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看法古来有之:当赫拉克利特叹息万物永远流转时,就是在表达这个看法;当柏拉图把客体对象贬为永远变动不居而非永远不变的恒定者时,他也在表达这个看法;当斯宾诺莎提出所谓唯一存在、永久实体的偶然性质的说法时,还是在表达这个看法。
因此,在讨论充足理由原理的论文中,我也讨论过空间和时间的问题,我们感觉空间和时间是纯粹的,没有内容,是一种特殊而独立的观念。康德发现的这种直觉的种种普遍形式的性质,这种普遍形式离开经验而就其本身加以认识的性质,即这种普遍形式可以视为表现数学基础的那些法则的性质,当然非常重要。
任何人只要从前面的引论了解到,在充足理由原则下,所有不同形式的内容完全相同,一定会相信认识这些形式中的最简单形式也相当重要,这就让他体验到自己内在的本性。这个原理的最简单形式就是时间。在时间中,只有后一刹那排除前一刹那时,每一刹那才是它的产生者,而它本身也会很快地又被另一刹那所消灭。
知觉表象包括整个可见世界或经验总体及其种种可能的条件。
过去和未来,像梦一样空幻,现在唯一不能分开的,是它们之间的短暂界限。在充足理由原理的所有其他形式中,我们会发现一些枯燥空洞的东西,也会了解,不但时间只有相对的存在,空间及时间的内容,所有从原因和动机产生的东西,也只有相对的存在,它们都只是通过另一个和本身相似的东西而存在。
我们所说的表象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知觉表象和抽象表象之间的差别,抽象表象只有一种,即概念,世上所有动物只有人类才具有抽象概念。人类和其他动物有所不同的概念活动能力,通常叫理性。以后,我们会谈到这些抽象概念,但是现在,我们只要讨论“知觉表象”。
我们早已说过,这是康德最重要的发现之一,我们也早已说过,这些条件、这些可见世界的形式,知觉中的绝对普遍要素、所有现象的共同属性、空间和时间,即使离开它们的内容而就其本身去了解,也可以抽象地思考,还可以直接地知觉。同时,这种知觉或直觉,并非产生于经验的幻想,而是完全独立于经验的;空间和时间的种种性质,就其在先天知觉或直觉方式下被认知时,对一切可能经验都是有效的,就像它本身必须遵循的规则一样。
可是,空间和时间的另一种性质,也应该说明,把经验限制为因果法则和动机法则,并作为判断基本法则的充足理由原理,以一种完全特殊的形式出现。我曾经给这个特殊形式一个名称,即“存在者的基础”,就时间方面来说,是时间片断的连续;就空间方面来说,是空间各部分的位置彼此限定。
康德把现象和物自体对立。古代印度哲人的智慧告诉我们:“人类眼睛看到的是一个自己无法说存在还是不存在的世界,它是摩耶,是骗人的障幕;它像梦幻,像照在沙上的阳光,让远处的旅人误以为是水,或把草绳误当作蛇。”但是,所有这些话的意义以及它们所表明的,只是我们刚才所说的服从充足理由原则的表象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