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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七柱 作者:T·E·劳伦斯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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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〇四章 全员到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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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清晨,我们在这片景色单调的地区搜寻了五十英里,搞不懂怎么会与同伴走失了。达希尔忽然由靠哈地的那一侧高叫,看到他们的队伍由东南侧绕过来了。他们很早就迷路了,所以就地扎营直到清晨。我的手下消遣他们的向导萨利赫族长,竟然在施来苏克瓦特与拜尔间也会迷路,就像英国人在大理石拱门与牛津广场间迷路般好笑。

我的骆驼从小到大都依阿拉伯模式走路,走起来屈膝扬蹄,每一步都比一般骆驼大一些,速度也快一些。巴克斯顿的骆驼依它们正常的速度而行,不受背上的人影响;他们隔着长靴与鞍座,与骆驼没有直接的接触。

所以,虽然我每次在出发时都和巴克斯顿并肩而行,到后来总会与我的五名随从遥遥领先。尤其在我骑着巴哈这峰骨架高大的骆驼时更是如此,这名字的由来是它曾被一枪打穿下颚,发出的鸣声类似巴哈。它的品种优良,但脾气急躁,几乎像是野生骆驼,也对慢条斯理地走路很不耐烦。它总是昂首阔步,令我手下那些亚格利人恨得牙痒痒的,因为它会累得他们腰酸背痛,但我则乐在其中。

到中午,我们在慕黑威尔角旁休憩了一两个小时,虽然今天的热气不会比埃及的八月天强,巴克斯顿仍不希望手下马不停蹄地赶路。我们放骆驼自行吃草,然后吃午餐,将由拜尔沿路跟来、一直栖息在我们汗湿的背上的苍蝇赶走,设法假寐一会儿。这时我的护卫队也赶了上来,他们为了担任载运行李这种低三下四的工作而怨声载道,装出一副这辈子不曾这么丢人现眼的模样,还高声喊冤,似乎生恐世人听不见他们在抗议我对待他们的暴虐无道。

那天晚上我们在盖代夫过夜。装甲车在我们停下时超越我们,那个谢拉雷特族的向导坐在车盖上,笑得合不拢嘴。一两个小时后,查基他们到达了,汇报全员到齐,一切平安。他要求巴克斯顿不要在路上当场宰扭断脚的骆驼,因为他的手下不断以路上见到的死尸为借口,要求停下来大吃一顿。

巴克斯顿改变他们的编制,将原来分为两连的正式建制打散。他改变行进的次序,所以不再如原来那般排成固定的队伍,而是依路况或地形迅速更换队形。他削减行李并重新打包,所以骆驼可以走得更快、更远。他将步兵原本每小时停一次的休息次数减少(以免骆驼觉得无聊),也不再那么注重梳理牲口。在以前,他们会打扮牲口,像照料京巴犬般梳理它们,每次休息时总是拿毛毯拍打骆驼的背峰,替它们按摩,如今都利用这空当让它们吃草。

透过打火石质的山头散发的热气所形成的海市蜃楼,一开始只看到一团斑斑点点的棕褐色队伍,在雾气中左摇右晃。待队伍走近些,这团雾气会分散成好几群,也是摇摇晃晃,时而聚合,时而分开。最后,直到他们走到我们前方,才能分辨出个别的骑士,像大水鸟般深陷在银白色海市蜃楼中。巴克斯顿英挺的身影走在前头,领着他那些晒得通红、笑容可掬、穿着卡其服的手下。

我们判断巴克斯顿会在哈地前方扎营,所以也朝那方向前进,但没看到营火,也没看到路上有足迹。我们登上山岭寻找,由赫尔蒙吹来的强劲北风扫过我们慌乱的脸庞。另一头的山坡黑漆漆、静悄悄,对我们已习惯烟雾、汗水或刚挖泥土的气味的城市人而言,这股冷冽的沙漠强风带着令人不安,几乎是危险的气息。所以我们往后退一段路,藏身在可遮风的山边夜宿。

他们骑骆驼的姿势千奇百怪。虽然鞍座相当粗陋,有些人还是可以坐得相当自然;有些则会将臀部往后翘,身体往前倾,活似阿拉伯村民;其他人则瘫坐在鞍座上,像是骑着马的澳洲人。我的手下眼见他们这副模样,显然很想嘲弄一番。我告诉他们,我可以由这三百人当中挑出四十名,比费萨尔阵营中任何四十名都还要善骑、善战、耐劳。

他们骑的是索马里骆驼,更是苦不堪言,这种骆驼最高时速也不过三英里。巴克斯顿的部队时速大约四英里,我的骆驼则约五英里,所以这一路走来,查基与他那四十名大盗手下因骆驼的蜗行牛步而受尽折磨。

阿卜杜拉觉得很困惑,英国人为什么要枪杀他们想丢弃的骆驼。我指出,阿拉伯人如果在战役中受了重伤,也会给对方一个痛快。但阿卜杜拉反驳说,那么做只是在避免受到折磨凌辱。他相信每个人都会选择在沙漠中慢慢死亡,而不是忽然被打死。事实上,依他的看法,死得越慢越人道,因为这时已毫无期望,也可避免因战败而痛心,使人得以本性流露,接受真主的宠召。我们英国人认为,除了人之外,所有动物都应给个痛快比较人道。阿卜杜拉不以为然。

然而,这是个美好的早晨,背上的阳光赤艳,脸上的和风清新。骆驼部队迈着雄健的步伐翻过三个林木浓密的山峰,进入狄尔瓦的翠绿谷地。他们与刚到阿卡巴时那支一板一眼、彬彬有礼的队伍不大一样,因为巴克斯顿灵活的头脑与细密的观察已吸收了游击战的经验,并依新的需要修正了他们的训练规则。

我们总会领先英国部队三英里路,先寻找一处有绿草或多汁荆棘的地点,在暖和的清风中躺着,让牲口吃草,直到后面的队伍赶上来。骆驼部队出现时也是一幅美景。

巴克斯顿与他的手下在下午三点出发,我则监督手下将六千磅火药分由三十峰埃及的载物骆驼驮运,所以延后至傍晚才启程。我的护卫队这趟行程必须或率领或驱赶这支运火药的队伍,这令他们极为反感。

结果,我们的帝国骆驼部队变得速度更快、机动性强、更耐跋涉、更安静——他们一起跨上骆驼时例外,因为这时候三百峰雄骆驼会齐声嘶鸣,在黑夜中数英里外都听得见。每次行军都让他们变得更能吃苦耐劳、与骆驼更熟悉、更强悍、更结实、更迅捷。他们的举止和在度假的大男孩没两样,而且军官与士兵打破藩篱、平起平坐,气氛因此更为融洽。

我们故意取笑他们,称他们为家畜贩子及苦力,并说到市场时要向他们购买他们的货品。到后来他们对自己的处境也只得苦笑。第一天之后,他们靠着入夜后继续赶路(只赶了一小段路,因为那些牲畜都有夜盲症),以及匆匆吃早餐,也没午休,才勉强赶上我们。他们将那些火药完整无缺地运到目的地,对他们这种披金戴银的绅士而言算是难能可贵的表现。他们虽然外表光鲜亮丽,却是阿拉伯所能雇到的最擅长驾驭骆驼的人,也因此才能不负所托。

我正在做自我剖析时,桃伟哈族营地传来骚动。手下嘶声高喊着朝我跑来,我将思绪唤回,打算调停阿拉伯人与骆驼部队间的纷争,结果却发现是要求协助处理两小时前舍迈尔族人的遭劫:有八十峰骆驼被史奈尼拉特族抢走了。为了避免他们认为我完全置之不理,我派几位有亲友被抢的手下,骑着几峰备用的骆驼去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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