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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作者:亚瑟·叔本华 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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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知识主体及其相关者的理念脱离了充足理由原则的一切形式:时间、空间、认知的个体以及被认知的个体等,对它们来说没有意义。如果某一个别能知者以上述方式成为纯粹知识主体,同时也把被观察的对象变为柏拉图的理念,表象世界就表现为完全的、纯粹的,而意志的完全客观化也就产生了,因为唯有柏拉图的理念是意志充分的客观表现。

山、河、天空不是我和我灵魂的一部分,而我却是它们的一部分。

离开关于具体的特殊事物的一般知识达到理念的知识,这种转变,虽然可能,但还仅仅是例外,现在这种转变突然产生了;因为主体不再只是个体,知识摆脱了意志的束缚,主体因此成为完全没有意志的认识主体,不再根据充足理由原则去发现事物之间的关系,只是沉思默想所面对的对象,摆脱这个对象和其他一切对象之间的关联而完全进入对象之中。

我是一切创造的总和,在我之外,一无所有。

这样的个体只认识具体的特殊事物;而纯粹的知识主体则只认识理念。因为个体在关于意志的具体表现方面是知识的主体,意志的特殊具体表现服从充足理由原则的一切形式。所以和它有关的一切知识也遵循充足理由原则,除了那种往往只包含对客体关系的知识以外,对意志来说,其他任何知识都是没有用的。上面所说的那种认知的个体,以及他所认知的具体的特殊事物,总是在某个地方在某一时间并且是因果关系链条中的两环。

现在,无论什么人,只要他以上面所说的方式沉醉在对自然的知觉中,以致只是继续成为纯粹的认知主体,那么他就会在这种方式之下直接意识到他是世界及一切客观存在物的条件或支持者。世界及一切客观存在物,现在都表示要依赖他的存在。他把自然融入自己内心,所以他觉得这只是他自己生命的偶然现象。

所有时间、空间的具体的特殊事物只是通过充足理由原则才形成了许多理念,因此它们的纯粹客观性就被蒙蔽了。当理念出现时,主体和客体再无分别,因为理念或意志的充分客观化即产生真正的表象世界,只有当主体和客体彼此完全相互融洽时才会产生。同时,像物自体一样,能知和被知的个体不会被明确地区分开来。

理念中同样包括个体和主体,它们都是理念的一种形式。但在理念中,它们同等重要;由于客体只是主体的表象,完全消失在被感知客体中的主体本身也因而变成这个客体,整个意识只是完全清晰的印象。现在,这个意识构成整个表象世界,因为当柏拉图的理念或意志客观化的各个阶段在意识中连续通过时,我们想象柏拉图理念或意志客观化各个阶段的整体。

现在,如果没有“我”这个知识主体的话,被认知的东西就不是对象,不只是意志、盲目的冲动,就像没有对象没有表象时我是一个认知主体而不只是盲目意志一样。这个意志,从它本身来看,或者从表象之下去看,和我的意志是同一个意志;只是在表象世界中,它的形式至少总是主客形式,我们总是被分开为被知者和能知者。

所以全神贯注于这个知觉的人不再是个体,因为个体已经沉醉在这种知觉中;他只是纯粹的,没有意志的,没有痛苦的,超时间的知识主体。这一点,本身是相当明显的,正如托马斯·潘恩的话,从高尚到荒谬只是一步之差。当斯宾诺莎说:当心灵从永恒理念综观事物时,它才是无限的,他心中所想的就是这个。在这种沉思默想中,特殊的具体事物立刻成为它所属种类的理念,而知觉的个体则成为纯粹的知识主体。

拜伦就是在这种意义之下说——

一旦除去知识和表象世界,除了意志或盲目的冲动以外,什么也没有。它应该获得客观性,成为表象,同时假设主体和客体;但是,这应该是纯粹的、完全的和充分的意志客观性,假设对象为柏拉图理念,摆脱充足理由原则的一切形式,并假设主体为纯粹知识主体,摆脱个体性和对意志的服从。

如果我们完全离开表象世界去看,剩下来的就只有意志世界。意志是完全客观化的柏拉图理念的“本体”,也是具体的特殊事物和认识具体的特殊事物的个体的“本体”。作为意志,具体事物是表象及其一切形式,在被观想的对象以及因尽情观想而自觉为纯粹主体的个体中,具体事物都是一个东西。所以这两个东西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从本身来看,它们都是自觉的意志;而杂多和差别则是知识发现意志的方式,换句话说,它的形式即充足理由原则的关系只存在于现象中。

如果这个对象因此就在这个范围内脱离对自身以外其他物的关系,而主体又脱离对意志的关系,那么这种认知的东西便不再是特殊的具体之物;这个时候,它只是“理念”,只是一种永恒形式,只是这个阶段中意志的直接客观性。

如果由于精神力量的关系,一个人放弃自己平常观察事物的方式,放弃在充足理由原则指导之下追寻事物关系、事物对自己意志的关系;如果他不再考虑事物的时间、地点、原因、结果,只看它是什么;如果更进一步,他不让抽象思想,不让理性概念占住他的意识,相反,却把全部精神力量贯注到知觉上,让自己的整个意识完全沉浸在当下呈现于面前的自然事物上,无论是风景、树木、山岳、建筑物或其他任何东西都可以。只要他沉醉在这个物体里面,甚至忘记自己的个性、意志,只继续作为一个纯粹的主体和反映外物的明镜,这样一来,好像只有这个对象存在,没有任何人感觉到它,而他也不再把知觉者和知觉作用分开,两者合为一体,整个意识中充满唯一感觉的印象。

但是一个人既然感觉到这一点,怎么会把自己看作绝对短暂的,并且还和不灭的自然相反呢?这种人的心里充满吠陀经典《奥义书》中所表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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