鼎彝器、砖石瓦当等之上,再用墨或其他颜色颜料椎拓而成的图像文字。又称“脱本”或“拓片”。按椎拓的时期,可以分为宋拓、元拓、明拓、清拓等,由于石碑会随时间风化或遭人为破坏,所以越早的拓本往往越珍贵。
第一,一种中国特有的,以汉字为载体,通过对汉字点画、结体及章法的表现,以表达作者的情感与审美理想、审美趣味的传统艺术形式。它用柔软的毛笔书写,书写的对象是中国特有的既富含象形意味又是抽象符号的汉字。
自秦、汉以来,古人书法大多铸于金、刻于石。汉代以隶书入碑,北朝北魏、周、齐虽以正书入碑,但保留有隶书笔意,较为刚健厚重,有阳刚之美;而东晋南渡以后,南方所尊,多是墨迹及法帖,秀媚婉丽,有阴柔之美,因此,也形成了中国书法史上的两大派别。两宋至清嘉庆、道光之前,崇尚法帖,后阮元作《南北书派论》和《北碑南帖论》力倡北碑,包世臣继其说,崇碑之风大盛。世以碑学为北派,帖学为南派。
这是中国书法结体和章法的金科玉律。清代书法家邓石如说:“字画疏处可使走马,密处不使透风,常计白以当黑,奇趣乃出。”所谓计白当墨,就是把没有字画的空处,也当作作品中有机的部分来对待。一幅好的书法作品,是由有字画的黑和无字画的白合理分布,形成疏密相间、聚散相生、虚实相映、盼顾生姿的艺术效果,如同音乐的节奏变化、绘画中的经营位置。
中国书法作品,不外乎两大类,一是范铸于钟鼎彝器或刻于石上,一是直接书写于竹木简、绢帛、纸上。《说文》说:“碑,竖石也。”秦以后,在名山、宫庙、陵寝、墓圹等处立石,用以铭刻,记事颂德,其形制为长方形,上有弧形碑额,称碑首。秦代称为刻石,汉以后称碑。碑的正面叫“碑阳”,刻碑文;背面叫“碑阴”,刻题名;两边叫“碑侧”,也可以刻题名。许多优秀的书法作品,都是刻在碑上的。
对笔画转折处艺术效果的比喻。钗是古人别头发的头饰,用金属制作的钗可以弯曲,弯曲处仍然保留圆润饱满的样子,以比喻笔画在转折时,笔毫平铺,使笔画丰满有力。宋姜夔《续书谱·用笔》说:“折钗股,欲其曲折圆而有力。”
在蔡伦发明造纸以前,文字是被书写于绢帛或竹木简上的。简是用竹或木制成的长条形的片,书写文字以后,用绳编缀在一起,就是古代的书册,“册”字就是这样来的。有的简,是由书法造诣很高的书手书写的,就具有了法书的性质。近年从湖南长沙、湖北云梦、山东临沂和西北敦煌、居延、武威等处出土的大量的战国和汉代竹木简,有很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款识,本指刻、划、印、写在器物身上,能表明器物制作的年代、产地、用途、工匠、收藏者姓名的文字或符号,亦叫铭文。
指作书时运用毛笔的基本技法,是书法的三大要素之一,也是最重要的要素。自东晋王羲之到清代刘熙载,几乎所有书法家、书法理论家都十分强调用笔的重要性。王羲之说“夫字贵平正安稳,先须用笔”,唐张怀瓘说“夫书第一用笔”,明解缙说“今书之美自钟、王,其功以执笔用笔”,清冯班说“书法无他秘,只有用笔与结字耳”,都把用笔放在作书的首位。
第二,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方法和规律。通过笔法、结构和章法的表现,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包括执笔、运笔、点画、结构、布局(分布、行次、章法)等内容。例如,执笔指实掌虚,五指齐力;运笔中锋铺毫,点画意到笔随;结构以字立形,相互呼应;分布错综复杂,疏密得宜,虚实相生,全章贯气;款识字古款今,字大款小,宁高勿低等。
后世在书画上标题姓、年月乃至诗文题跋、创作缘由等,也称“款识”“题款”或“款题”。画上款识,唐人只小字藏树根石罅,书不工者多落纸背,至宋代,始记年月,也仅细楷,书不两行。元人从款识姓名年月发展到诗文题跋,有百余字者。至明、清题跋之风大盛,至今不衰。许多书法作品,都是由正文、款识、印三者构成的,缺一不可。
宋苏轼在《文与可画筼筜谷偃竹记》中说:“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其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意思是说,要画竹,得于平时多多观察,胸中已有竹的各种形态,等到要画竹的时候,竹的姿态影像已经如现纸上,这时候,只需要拿起笔来,把它描画出来就行了。在书法上,也有相似的要求,平时多看多临,把各种字的形态点画烂熟于胸,作书之前,执笔凝思,字的形状、大小、俯仰、欹正等等都已经现于纸上,然后奋笔疾书,才能得心应手,书写如意。王羲之在《笔势论十二章·启心章第二》中说:“夫欲学书之法,先干研墨,凝神静虑,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则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又称结构、结字、间架,是书法三大要素之一。汉字无论繁简,无论书体,都不外乎由点、横、竖、撇、捺等基本笔画组成,笔画的长短、粗细、俯仰、伸缩、向背,各偏旁的宽窄、高低、欹正等,搭配得当与否,是否合乎艺术规律和审美理想,决定字的美丑,决定所写之字是否能成为书法艺术中的一个元素。
这里说的印泥,指封泥。古人为防止机密文书、信函失密,在封缄文书时,在囊笥外加绳捆扎,在绳结处以胶泥加封,上盖钤印。也有将简牍盛于囊内,在囊外系绳封泥者。在紫泥上钤印,必须有力,方能深入。它大概还有一层意思,即不走样的意思。
书法的布局,没有成法可言,但因字体、大小、幅式、风格等的差异,有不同的要求。如正书与草书,中堂与斗方,条幅与扇面等。总之,以达到整体视觉的美感为目的。
对点画既刚健遒劲又秀媚婉转的比喻。唐欧阳询《用笔论》说:“刚则铁划,媚若银钩,壮则啒吻而嶱嶫,丽则绮靡而清遒。”
对竖画艺术效果的比喻。屋漏,雨水顺墙下流,不会一泄而下,必将顺凹凸不平的墙面蜿蜒下注,形成极为顿挫有力的痕迹。书法的竖画,就应当追求这样的艺术效果。这个比喻是颜真卿琢磨出来的。有一次,他向草书大家怀素请教笔法。怀素用夏云多奇峰、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和圻壁之路(墙壁裂开的痕迹)作比喻。颜真卿说:“何如是屋漏痕?”怀素很高兴地握着他的手说:“得之矣。”
以圆形为主的不规则形状的刻石叫碣。《后汉书·窦宪传》李贤注:“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著名的《石鼓文》,也被称为《猎碣》。
书病的一种,指笔画肥而无骨。清朱履贞《书学捷要》说:“夫书贵肥,其实沉厚非肥也。故肥而无骨者,为墨猪,为肉鸭。”
把法书摹刻上石或刻木,再把它们拓下来。这些刻石、刻木和拓本就叫法帖。书法真迹难求,即使是好的拓本都不易得,所以公私都有不少法帖摹刻。宋太宗淳化三年,命侍书学士王著将内府秘阁所藏历代法书刻为《淳化阁法帖》十卷,以拓本赏赐近臣,为法帖之祖。后来公私又有不少著名的法帖,如《绛帖》《潭帖》《大观帖》《群玉堂帖》《真赏斋法帖》《快雪堂法帖》《三希堂法帖》《兰亭八柱帖》等,对书法的传播和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
学习书法的方法。其实临和摹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临,指对照着学习的书迹、碑帖模仿。摹,是指影写,最常用的方法有两种,一是描红,将学习的书迹印成红色(或用双钩),学习者用墨将其填黑。一是用半透明的纸覆盖在学习的书迹上,在上面填写。临的优点是容易记住所学书迹的特点,缺点是不容易学象。摹的优点是很容易把学习的书迹写得非常相似,缺点是不容易记住。清代朱和羹《临池心解》说:“临书异于摹书。盖临书易失古人位置,而多得古人笔意;摹书易得古人位置,而多失古人笔意。临书易进,摹书易忘,则经意不经意之别也。”
也是对笔力雄强劲健的形象比喻,但不能照字面去机械理解。唐张怀瓘《书断》说:“王羲之书祝版,工人削之,笔入木三分。”后来《太平广记》、近人马宗霍《书林纪事》等都记载此事。其实这并非事实。笔不能入木,入木的是墨。墨入木的深浅,与笔力无关,而在于墨的多少。所以《宣和书谱》说,有人说王献之写的字“入木七分”,“然语类不经”,意思就是这话靠不住。不过,写字的时候,有一种想要达到“入木三分”的意识,对增强笔力是有好处的。
笔力雄强劲健的形象比喻。颜真卿《述张长史笔法十二意》说:“其用锋,常欲使其透过纸背,此成功之极也。”这种力,是功力,是巧力,是长期艺术训练所得到的能力。它使点画线条苍劲古朴,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在宋、元以前,指把纸或绢覆在书画真迹上,向光照明,在纸或绢上双钩,然后填墨而成,也叫“摹本”“响榻”宋、元以后,在称呼上与拓本不再区别,但仍旧是两种不同的方法。
有一些理论的东西,很抽象,不好理解,比如用笔的中锋行笔、藏锋之妙。用一些生动形象的比喻,就比较好理解了。唐褚遂良在讲到用笔时说:“用笔当如锥画沙,如印印泥。”张旭说他曾亲自在江边以锥画沙,“使其藏锋,画乃沉着。当其用笔,常欲使其力透纸背,此功成之极矣”。一般人讲锥画沙,说是“以锥锋画入沙里,沙形两边凸起,中间凹成一线”(《中国书法大辞典》),与书法何涉?正确的理解应该是,铁锥在沙里画过,阻力很大,必须力聚锥尖,方能画走。此与王羲之所说的鹅掌拨水等一样,是讲行笔有力,宜涩毋滑。
字人人都能写,但不是人人都写得好。法书,是指符合书法审美的要求、成功运用各种技法、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的书迹。
指书写时的八种不合要求的点划毛病。元李溥光《雪庵八法》有《八病》一章,把八病归纳为:1.牛头。指作点的时候,锋芒棱角太露,如牛头有角;2.鼠尾。指作撇或竖时突然变细,如老鼠尾巴;3.蜂腰。指作横、竖画或转折弯钩时,中间变细,两头粗大,如蜜蜂之腰;4.鹤膝。指转折处棱角突出,变得肥大,如白鹤之膝;5.竹节。指横竖画起笔生硬,收笔下按,中间较细而板,如一节竹竿;6.棱角。指起笔收笔及转折时棱角太露。7.折木。指起笔和收笔不正确的笔画,如折断之木;8.柴担。横竖笔画过分弯曲,如挑柴的扁担。
有两个含义。
任何艺术作品,都讲究结构完整,首尾呼应,气脉流畅,一气呵成。写文章主张“言有尽而意无穷”,音乐看重“此时无声胜有声”,都是说的这个道理。书法也讲究作品的完整性,讲究气脉流畅,点画虽然未必连贯,但感觉笔势未断,似断似连。古人又称之为“一笔书”。唐张怀瓘《书断》称赞张芝和王献之的书法说:“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其隔行。”就是笔断意连的意思。
八法包含:侧(点)、勒(横)、弩(竖)、趯(勾)、策(仰横)、掠(长撇)、啄(短撇)、磔(捺)。
王羲之爱鹅,传说他曾书写《道德经》,换了山阴道士的一群鹅。其实王羲之爱鹅,是与书法有关的,他通过对鹅的观察,体悟用笔的方法。他认为用笔要像鹅两掌拨水那样有力,运笔时要有如同对抗水对鹅掌的阻力一样,不可浮滑。清包世臣在《执笔图》中说:“全身精力到毫端,定气先将两足安。悟入鹅群行水势,方知五指齐力难。”
唐草书大家怀素曾经对颜真卿说:“吾观夏云多奇峰,辄常师之。”书法是一种比较抽象的艺术,许多大书家都是从生活中的一些东西中去体悟笔法、结体,尤其是风格韵味。所以才有“飞鸟出林,惊蛇入草”,“孤蓬自振,惊沙坐飞”的比喻,才有张旭见公主与担夫争道而悟笔法、观公孙大娘舞《剑器》而得神韵的说法。学书之人临摹名碑名帖固然重要,但也要在现实生活中汲取养料,这有一点像陆游所说的“诗外功夫”。
刻碑之前,先由书家用硃砂等红色颜料把字写在碑上,再由石工依样镌刻。后世又通称书写碑志为书丹。
什么是用笔?就是书写点、横等笔画时的正确方法。如书写时的轻重、疾徐、提按、顿挫。如“欲右先左”,“欲下先上”,“无往不缩”,“无垂不收”。如藏锋、露锋等等。
主要指章法而言,也包括一个字的笔画安排。清朱和羹《临池心解》说:“分行布白,为入手要诀。”又说:“其实分行布白,不外间架。间架既定,然后纵横变化,无不如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