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通过艺术品把自己所掌握的理念传达给别人,而且不做任何改动。
所以在前面几页中我用最简单的方式对美感知识的内在本质加以说明以后,下面对优美和壮美的事物所做更精确的哲学讨论会解释自然和艺术中的优美或壮美的事物而不把两者再分开。首先我们将考虑一个人对优美或壮美的事物有所感觉时内心所发生的是什么,而不论这种感情是不是直接来自自然、人生或艺术的媒介,这只是外在的差别。
艺术家让我们通过他的眼光来看世界。具有这种眼光,让他认识事物的内在本质而摆脱事物间的关系,是天才的禀赋,这是天生的。但是他能给我们这种禀赋,让我们用他的眼光去看世界,这却是后天习得的,也是艺术中比较突显技术的一面。
因此不论美感快乐是因艺术品而产生,还是因直接审视自然和人生而产生,结果都一样。艺术品只是使我们易于得到这种快感所在的知识工具。所谓从艺术品比从自然和现实世界更容易了解理念的说法是由于下述事实:只认识理念而不认识现实事物的艺术家在他的作品中重新创造了纯粹理念,把纯粹理念从现实事物中抽离出来,抹去一切有可能产生干扰的偶然因素。
我们必须假设每个人身上都有这种认识事物中理念的能力,因此也都有暂时超越自己的个别性的能力,除非确有一些完全不能产生美感快乐的人。天才和普通人的差别只是天才所具有的这种认识能力比普通人大得多也能保持得更长久。在这种知识的影响下,他能够在作品中重现他在这种方式下所认识的东西,这种重现就是艺术品。
根据我们的解释,天才是一种能力,它可以离开充足理由原则认识个别事物的理念,也可以自己成为与这种理念相关者的理念而非仅仅存在于其关系中的个别事物,这样一来,天才不再是个体而是纯粹的认知主体。然而这种能力每个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没有天才人物所具有的那么明显、强烈而已。因为若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话,不但不能创造艺术品,就是欣赏艺术品也不可能,对优美的或壮美的东西也就不能接受了。的确,这些话对他们而言不会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