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传统音乐中,则是以“板”“眼”的不同排列来表示不同的节拍,或者说表示不同的强、弱变化规律。一板一眼都算作一拍。所谓“板”,就是强音;所谓“眼”,就是弱音。比如我们看见“一板三眼”,就知道这一段乐曲的强弱变化规律是“强、弱、弱、弱”,相当于现代音乐中所说的“四拍子”。那么“一板一眼”,就相当于“强、弱”变化的“二拍子”,其余的可以类推。在音乐中,还有两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一是有板无眼,即所有的拍子都是强拍,如戏剧中的“垛板”。另一种是不上板,节奏自由的散板。
在音乐中,表示单位时间长度的是“拍”。拍的长度是相对的,比如在快板中,拍的单位长度短,在慢板乐曲中,拍的单位长度长。在乐曲中,每一拍的强度并不都是一样的,而是一种有规律的强弱变化,在西方音乐中,被称为“拍子”,用小节线把乐曲划分成小节,比如以两拍为一小节,称“二拍子”,以三拍为一小节,称“三拍子”,以四拍为一小节,称“四拍子”等。划分小节的目的,在于标明强弱的变化规律。比如二拍子,是“强、弱”的循环变化规律;三拍子,是“强、弱、弱”的循环变化规律;四拍子,是“强、弱、次强、弱”的循环变化规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