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义的古乐,是指前代之乐,尤其在春秋战国时期,指所谓“先王之乐”,也就是“雅乐”,这是对应所谓“新声”“今乐”,也就是所谓“俗乐”而言的。
狭义的古乐,则是指远古至周代以前的音乐。《吕氏春秋》有《古乐篇》专记古乐。远古时期的音乐,不仅没有实物性资料,连文字性资料都没有,仅是后人的传说。如《吕氏春秋》所载的“葛天氏之乐”“朱襄氏之乐”“阴康氏之乐”等究竟是什么样子,谁都不知道。但是自黄帝起,包括尧、舜、禹、汤和周武王时期的乐舞,却不仅有了比较具体的记载,而且在周代还真用在庙堂郊祀等演出,并且把它们作为教“国子”(进入太学的贵族子弟)的教材,即著名的六个“大舞”,它们是:黄帝的《云门大卷》、唐尧的《大咸》、虞舜的《大韶》、夏禹的《大夏》、商汤的《大濩》、周武王的《大武》。《礼记·乐记》等书还详细地记载了这些歌舞的表演形式。
古和今是相对的,古乐也就有广义和狭义两个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