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献之传世书迹有《洛神赋十三行》《地黄汤帖》《鸭头丸帖》《中秋帖》《送梨帖》《保母帖》《醉中令帖》《鹅群帖》等。
王献之(344-386),字子敬,小字官奴。琅琊临沂人。曾官吴兴太守,中书令,世称“王大令”。与其父并称“二王”,羲之称“大王”,献之称“小王”。
王羲之有七个儿子,个个都能书,最有名的,是最小的儿子王献之。据说王献之才七岁的时候,有一次正在专心写字,王羲之突然从后面抽他的笔,居然没有抽动。王羲之很高兴地说:“此儿当有大名。”
王献之对自己的书法非常自信,甚至认为超过父亲。谢安曾经问他:“你的书法比父亲如何?”献之回答说:“当然胜过家父。”谢安说:“可是外面的评论却不是这样的。”献之说:“那些人懂什么。”(见《晋书·王羲之传》)实事求是地说,献之之书比羲之是略逊一筹的。他的学生、刘宋时的羊欣《采古来能书人名》说献之书“骨势不及父,而媚趣过之”,应该是符合事实的。
王献之是以一生精力研习书法的。他很有头脑,曾经对父亲说:“古之章草,未能宏逸……大人宜改体。”(张怀瓘《书断》)他不满意于一切都和别人一样,所以自创新体。张怀瓘《书议》说:“子敬才高识远,行草之外,更开一门。夫行书,非草非真,离方遁圆,在乎季孟之间。兼真者,谓之真行;带草者,谓之行草。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其中间……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他的这种非草非行的新书体,被称为“破体”,又叫“一笔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