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世界历史和自己的经验中经常能见到它。当一群人脱离一切法律和秩序时,这种情形表现得最为明显。而且立刻以最明显的方式表现为霍布斯在《论国家》第二章中所描写的“一切人对抗一切人的战争”,“人对人是狼”的状态。我们不但看到每个人想从别人手中夺取自己希望得到的东西,也看到一个人为了增加自己一点点的幸福和快乐,如何不惜破坏全体的幸福或毁灭另一个人的生命。这是自我中心主义最彻底的表现,这方面的种种具体表现只带有那些希望冷漠无情地旁观别人的创伤和痛苦的自私之徒的邪恶。
我们曾经把时间和空间统称为“个体化原理”,因为只有通过时间和空间,也只有在时间和空间中,性质相同的东西才分化为杂多现象。它们是自然知识,是从意志而来的知识的主要形式。所以意志在杂多的个体中表现出来。但是这个杂多和作为物自体的意志无关而只和意志的现象有关。
野兽间的争斗是直接、生动地表现出这种矛盾的最残酷的方式。尽管我们已经采取种种方式来避免,然而在这个原始冲突中产生痛苦的来源却无法被彻底消灭。因而在这一方面,我们需要更为细密谨慎的考察。
的确,在大大小小的事件中,这种情形随处可见。我们在专制暴君和大恶棍的生活中看到它可怕的一面,在惨绝人寰的战争中也能看到这一面。它荒谬的一面尤其表现为自欺和虚荣。罗杰福柯特对这方面的了解比任何人都更清楚,他用抽象的方式把它表现出来。
我们在前面发现一切生命现象无可避免的痛苦的主要来源以某种确定方式表现出来时,就是希腊神话破坏和谐的冲突女神艾丽斯所代表的力量,这种力量是一切个体中的冲突,是矛盾的表现。这种矛盾在其内在自我中让生命意志受到影响,同时“个体化原理”也促使这种矛盾更明显地暴露出来。
在这种具有知识的情形下,我们要加上一句话,即个体乃认知主体的支持者而认知主体又是世界的支持者。认知主体之外的整个自然界以及其他所有个体只存在于认知主体的表象中;认知主体只把自然界以及自然界中的万事万物当作自己的表象,只当作依赖自身本质才存在的东西。由于认知主体的意识,世界必然因它而消失不见,自然是存在还是不存在对认知主体来说无关紧要,因为自然的存在与否全由主体的意识来决定。
在所有个体中,意志都是当下的、整个的和未分化的,同时在四周看到它自己本质的无数重复出现的影像:但是它只直接从内在自我中发现这个本质,发现这真实存在的东西。所以,每个人都为自己欲求一切东西,都想拥有一切东西,至少想要控制一切东西,而任何与此抵触的东西就要被破坏。
的确,从自然的立场看,打算牺牲其他东西来达成这个目的,打算消灭世界让自己活得长久一点,保存沧海一粟以便渺小的自身活得长久一点。这种倾向就是自我中心主义,这是自然界万事万物的必然现象。
然而正因为这种自我中心主义使意志本身的内在冲突达到可怕的程度;因为这个自我中心主义产生并继续存在于小宇宙和大宇宙之间的对立或下述事实中,即意志客观化以“个体化原理”为形式,通过“个体化原理”,意志以同一方式表现于无数个体中并且完全地表现于每一个体的两方面:意志和表象。
因此每一个体都直接感觉自己完全是意志,是表象的主体,可是却感觉到其他个体只是表象。所以每个个体都认定,保全自己的生命比保全其他个体的生命更重要。每个人看自己的死亡,就如看到世界末日一样。可是如果对他毫无影响,他看自己相识者的死亡就像是无足轻重的事情。在达到最高阶段的意识中,在人的意识中,自我中心主义和知识、痛苦、快乐也一定达到了最高限度,而被它所限制的个体的冲突也必以最可怕的方式表现出来。
本书第二卷中讲到,在整个自然中在意志客观化的各个阶段,即在个体和种类之间有一种必然的和经常的冲突;并且在这种方式之下,也表现出生命意志本身的内在矛盾。在意志客观化的最高阶段,这个现象像其他现象一样会更明显地表现出来,因此也更容易解释。有了这个目的,下一步我们就要追溯自我主义的来源以作为一切矛盾冲突的起点。
因此所有认知的个体都处于真理之中,发现本身是整个生命意志或这个世界的内在本质,也是表象世界的补充条件,是一个和大宇宙具有同样价值的小宇宙。真实的自然界随时随地都给予这种原始的和一切思想之外的简单而确实的知识。现在基于我们所提出的这两个必然属性,这个事实可以做如下的解释:每一个个体尽管在这无限的世界上渺小得几乎等于零,然而却都把自己看作世界的中心,把自身的存在和幸福看得重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