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黑者主张:要保持自己的骨气,把自己的刀剑插入刀鞘,但需要自卫时要毫不犹豫地拔出来。既然你已经躲不过去了,还不如趁早解决的好。千万别“厚”得再也“黑”不了啦。
厚黑者强调:我们要知道保持勇气的重要,不要过分抬高他人以至对之心怀敬畏。没有谁能超越人性的局限。杀人犯也怕被抓,权威只是一种地位带来的表面力量而已。
一是对方得寸进尺时,不可再“厚”。有些人在侵犯别人的某种利益和权限之后,由于对方采取了“厚”的态度,使之得逞。可是,这种人在得逞之后,发现了新的目标、新的利益,从而刺激了其利欲,以至于使原来的行为转化为另一种难以接受的事情。这时,作为当事人,便不能自然保持一种“厚”的态度,而必须随着事物性质的变化而毅然决然地予以反击和抵抗。例如,有些罪犯在打家劫舍的时候,起初目的只在于一些金银财宝,但后来发现还有一位非常漂亮的女子,便顿生邪念,企图强暴。在这种情况下,这家人原来只是出于不愿为一些身外之物而惹来性命的忧扰,而克制了自己的抵抗,如今事情已经不是一种身外之物了,而是自己的血肉同胞了,就不可再行退让了。
吃柿子捡软的捏,人们发火撒气也往往找那些软弱善良者来进行,因为大家都清楚,这样做并不会招致什么值得忧虑的后果。在我们身边的环境里到处都有这样的受气者,他们看起来软弱可欺,最终也必然为人所欺。一个人表面上的软弱事实上助长和纵容了别人侵犯你的欲望。
哲学上常常把度作为质和量的统一。也就是说,在度中,包含了具有一定量和质的结合,在度中,事物的性质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不会出现根本性的变化,而一旦超出了这个度,事物的性质便会出现新的特点,正如水在100度之内仍然是水,可一旦烧开便变成了气体一样。在采取厚的策略上,也有一个度,比如在下列情况下,就不能一味采取“厚”的策略:
厚是“厚脸皮”的厚,也是“宽厚”的厚。在说完了“厚脸皮”之后,这里说一说“宽厚”的问题。人们常说待人要宽容厚道,吃亏是福,但是,对于恶棍来讲,忍让宽容是对他们的纵容,这是因为他们只会把你的忍让宽容当作是惧怕他们的表现,从而会更加气焰嚣张、得寸进尺,打你三下还不收手,那就是恶棍。你应该“咬”他一口了。
二是自己濒临“绝境”时,不能再“厚”。忍无可忍的情况通常出现在一些公共场合之中。有些人以为没人认识自己,而且以后彼此间很难还会有相遇在一块儿的时候,因而处于一种放松的状态中。这样一种状态往往使人在一定程度上摆脱过去所承担的某些责任和义务,也会不同程度地放松良心对自己的约束,因而发生和作出一些不道德的、过分的行为举止。
只要屈服过一次,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屈服下去,因此不失时机地在人前稍显勇气,是不可忽略的处世之智。不要成为受气包,一旦生气就应果断地行动。
例如,在火车上、在公园里、在公共汽车上,等等。非常有意思的是,在这种公共场合中,有些人也常常抱着一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尽量少惹麻烦的心理,对于一些过分的、带有攻击性的行为持“厚”的态度。这样一方是咄咄逼人,另一方却又是息事宁人,很容易造成一种有利于某些人不断膨胀其侵犯心理的环境和条件。但是,也恰恰是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有些人肆无忌惮地一意孤行,也很容易地把人们逼到“绝境”上,以至于产生了一种忍无可忍的心理。
我们主张人是应该有一点儿锋芒的,虽然不必像刺猬那样全副武装,浑身带刺,至少也要让那些凶猛的动物们感到无从下口,得不偿失。
所谓“事不过三”,说的是人们对同一对象的“厚”,可以一次、两次,但决不可一退再让。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有这样一些不识好歹的人,他们为所欲为,得寸进尺,把同事及其他人的忍让当成是好欺负,可以占便宜,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步步紧逼。对待这种人,在经过几次忍让之后,看清了其真面目,则不应再忍让下去,可以适当地给对方一点颜色看看,并通过正当的方式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这样,使对方认识到自己的不是。当然,这种晓之以厉害的方式和途径可以是多种多样的,但目的都是一个,就是让对方了解自己真正的态度,这便是可以参照的一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