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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李白·少年游 作者:张大春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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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 一首诗,能传几条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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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生活,胡商之子在一篇上书之文中追忆:他曾经为了接济那些落魄公子,在一年之内,散钱三十万。这数字可以买三万斗米,但也许并不夸张。因为他虽然不事生产,还能保持“自由之身”,恐怕得归功于胡商到处持有的债权。他以随手而得之、又随手而散之的资本与诗篇,成为到处知名的诗家,纵使经由婚姻、干谒、投献而终于成为宫廷中的文学侍从之臣,也还只能挥霍着令人激赏而不入实用的字句。

身为星宿,发为仙音,客心无住,余响不发。街道上的人们知之越多,越觉得他陌生;就连他的妻子、儿女、知交,以及久闻其名而终于接纳了他不到两年的皇帝也不例外。他借由诗篇,再一次地将人们淡忘的古风引进大唐,然而他却在风中迷失了自己的身影,他对于成就一番“达则兼济天下”的追求,也因之全然落空。千载以下,人们居然多只记得他的名字而已。

胡商这么办了;他也姓李了。他的长子和三子继承家业,分别在长江航道的上游和中游(也就是三峡和九江),建立起转卖东西粮米、织品、什货的交易,赚了更多的钱,也在各地累积了相当庞大的债权,以及信用。

邻近街头的人还听说:李姓胡商的次子是太白星下凡。他没有跟着父兄作生意,只读书、作诗、喝酒,以及游历。这孩子逐渐长大,仍然在街上晃荡,离家之后,不但形迹渐行渐远,也绝口不提自己的身世。人们谅解这一点,因为他们都能深切体会,如果不能将那个不成门面的商家远远抛掷身后,他将永远不能打造自己的前途。

满街的人都知道:皇家的李姓来自知名郡望—陇西成纪;这个姓氏可以上溯到汉朝的大将李广。不过,街旁一位法号法琳的游僧会告诉你:不是这样的。皇室的李家原本是陇西狄道人,几代以来,他们身上所流的,多是鲜卑胡种的血液,然而他们毕竟在无数征战中夺取了天下权柄,当然也可以重新书写自己的身世,使这身份能融入先前六朝的门第规模。

这条街上也许还有诗人,如果他们都只剩下了名字,也就没有人会知道:一个个号称盛世的时代,实则往往只是以虚荣摧残着诗。

然而,生意人是没有地位的,他们的孩子没有参与科举考试的资格,没有机会改换身份、建立地位,自然也没有机会进入朝廷。可是,这一条街上的人都明白:要取得出身,有很多手段。其中之一,就是牟取整个帝国以城市为中心的社会最重视的名声。

在街旁幽深阴暗的巷弄里,或是通往林野的阡陌之间,你也会看到,大部分不属于士族阶级的人,在一个物资充裕、水运发达、驿递畅通、人口繁盛的环境里,过着艰难的日子。绝大部分的粮米、布匹、器用、牲口都要供输到京师,再由朝廷加以分配,供应各地军(折冲府)、政(州县)部门,以便启动整个帝国的管理和运作。当大多数的人为了应付上缴的谷米、丝棉,付出劳力,应付种种名目的“公事”,而不能粥自足的时候,几乎沿街的店铺都从事借贷—人人都可能有债务,家家也都有机会在周转通货的过程之中博取一点蝇头小利,勉强接济生活。他们知道:诗,本来就距离他们相当遥远;有如一触即破的浮泡,有如不能收拾的幻梦。

在他笔下,诗更接近街边的谣曲。虽然也含蕴着许多经史掌故、神话异闻,显示了作者并不缺乏古典教养。然而,他的诗还融合了庶民世界中质朴、简白、流畅的语言;以夸张、以豪迈、以横决奇突荒怪恢诡的想象,勾人惊诧,引人噱叹,让人想起矫健百端的龙,苍茫千变的云,汹涌万状的潮浪,以及高洁孤悬的明月。他让奔流而出的诗句冲决着由科考所构筑起来的格律藩篱,就像他的前辈—那个因碎琴而成名的陈子昂—一样让整个时代的士子为之一震,并忽然想起了:诗,原本可以如此自由。

这个“家”字,不只是强调杜甫知名的“家人”—他的祖父杜审言—也强调了身为一个“士族”的习业传统;也就是士族阶级的门第。门第的重建与动摇,大约就是大唐帝国初期极为重要的一个政治工程。

街头,是个祖上被窜逐至西域、到他这一代又偷渡回中土的胡商。这胡商赚了很多钱,却赚不到帝国最重视的门第和阶级。于是他就仿效开朝以来的皇室,一点一点地为自己铸造、打磨、擦亮那个以姓氏为基础的身份。

在这条街上,自由也不是一个孤立的价值。街坊们若是听见某诗人吟唱“一任喧阗绕四邻,闲忙皆是自由身”的句子之时,只会明白:他现在没有官职了。至于诗的自由,更不为人所知所贵,看来那只是一种不为经营现实功利而拘守声律的意图,这意图竟然又开向更古老的风调,也就是回返数百年前,当歌咏只维持着最简朴的音乐感性,而仍然动摇性情,引发感悟。

这个挥霍的年轻人可能比大多数他的同代人有着更丰富的旅游经验,然而,明明是即目的见闻,亲身的阅历,在他而言,都只是历史的投影。也就是说,他所看到的街景,都只是原本沉埋在史籍之中,那些春秋、战国、两汉、魏晋时代的投影。在他的眼里,全然没有现实。

被誉为“诗圣”的杜甫曾经有一句诗,说得相当自傲:“诗是吾家事。”

从公元七○一年展开的半个世纪,是大唐帝国立国以来变动最为剧烈的一段时间。我们可以假想:有那么一条街,两旁俱是居宅坊店,从街头走到街尾,岁月跟着步步流动,行进之间,可以看见人们用尽各种手段,打造着自家的门第,以期高于他人。一直走到公元七六二年,李白也恰好走完他的一生。

那是前些年相当著名的一个故事:街角来了个蜀地富豪之子,忽然花了可以买下十万斗米的一千缗钱,买了一张胡人制造的琴,到市集上吆喝众人观看。这人非但不奏曲,还把琴摔了个粉碎,之后说:“弹胡琴,不就是杂技吗?诸君何不读读我的诗呢?”

一旦来到了长街较为深远的地方,多数的人已经不在乎这浪迹而来的人究竟是个什么出身了。他总在稍事逗留之处,结交各式各样的朋友。有僧,他看着是佛;有道,他看着是仙。动辄写诗,将字句当作礼物,持赠每一个尽管和他只是萍水相逢的人。这在当时,还是十分罕见且令人吃惊和感动的事—尤其是他的作品,也不寻常;似乎一点都不像朝廷里一向鼓吹、揄扬以及奖励的那种切合声律格调、齐整工稳之作。

这个人叫陈子昂,碎琴的故事伴随了他一辈子,流传则更久。即使如此,士人阶级以下的黎民广众大约也只能空洞地仰慕着诗人,因为考试会彰显他们的才华,声妓会演唱他们的作品,而国家的政务也往往因为诗作所流露的美感与情感,而交付到这些人的手中。诗篇创作的美好,也许只能在诗人之间流传、感染,可是诗篇成就的地位,却成为绝大多数不能诗的人所艳羡的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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