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管你怎么说,反正我相信自己的直觉。”
“嗯,部分心理学家认为,意识是伴随着脑部活动出现的,但是不会反过来影响脑部活动。这就好比树木在水中的倒影,非得有树木才会存在,但是丝毫影响不了树木。有人说,爱情不一定要有激情,在我看来是胡说八道。所谓没有激情的爱情,根本就不是爱情,而是属于喜欢、体贴、共同的兴趣或是习惯。习惯尤其如此。两个人可以因为习惯而保持性关系,就像到了饭点肚子会饿一样。当然,性欲不一定要有爱情。性欲跟激情不同,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本能,无异于人类其他本能。所以,只要有了天时地利,丈夫难免会出轨,太太却容易小题大做,实在是很傻。”
我看着她,不发一语。
“激情是不计代价的。哲学家帕斯卡说过,感情自有理智参不透的理由。如果我的理解没错,这是指当感情受激情所控制,就会发明看似可信的理由,来证明可以为爱牺牲一切,置个人荣誉于度外,忍受羞辱也甘愿。激情拥有毁灭的力量,摧毁了神话中的情侣,包括安东尼与克丽奥佩脱拉、崔斯坦与伊索德、帕内尔与欧希亚。少了这股力量,激情就会凋零。届时才会出现怅然若失的感觉,发现虚掷了大半人生,饱受嫉妒伴随的苦痛,吞下种种责难辱骂,奉献出所有浓情爱意,掏空了灵魂的一切,岂料对方不过是个废物、笨蛋,或是自己编织梦想的借口,价值还不如一条口香糖。”
伊莎贝尔后来问我,为何拉里不透露自己的住址。他过去也曾这样神秘,结果不过就是拉丁区的三流旅馆,并无不可告人之处。
她笑了笑。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她不悦地大声问道。
“你要我先离开吗?”我问。
“你实在是太孤陋寡闻了!她四十五岁,长得不算漂亮,但气质脱俗出众,艾略特舅舅认识的公爵夫人都比不上她。我坐在她旁边,佯装起美国小女生直肠子的性格,直接告诉她我一定得跟她说说话,因为这辈子没见过她这么美的人,还说她就像希腊浮雕般完美。”
“我总得嫁人呀。格雷追我追得痴情,妈妈也要我嫁给他。大家都说,我本来就该解除跟拉里的婚约。我很喜欢格雷,现在还是喜欢他。你不晓得他有多体贴,全世界应该没有比他更温柔贴心的人了。他看起来脾气很差吧?可是,他对我却是百依百顺。我们还有钱的时候,他老是问我想要什么,然后就买来送我,完全乐在其中。我有次说,如果我们有艘帆船,就能环游世界了。要不是后来经济大萧条,他一定也会把船买来。”
“他的确讨人喜爱。”
“正好相反,我觉得你是很棒的母亲,把女儿带得又乖又快乐,也留意她们的饮食和如厕是否正常;你教她们要守规矩,读书给她们听,也教她们如何祷告;她们生病了,你也立刻请医生,而且细心照顾她们。只不过你不会像格雷那样,把她们捧在手心里。”
“你觉得她们为什么要离婚?”
“你觉得拉里是处男吗?”
“亲爱的,他三十二岁了。”
伊莎贝尔的情绪缓和了些,等着我继续说下去。我晓得女人喜欢听别人对爱情高谈阔论,便接着说:“卫道人士老是主张,性的本能和爱情是两码子事。他们常把性的本能,说成是附加的现象。”
“不后悔啊。我当时疯了才会跟他结婚,但当然了,我那时还不懂事,否则就会跑去跟他同居三个月,再把他给甩了,一了百了。”
“那怎么不快写呢?很适合投稿给《妇女居家》杂志。”
“正好相反,”我仔细打量着她,“你后不后悔十年前没跟拉里结婚呢?”
“只因为格雷不太会说话,你就以为他一无是处吗?”
“我跟拉里认识一辈子了。”伊莎贝尔不耐烦地说。
“你在说什么?他当然爱过我,你以为女人察觉不出男人爱不爱她吗?”
“我实在弄不明白,”我回答说,“我只能胡乱猜测他的理由,说不定根本就没什么。或许他生性古怪,除了热情有所保留,住处也有所保留。”
“你真是猪头啊,我这辈子从没爱过别人。”
“那应该不会觉得反感吧?”
伊莎贝尔说这段话时,情绪有些激动,掏出一块小手帕,仔细擦了擦眼角的晶莹泪水。
“你这话还真是别开生面哪。”
“何况什么?”
“你太小看我了,我当然看得出来。”
“不用。”
“我们的生活曾经非常美满。我这辈子都会感谢他,给我幸福的日子。”
“你这是过度美化了吧?”我微笑着说,“我觉得,你把理想中的思维和情感投射到格雷身上了。”
“我认识一个年轻人,他每回遇到美女,就谎称自己是处男,所以非常吃得开。他说这招屡试不爽。”
“女人天生的直觉。”
这个回应很巧妙。伊莎贝尔的一大优点是,即使赤裸裸的事实当前,也不会恼羞成怒。
“难道只有男人会这样吗?”
“爱情如果跟激情分开,就不算是真的爱情,而是别的情感。燃起激情的火苗不是满足,而是阻碍。你想想,济慈告诉希腊古瓮上的情郎别难过,是什么意思呢?‘汝将永远爱恋,伊将永远娇美!’为什么呢?因为得不到呀。无论他再怎么疯狂追求,都追不到心爱的人,因为小两口困在大理石之中,成就了这件无情的艺术品。你和拉里对彼此的爱,就好比保罗与法兰契斯卡,或是罗密欧与朱丽叶,既单纯又自然。幸好,你们不是以悲剧收场。你嫁给了有钱人,拉里云游四海、探索世界,其中并没有激情的成分。”
“我经常在外交际应酬,眼睛和耳朵可没闲着。”
“请问你是从哪里听说的呢?”
“没见过。她婉拒了我的午餐邀约,说她批评起食物毫不留情,我可能会很尴尬,但很高兴我主动邀请她用餐。她看我失望得嘴角下垂,就问我愿不愿意去她家吃午餐。我听了简直受宠若惊,她见状还拍了拍我的手。”
“你怎么知道的?”
“我确定他还是处男。”
“人也太好了,听起来好不真实。”我说。
伊莎贝尔从包包里取出一支口红,涂了涂嘴唇。
“那也得看是什么女人。”
“你有没有注意到,他跟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固然平易近人,态度和气,但总有种疏离的感觉,好像没有开诚布公,把心事藏在灵魂某个角落。我也说不上来这疏离感是从哪儿来的,是来自他的焦虑、秘密、抱负,还是学识呢?”
伊莎贝尔盯着我瞧了好一会儿,好似在读我的心思。她从桌上取了支烟点燃,身子靠在椅背上,望着烟雾袅袅升空。
“你是不是深爱着拉里?”
“那为什么要嫁给格雷呢?”
“我懂你的意思了。大家玩得很开心,把他当成自己人看待。但忽然间,你发觉他好像一圈烟雾,让人抓也抓不着。你说说看,是什么原因让他变得怪里怪气的?”
“可以不要说这种话吗?听了怪不舒服的。”
“本来就没必要啊。我是普通人,也把她们当普通人看待。做母亲的把儿女当作人生唯一重心,对孩子有害无益。”
“这个嘛,可能是上帝吧。”
“当然啦。她就住在福煦大街上,是栋外观精美的小房子。服侍我们的管家长得还真像乔治·华盛顿。我一直待到下午四点。我们披着头发,脱了胸衣,像闺密那样聊得不亦乐乎,交换了许多流言八卦,听来的东西差不多可以写本书了。”
“你还真敢说。”
“也许原因稀松平常,所以才不会注意到。”
“才不会。这不过是肉欲罢了。战胜肉欲的最佳办法就是满足肉欲。”
“这我也发现了。她们把你当成榜样,优雅、美丽又气质出众。但是,她们跟格雷在一起时比较轻松自在。她们确实很崇拜你,但她们最爱格雷。”
“你少犯蠢了。”她笑道。
我默不作声,静静凝视着她,欣赏她鼻子和下颚的优美线条。
她坐起身子,脸色不再温和,双眼怒视着我。
“你搞错了,”我立即插话,“我觉得他的举动很感人,又懂得爱人。只要看他望着你的表情,就晓得他对你用情多深。他也比你更爱孩子。”
我没搭腔,继续说下去。
她斜眼瞥了我一眼,露出调皮的神情。我认为,她八成在揣测我对她接下来的话会有何反应。
“你在那之前见过她吗?”
“我想我不是真的爱他,但就算没有爱情,生活还是过得下去。我内心渴望的人是拉里,但只要没见到他,我就不会心烦。记得你跟我说过,只要隔着三千英里的大洋,爱情带来的痛苦就不难忍受了,对吧?我当时觉得这话说得好酸,但是后来想想还真有道理。”
“你说得很有道理。”
“你真要问的话,我会说这样的现象不分男女。唯一不同之处是,对男人来说,露水姻缘可以不带情感;但对女人来说,还是会牵扯到情感。”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占有欲很强?你把格雷描述得诗情画意,又说他爱你爱得不可自拔。我相信两者对你都很重要,但是你漏了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你觉得可以把他捧在你那小小的掌心里,而相较之下,拉里永远都在你的掌握之外。你记得济慈的《希腊古瓮颂》吗?‘不羁之情人,汝永远,永远吻不着,再接近亦属枉然。’”
“他的床上功夫很厉害。我们结婚至今十年了,但他对我还是热情如火。你以前不是说,男人会有五年之痒吗?哼,我看你这根本就是胡说。格雷对我的欲望从新婚开始就没变过。就这方面来说,他完全能满足我。光看我的外表可能不会觉得,但其实我的需求是很大的。”
“经济大萧条后,格雷受到很大的打击,接连几个礼拜都工作到深夜。我常在家里等得胆战心惊,生怕他会因为觉得无地自容,就往自己脑门开一枪。你也知道,大家原本很信赖他们父子,从没怀疑过他们的诚信和判断力。我们把自己的钱赔光了倒还事小,他最耿耿于怀的是,那些信任他的人也赔得很惨。他自觉早该看出征兆才对,所以十分自责,我怎么劝他都没用。”
“但是痛归痛,却又很高兴啊!而且你也晓得他的个性,他哪天心血来潮就会忽然消失,好比太阳下山后没半个人影,得隔好多年才会再见到。”
我沉默了半晌,思忖了一会儿后说:“我在想,拉里是不是真正爱过你。”
“我在某场时装秀上认识的一位女士说的。那里的侍者跟我说,她是全巴黎最贵气时髦的女性,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和她做朋友。安黛丽·特华,你知道她吗?”
“你是说有点心痛吗?”
“打电话给美国运通留言就好,我每天早上都会打过去。”
伊莎贝尔把头向后一甩,我还真担心她扭到脖子。
“有时候,我觉得他像是一流的演员,明明在参与一出烂戏的演出,却把自己的角色演得无懈可击,好比爱莲诺拉·杜丝在《女店主》里的精湛演技。”
“但美国女人真要有心离婚,这应该成不了借口吧。”
“你真的赴约了吗?”
“她们一样很崇拜我。”
伊莎贝尔听了沉思半晌。
“幸好你没真的付诸实践,否则,说不定会发现自己离不开他。”
我露出微笑。
“你没想过跟格雷离婚吗?”
这件事之后,我们经常见到拉里。接下来这个星期,他每天都来,单独与格雷关在书房半小时。他总面带微笑地说自己在“说服”格雷赶走偏头痛,格雷也逐渐对他百般信任。格雷没有多说什么,但我感觉到拉里也在设法让格雷恢复自信。过了十天左右,格雷的头痛又发作了,碰巧拉里得傍晚才会来。这次不算严重,但格雷如今十分相信拉里的特殊能力,认为只要找得到他,几分钟就能治好头痛。但他们不晓得他住哪里,伊莎贝尔打电话问我,我也爱莫能助。众人终于等到拉里,帮助格雷缓解了头痛。格雷问起他的住址,以便有急事能立刻找到他。拉里笑了笑。
“你老是自以为懂很多,”她没好气地说,“你明明知道,女人要抓住男人别无他法。而且我告诉你,第一次上床并不重要,第二次才重要。如果女人在第二次抓住了男人的心,那男人就永远逃不掉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啊?”
“你不知道吗?美国女人对丈夫的那些要求,英国女人只会拿来要求管家。”
她露出微笑,一副吊人胃口的模样。
“没听过。”
“你怎么能确定?”
“如果你看到拉里就心痛,那不要跟他见面不就好了吗?”
“她起初的反应有些僵硬冷淡,但是我的话匣子没停过,一副天真单纯的样子,她也渐渐放下心防。我们后来聊得很开心。时装秀结束以后,我问她要不要找天跟我一起去里兹吃午餐,还说我一直都很崇拜她高雅的品味。”
我笑了出来。我俩沉默了半晌。后来,她又提起先前的话题。
伊莎贝尔眉头皱了起来。
“如果他没这些特质,我又怎么观察得到呢?你也晓得我的为人,凡事都实事求是,双脚非得踏着水泥人行道,双眼确实看到沿路橱窗里的帽子、皮衣、钻石手镯和镶金化妆盒,否则就不会真的快乐。”
我尚未说完这段长篇大论,便已看出伊莎贝尔并未在聆听,而在想着自己的心事。不过,她接下来的话却出乎我的意料。
“我没有理由跟他离婚呀。”
“但是,我要说的不是这件事。大萧条过后,我们的财产只剩农场,我觉得格雷要离开芝加哥才有机会重新开始,所以我把孩子交给妈妈,跟他一起去农场住。他很喜欢那里,但我们从没单独去过,以往都会带一大群人,玩得非常尽兴。格雷的枪法很准,但当时没心情打猎。他以前常独自搭小船到沼泽,花好几个钟头观察野鸟。他时常在小河里划来划去,两边是浅灰色的蒲草,抬头就是蓝天。有些日子,那些小河蓝得好像地中海。他每次回来话都很少,只说那里很美妙,但我看得出来他的感受,大自然的美丽、辽阔和幽静深深打动了他。日落前一刻,沼泽上的光线实在迷人,他常站在那里凝望,内心幸福无比。他也会骑马骑得老远,跑去一些荒凉偏僻的树林,宛如梅特林克戏里出现的场景,灰暗又寂寥,甚至带有几分诡异。每逢春天都有大约半个月的时间,山茱萸盛开,橡树抽新芽,嫩绿的叶子伴着西班牙苔藓,好不欢乐,地上还铺满了白色的大百合和野生杜鹃。格雷说不出内心的感受,但想必是深受感动,他整个人陶醉在宜人的春光里。唉,我晓得自己讲得乱无章法,但是看见格雷这个大块头,竟受到这般纯洁美好的情感所鼓舞,让我高兴得都想哭了。如果真有上帝的话,格雷当时想必离他很近。”
“我猜你要说我这个母亲当得很差劲。”
“我绝对不会跟格雷离婚的,我们俩共同经历太多事情了,他也离不开我。虽然说起来是往脸上贴金,但这让人有种责任感,更何况……”
“比方说?”
天色渐暗,格雷和伊莎贝尔当晚要与友人用餐,她准备去换衣服了。我无事可做,便沿着哈斯拜尔大道走着,享受舒服的春日傍晚。我向来不太相信女人的直觉,因为这种直觉更像是她们的一厢情愿,我不得不保持怀疑。一想到方才与伊莎贝尔漫长谈话的结尾,我便不由得笑了出来。眼下我忽然想起苏姗·鲁维耶,好几天没见到她了,不晓得她近来可好,说不定愿意跟我共进晚餐,再一起看部电影。我拦了辆在寻觅客人的出租车,把苏姗的公寓地址告诉司机。
“噢,应该说某种程度上,他确实爱过你,毕竟你是他最熟识的女生。你们从小玩在一起。他觉得自己会爱上你,这是出于性的本能。你们俩如果真的结婚,也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你们当时已经同居同床,跟结婚没有太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