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文学网 历代文学
收录来自古今中外 20 多个朝代,近 60个 国家的作者超 3万 人,诗词曲赋、文言文等作品数近 60万 个,名句超 10万 条,著作超 2万 部。

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作者:亚瑟·叔本华 德国)

章节目录树

47

上一章 下一章

由于我们完全从被动方面出发而达到善,因此以后我们的研究只能转到主动方面,也只能研究所谓好人的行为,不再涉及其他东西只涉及人;尤其专注于从事两方面的解释工作:一方面解释这种行为在他人身上所产生的纯粹客观的一面;另一方面则解释这种行为在自己身上产生的一种对自身的特定满足,因为他牺牲另一种满足来得到这种满足,而且另一方面还解释伴随恶劣的性情而来的内在痛苦。

在前面对人类行为所做的诸多研究观察中,我们一直不懈努力逐渐达到最后的研究,并且在相当范围内减轻那种将人生所谓善恶行动的特殊道德意义提升为抽象的哲学明晰性,并使之成为我们中心思想的一个分支工作。

凡是和意志任何表现一致、并完成意志目的的一切东西,尽管在其他方面如何不同,但都是通过“善”这个概念而想到的。因此我们常常说到好吃、好路、好天气、好武器、好预兆等等;总之,我们说一切合乎自己希望的东西是好的东西。所以在这个人眼里认为好的东西在另一个人眼里反而可能认为不好。

他模糊地看到自己就是这整个意志。他不但是痛苦的给予者,也是痛苦的承受者,只是由于幻梦的关系才和痛苦分开并且避免这种痛苦,这个幻梦的形式就是空间和时间,不过这种幻梦最终会消失。实际上他必须为快乐付出代价,如果时间和空间中所谓的可能和现实、远和近只是就个人的认知得出的结论,只是由于个体化原理而得来的观念,他就会认为一切痛苦和他的生命意志是相关的。

复仇的愿望是和邪恶密切相关的,作为暂时的公正,复仇在一个社会中或许有其伦理习俗上的一席之地。它是以冤报冤并且唯有着眼于未来,如果不着眼于未来,那么给一种罪过施加的惩罚和报复就无法自圆其说,报复者在施加于爱罚者的折磨中得到快乐会让报复变质成为纯粹的惩罚从而丧失公正,而报复与纯粹的邪恶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披上了公正的外衣。如果报复行为是根据法律而实施的,换句话说,是根据以前决定和公认的规则而做的,并且是在认可这条规则的社会中做的,这个行为就是惩罚,因此也是公正。

如果一个人一有机会便想做不义之事而又无外力限制,他就是恶的。根据我们对“不义”所持的看法,这种人不但肯定自己身上的生命意志而且这种肯定甚至使他否定他人身上表现的意志。这一点可以从下述事实中看出来:他希望别人的能力被他的意志役使并且当别人妨碍他的意志行动时,还倾向于破坏他们的生存意志。

凡是没有忘记本书第四卷前半部分内容的人,尤其是没有忘记本卷开头所解释的真理的人一定会发现,除了下述的意义之外,良心的自责不可能有其他意义;或者抽象地说,它的内容如下面所述可区别为两部分,但是两部分又彼此一致并且是完全结合在一起的。

可是如果我们因习惯而不想抛弃善的一贯表现方式,反而希望给善的表现方式以一种光荣地位的话,就可以把意志的彻底自我消除和否定看成意志的真正消失。只有这样才会平息意志的斗争,让人获得那种决不会再被阻挠的满足并让世界得救,而我们现在在整个探讨结束时立即就会考虑到这一点。

因为生命不能离开生命意志,而生命的唯一形式仅仅是“现在”。死亡好似太阳下山,只是表面上被夜色吞没,实际上太阳本身始终是一切光的来源,不断地燃烧并为一切新的世界带来新的光明,永远在升起、隐没;隐没、升起。只有通过时间,通过表象所感到的现象的形式,个人才与时间的始末有关。在时间之外只有意志,只有康德所谓的物自体以及物自体的充分客观化,即柏拉图的理念。

当一个人借用坏人肯定生命的力量来说明意志对人的作用之大时,他实际上要说的是:用坏人施加给别人的痛苦所表现出来的力量去度量自己与意志的否定的距离到底有多远;并度量唯一从这个世界及其痛苦不幸解脱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一个人若知道自己从属于意志的程度到底有多大,也就知道自己怎样受它约束;别人的痛苦并没有力量改变自己,完全受生活和生活中的痛苦所累的人对别人的痛苦也是漠然的。我们还不知道这个意志是否打破和克服了自己意志的强烈倾向。

除了上面所述的以及因来自同一来源,即来自过分强烈的意志不能与邪恶分开的痛苦之外,另一种与此完全不同的特殊的痛苦也和邪恶有关,在所有劣行中都能感到这种特殊的痛苦,不论这种行为是从自我中心主义而来的不义还是纯粹的邪恶,都根据它的持续时间的长短而称为良心的自责或悔恨。

内心的折磨是他们无法避免的,这种内心的折磨让他们产生一种幸灾乐祸的心理:别人越痛苦,自己越快乐。这种情形下,只是自我中心主义产生的一种漠不关心的、彻底的邪恶,最后甚至能达到残忍的程度。正因为这个,别人的痛苦不但没有成为达成自身意志目的的工具,别人的痛苦本身反而就成了意志的目的。

我们早在《论充足理由律的四种根源》一书第五章第29节及以后各节中解释过“真”这个概念。在本书第三卷全篇中则对“美”这个概念做过适当的解释。现在我们希望发现“善”这个概念的意义,达到这个目的实际上没有什么困难。从根本上看,这个概念是相对的,它指的是“两个符合意志的任何确定努力的东西”。

对他来说,别人的痛苦本身就是目的,也是他快乐的来源。因此就产生彻底的残忍现象,彻底嗜杀的现象,这种现象在历史上表现在尼禄和杜米提安时代,表现在非洲的达伊斯,罗伯斯比尔以及其他类似的人物身上。

在有意识的生物(动物和人类)的意识中,近百年来德文和法文中表示相反概念的词和用来表示无意识的存在者的词相同:德文中用bose;法文中用mèchout;可是几乎在其他所有语言中,这种有意识和无意识之间的区别并不存在:Kakos,malus,cattivo,bad这些词用在人类身上就像用在与确定意志目的相反的无生命之物上一样。

不论摩耶之幕怎样笼罩坏人的心灵,不论这种人多么认真地关注“个体化原理”,他自己却总认为有一条鸿沟让自己与其他人绝对不同也互不相关,这里所谓的“鸿沟”是指他坚持遵循的一种知识,因为唯有这种知识才适合和支持他的自我中心主义,所以知识几乎被意志所败坏,然而在他内心深处却有一种秘密的暗示:事物的秩序只是现象的,它们的真正性质却有可能完全不同。

不过,首先,我想从被现代哲学家当作简单概念因而不能分析的那些善恶概念追溯其实在意义;读者不必再专心于无意义的谬见,即认为这些善恶观念包含了比实际更多的内容,也可以就这些观念本身来表达这里所必需的一切。

他发现自己就是生命意志集中的具体表现,他感到自己总是屈服于生活之下,因此也屈服于生活中必然出现的痛苦之中,因为它有无限的时间和空间来消除可能和现实之间的区别,将他所知道的一切痛苦变为可以实际体验到的痛苦。千百万年一代一代不断产生,但像整个过去和未来一样,只是在想象中延续而已;实际占据的时间即意志现象的形式只是现在,并且对个人来说时间不断更新,人似乎永远都觉得自己在不断新生。

今天,有谁能认识我们这个时代的作品呢?有谁在千百次看到那些最没有思想能力的人相信自己只需大声而装作有智慧似的说出这三个字就可表示最大智慧之后而不对这三个字感到厌恶呢?

这个事实的最后根源是强烈的自我中心主义,关于自我中心主义的本质,我们早已说明。这里有两件事很明显:

第二,他那完全服从充足理由原则并全心全意注视“个体化原理”的知识,固执地守着由此原理在他本人和所有其他人之间所确定的全部区别。

人类所遭受的那种与人生无法分开的不幸灾祸,不会使我们困扰,正如那些属于气候方面和整个国家方面的不幸灾祸一样。想到比我们痛苦更大的痛苦时,自己的痛苦会消失;看到别人的痛苦也会减轻自己的痛苦。

如果性格没有摆脱时间的影响也不可能受时间改变的话,性格只要不否定自己,过去的事无关紧要。所以,早已过去的事情对良心仍然有压力。这正是祈祷文所说“不要让我受诱惑”,“不要让我知道自己是那种人”的含义。

第一,因为意志作用都来自匮乏。换句话说,意志作用都是痛苦的。所以本书第三卷中所说的所有意志中止是我们欣赏艺术时获得快乐的主要原因之一,每当我们全心全意从事美感静观艺术而成为完全没有意志的认识主体和理念的相关者时,就会发生这种意志作用中止的现象。

由于这些,在意欲作用的一般程度下,只是稍微感觉到,也只产生一般程度的忧伤,如果通过特别邪恶的意志来表现,这个人的内心必然分外痛苦、长久不安、无可挽救的懊恼;他间接欲求自己直接得不到的安慰,希望通过看到别人的痛苦而减轻自己的痛苦,同时他认为这种现象是自己力量的表现。

所以他只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不顾别人的幸福,别人的存在和他完全无关,在别人的存在与他自己的存在之间有一条鸿沟横亘其中,其实他把别人只是看成一种没有实在基础的面具。这两种性质就构成邪恶性格的要素。

第二,由于事物的因果关联,我们的大部分欲望必然未获满足,而意志受阻的时候又多于满足的时候。所以强烈的意志作用就带有强烈的痛苦。一切痛苦都只是没有得到满足的和遭受阻碍的意志作用,甚至我们的身体受到损伤或毁坏时所感到的痛楚只有通过下述事实才可能如此,即我们的身体只是客观化的意志。

他有一种模糊的预感,即不论时间和空间如何把他和别人及其遭受的无数的不幸灾祸分隔,不论时间和空间怎样显示这些不幸灾祸与他完全无关,然而从它们本身来看,除了表象与其形式以外,就是表现在这些不幸灾祸中的唯一的意志,没有认识自身而对抗自己,同时,因为想只从一个现象上得到更多的快乐,因此就把更大的痛苦施加到另一个现象上。

“善”或“好”的概念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意志作用的当下直接满足,另一部分则是意志的间接满足,这种间接满足涉及未来与合意的和有用的东西。如果我们说到无意义的存在,相反的概念是用“不好的”几个字来表示,如果用比较少用的方式或抽象方式表示,则用“不善的”三个字,这恰好表现与意志的任何努力不符合的一切东西。像所有能和意志发生关系的东西一样,在同样的意义之下,以及在所谓的“我发现这是好的而你却没有”这句话中所表示的相对限制之下,凡是有助于达成目的的人,凡是促成这些目的的人,都应该称得上“好”、“善”之谓。无论如何,那些本性不喜欢为难别人而喜欢帮助别人的人,那些一向助人、仁慈、亲切与慈悲的人都称为好人,他们的行为和一般人的意志之间存在这种关系。

意志的这种强烈感成为痛苦的永久来源。

从以上所说我们知道,根据“善”的概念,善是“属于相对性质的某物”,所以从根本上看,所有的善都是相对的,因为善的本质在于它对某一欲求对象的意志局面的关系。所以绝对的善是名词上的自相矛盾;最高的善实际上指的是同一个东西,即意志的最后满足,在满足之后不可能有新的欲望产生,即不会终止于一种最后的动机,更不会因为完成了这个动机意志就获得持久的满足。

由于剧烈的痛苦和剧烈的意志作用不能分开,因此坏人脸上的表情时常带有内心痛苦的痕迹,甚至在获得了一切外在的快乐之时,如果不因短暂的狂喜而心旷神怡,并且也不隐藏掩饰的话,他们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快乐。

绝对的善将此视为病害的唯一彻底的治疗,其他的治疗只是减轻病情的药物和止痛剂而已。从这个意义上看,希腊文的“终结”以及拉丁文的“了结”更符合这种彻底的治疗的含义。我们对“善”讲得很充分了,现在要看看事物本身。

这就是以宗教寓言的方式,用在充足理由原则因而变为现象形式的方式,在灵魂转生中所表现的真理。然而它有最纯粹的表现方式,没有外来的杂质,在这种表现方式中模糊感觉到却又使人安慰的痛苦叫作悔恨。这也来自第二种直接知识并且也与第一种知识密切相关。这种知识是关于生命意志在邪恶者身上肯定自己力量的知识,是关于超越他这个个体的个别现象而否定别人身上的同一意志力量的知识。

哲学的以及由宗教信仰所支撑的伦理体系就是从这个来源产生的。两者不断想以种种方式把幸福和德行组合在一起,前者不是借助矛盾原则就是借助充足理由原则来认知,因而往往认为幸福与德行同一或者把幸福看作德行的结果;后者除了唯一能为经验所知的世界以外,还肯定其他各种世界的存在。相反,在我们的体系中德行不会是追求快乐的努力,即不是追求幸福和生命的努力,而是另一种方向完全不同的努力。

第一,一种强烈的生命意志表现在这种人身上的程度远超过他身体的自我肯定所能承载的范围;

如果只当作感觉看待,换句话说,如果当作明白、抽象的知识看待,对恶的意义及其内在本质所做的解释就是悔恨,如果我们对作为人类意志的一种属性的“善”做同样的考虑,如果我们对绝对的忍受顺从和神圣也做同样的考虑时,那么这种解释就会更为明晰、完整。因为对立的东西往往彼此促进,正像斯宾诺莎所说的那样,白天不但显示了它本身也显示了黑夜。

因此,邪恶的人企图掩饰内心对行为的恐惧,这除了表明他精神上的空虚以外,也表明了个体化原理的虚幻不实,并且是个体化原理在这个邪恶的人和别人之间所表明的区别的虚幻不实;也是对他自己意志的强烈认知,他甚至从那些受他压制的痛苦中看到可怕的一面,却仍旧和它紧紧结合在一起,正因为如此,完全有可能从他本人身上产生极大的暴虐感,并把这种暴虐的情绪当作肯定自己意志的工具。

但是根据我们在第四卷中研究的结果,这种成就是无法想象的。意志不能因为某种特殊满足而停止欲求的活动,正如时间不能存在明晰的结束或开始一样;对意志而言,根本没有所谓永久满足这样的东西。这是白费气力,对意志而言,没有最高的善,没有绝对的善,只有暂时的、相对的善。

如果一个人内心充满意志的强大压力,如果他想通过热切地欲求一切东西以减轻他的自我中心主义的渴望,他必然感觉到所有的满足都只是表面的,达到了目的决不会满足所求之物给予我们的希望,当这种希望得到满足时也只是改变一种方式,而现在又以新的方式来折磨欲求者。的确,如果一切愿望都满足了,意志的压力仍然没有任何自觉的动机并且他还痛苦地陷入可怕的孤独和漫长难熬的空虚。

所以,自杀是不能逃避意志的。每个人内心所欲求的必然是他现在的当下需要,而每个人的当下需要就是他内心所欲求的。除了对分开每个人的表象形式的虚幻和空虚的认知以外,使良心感到痛苦的实际上是自己意志的自觉程度。生活过程刻画出经验性格的影像,这个影像使邪恶者感到恐惧、害怕。不管这种影像是在宏观的特征中刻画出来因而让这个世界分担了他的恐惧,或在微观的特征中刻画出来因而只有自己才可以看到它,因为它只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然而他还是一样感到恐惧。

下面是对这个现象更确定的解释:由于人是被最清楚的知识所开化的意志具体地表现,因此往往把意志实际感到的满足与知识所告诉他的可能的满足相比。于是就产生妒羡;所有的匮乏都因别人的享受而无限加重,变得更迫切,可如果知识告诉我们别人也遇到同样的匮乏,这种匮乏的急迫感就减轻了。

现在,我要做这个工作,在伦理学上我打算不再像过去借助“美”和“真”两个字一样再借助“善”这个字,这样我就可以在今天具有所谓“庄重”的因而在各种情形下都有帮助的符号上,再加上一个表示性质状态的符号以及采取严肃的态度而归纳出下述信念,即说出三个这样的字,我所做的就不止表示三个来源及意义均不相同的广泛、抽象且空洞的概念了。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