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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李白·少年游 作者:张大春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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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五色神仙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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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白想来,他并不愿意滥杀无辜,可是这县尉若不离去,他便不能下手。这一寻思,当下没了主意。恰在这一刻,姚远回过头,像是早就想跟人说上那么两句的模样,脸上仍挂着那自在的微笑,道:“少年,我且问你,那费长房缩地之术,可曾听过?”

县尉固然居于唐人“九流三十阶”官品之末,可是逢迎上官的工夫还是要作足,而鞭挞黎庶的威势也仍然不小。崔冉于低眉折腰、奉承主司以及包揽辞讼的事,不遑多让于人,于点算刑徒、簿记户曹之类的实务则不堪繁剧,经常委之于另一个县尉姚远。

姚远,明经出身,性情与崔冉迥异。此人性情恬淡,行事敦朴,以两经及第之后,书判也入选,便调授昌明县尉。以初任官而能得到“紧县”的尉职,算是很不寻常了。可是,由于他喜欢钻研道经,于神仙之说别有深喜,职守所在,则堪称勤谨无过,县令乐得有此等人在侧护守庶务,也就一直为他保举荐升了。

于是他若有所悟,便随那老翁披荆斩棘,遯入深山。老翁把他抛弃在虎群蛇室之中,他也不惧不移。老翁终于感其信道爱道之诚,道:“子可教也,这样罢,把这吃了—”那是一钵粪,粪中复有三虫,臭秽特甚。费长房实在撑持不住,拒绝了。

李白到案,与姚远曾有一面之缘,问录情实根由之后,两造随即“对推”。姚远见那苦主虽然身上带着伤,在堂上却不时与李白挤眉弄眼,实在没有什么深仇大恨,于是正色向那苦主和代为草状执讼的人说:“依照本朝律例,告罪者也要入囚散禁的,多则五七日,少则三五日;汝等不至于不知罢?然而汝刀创在身,可承受否?”

实则姚远并无心追问,可是李白却不知如何作答,错身之间,仍只盯着姚远傻看。姚远还得回衙点核收支、清查关押人犯,这是县尉例行的差使;日日为之,不容迟误。正紧步前行间,忽然又发现李白亦步亦趋跟随在身后。

“‘缩地鞭’?”李白的确觉得有兴味了—他丝毫不以为这种奇闻怪谈荒诞无稽,却总在离奇之事中,焕发出他对天地间万事万物的追求渴望。他相信:有其说,必有其情;只是人不能尽其力得之而已。

姚远举着手上的经卷,指了指李白臂袖突起之处:“汝亦有一缩地鞭耶?”

对于仕宦,李白从未实心措意。他只在持刀伤人之后,被召入昌明县厅鞫审,那是他头一遭进入官署,也是头一遭结识了堪称官吏的朋友。

或许缘于那一身装束,或许由于那风姿神采,李白平生尚未见过这样的人物,当下一怵,直着眼打量起姚远来。姚远也一眼认出李白,见他左臂窄袖底下鼓突有物,状非寻常,便似有意、若无意地漫声问道:“时值昏暮,怀刃疾行,少年意欲何为?”

姚远本来就只是自穷一问,自得一乐,也没有考较李白的意思,见李白像是好奇而得趣,遂转取了《神仙传》的记载,三言两语说尽费长房故事:“费长房学术于壶公,公问其所欲,曰:‘欲观尽世界。’公与之缩地鞭,欲至其处,缩之即在目前。”

代讼的一眼就看出来,这县尉一心只想息事宁人,而他也不愿意这漏注案文年月的事传扬开去,只好一揖拜过,回头劝苦主辞衙,另去同李客计较。而李白则当堂发回本家,只等待姚远就两造互殴的微罪,做成一判文而已。

费长房因此而立志求道,可是事出偶发,又舍不下家人。老翁看得明白,斩取一青竹,悬之于费家的屋后。家人见了,眼中认得的,却是费长房缢死的尸身。老小一时惊骇呼号,哭天抢地,无可如何,只能殡殓成服而已。而费长房的真身站在一旁,谁也看不见。

故事,见于《后汉书·方术列传》,谓:有老翁卖药于市,摊竿之上悬一壶,市罢,老翁辄纵身入壶。市集上往来人等多如过江之鲫,不过,凡人未加留心,总是视而不见。倒是有个汝南人费长房,从楼上旁窥而识得其中的机关,便寻了个时机,前去拜访那翁。翁道:“子明日更来。”费长房如约而至,未料这翁一把将起他来,忽然间一齐跃入了壶里。“惟见玉堂严丽,旨酒甘肴,盈衍其中。”

一般县事如同朝政,也分为六曹,京师赤县(如万年县和长安县)便有六名县尉分掌功(官吏考课、礼乐、学校)、仓(租赋、仓库、市肆)、户(户籍、婚嫁)、兵(军防、传驿)、法(刑法、盗贼)及士(桥梁、舟车、房宅)等六个部门。但是到了畿县以下至于上县,大致是以两名县尉分工处理六部庶务,资深者掌功、户、仓、士;资浅者掌兵、法;两者之简繁闲冗,差异可知。

至于李白这一宗持刀伤人的案子,于唐律属“斗讼”,有司可以重刑加之,也可以微罪处之。崔冉只管向苦主和事主两造借端索诈,而鞫审盘问乃至于书写判文的工作,便落到了姚远身上。

老翁还嘱咐费长房:此中事,不可与人言。之后,这一对忘年之交似乎也由于分享这不可告人的秘密而愈益亲信,一日,老翁忽然对费长房道:“我是一仙人,犯了过失而受责贬谪于此。如今事了,也该回去了。汝若能相随,我有些酒,且喝着话别。”那酒器看来不过容一升许,可是就这么你一口、我一口地喝将起来,居然终日不尽。

过往一两年来,昌明县一旦发生刑案,皆归县尉之一的崔冉辖办。此人以门荫得缺,并没有科第功名,品性极其贪吝苛猾。也因为他没有“出身”,也就是补上这个流末的官阙,等待四年一任秩满,缘此资历,转而“入流”。

岚光深院里,傍砌水泠泠。野燕巢官舍,溪云入古厅。日斜孤吏过,帘卷乱峰青。五色神仙尉,焚香读道经。

昌明是一个古老的县份,西汉时属涪县,东晋宁康时置汉昌县,西魏宇文泰掌政之时更名昌隆县。直到李白十二岁那年,也就是大唐玄宗即位的先天元年,为了避皇帝之讳,更去隆字,改为昌明。自唐武德年间以降,皆隶属绵州之治;在唐人所划分的八级—赤、畿、望、紧、上、中、中下、下—县治之中,昌明属于“紧县”。八级县治,“赤县”为京师所治,京师旁邑者为“畿县”,以下便按照户口多寡、资地美恶以分等次。列等在“紧”级,于县令之下,便可以配置县尉二人,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小节,于李白却意义重大。

苦主原本不知道控方也要收押,讼者此时也不能再隐瞒。姚远一看他们面带难色,便有了主意,即道:“此状未及注明斗伤年月,已属失格;某若就此将原状发回,汝等自相商议,也就都免了一场牢狱之灾,汝等意下如何?”

此外,还有一节。依大唐律法,罪嫌见官跪拜报名之后,除了自报到衙情由,之后还要同告罪之人对质,这还有个名堂,叫“对推”。一状在县,必有三审,每审隔日受词,多须反复“对推”,力求确凿无误。为了免得往来耗时,告言他人入罪者,也不能离开衙署,须与被告同囚,只是不着枷锁铐镣而已,故称为“散禁”。这就给了姚远一个省刑少罚、便宜行事的机会。

也由于姚远素性愉悦旷达,似乎并无意于仕进,每于午后未、申之交,完了当日公事,便往衙署以北数里外的溪边散行,手持道卷,且行且诵,直至日暮才回衙点囚封印;算是交代了一日生涯—而李白这宗案子,幸而遇上了姚远。

李白没提防,于谈笑间猛可一答,竟然吐了实:“不,这是刀!”

由于李客有心栽培,李白在十岁上已经颇娴经书,也追随时尚而作得一手好诗。但是于乙部《史》、《汉》典故,犹须待日后从赵蕤而浸润。姚远说起这费长房缩地术,他只能摇摇头。

老翁道:“汝几几乎能得道了,可恨于此不成,亦复奈何?”费长房辞别老翁的时候,老翁赠了他一根竹杖,并道:“骑此,可以任意之所向,无分近远,片刻即至;至,便将此杖投葛陂中。”长房须臾间乘杖归家,自以为出门也不过十天上下,殊不料,人世间竟然已经过了十几春秋了。

说罢追悔不及,脸色灰变。姚远明明听见了,却似乎刻意充耳不闻。他随即从从容容地转身朝北,遥遥指着先前闲步之所在,道:“某若得一缩地鞭,也不欲骑它观尽世界;权且将三里外那溪水,缩至官厅近旁,便不枉在此日夕折腰了。”

大半年后,李白辞亲远游,再回大匡山之前,复至邻近龙州江油县游历,不意却与调了差的姚远重逢—他竟然还是个县尉—彼时,李白将送给姚远一首诗。那诗,就是一支缩地鞭,把这小小县尉所想望的溪声,引来身旁。

对于姚远,李白心中无限感念。他明白:姚远于无意间察其暗志,却有意网开一面,不与细究。慈心在彼,终生不能或忘。

他依老翁之言,将竹杖投进葛陂之中,再一看,杖竟化为一龙。而这时的费长房居然也就有了些许神通,能够行医于市,还可以鞭笞百鬼。据说他曾经向他的徒弟桓景预言:“九月九日,汝家有灾厄,可作绛囊盛茱萸系臂上,登高山,饮菊花酒,祸可消。”桓景如其言而举家登山,当日黄昏归来,看见一家的牛羊鸡犬都暴毙了—这故事,也算是重九插茱萸登高的来历之一。

然而李白自有主张。他瞒着李客,身怀利刃,于某日黄昏,亲自前往县厅,是想一刀结果了那崔冉,亡命天涯,也不失豪杰襟期。偏偏崔冉命大,也是李白福根不浅,那一日崔冉奉县令的差遣到绵州府署行文,至晚未归,李白却撞上了刚刚从溪畔闲步归来的姚远;但见他头戴软裹幞头,围领半袖淡青外帔,上饰朱、金、碧三色纹绣,里头一身素白襴袍,乌革带,褐皮靴,手持蓝封经书一卷,恍若有所思而不能解,却露出些许自在的微笑,飘然而来。

有唐一代,投告有款状,款状亦有定式,等闲不能渎犯。且说这案的苦主,本是昌明市上的结客少年,一向与李白、吴指南等过从甚密,这一回呈牒见官,原也只是基于一时气愤,家人又想从李客身上博取些许酬偿的银钱—这都看在姚远眼里。然而,本案还有一个尴尬之处:苦主在倩人代拟诉状之时,漏写了案发年月时日,于书状规格而言,这是不可宽贷的瑕疵。

倒是崔冉探得李客家资不薄,颇可罗织,遂不时传唤李白,借词穷究,务要他供出市上那一帮结客少年的身家来历,以便查察其中有无奸诡。崔冉甚至一再恫吓:要将这一干少年皆入于“盗贼”之律。李客实在不堪其扰,才一方面周旋应付,赂以财货;一方面安排了李白出走大明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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