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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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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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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绿色。”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

“我得走了。”

“当时,我整整三个月都没喝酒,也没吞云吐雾。”她见我略显惊讶,不禁大笑,“不是没抽香烟,是没抽鸦片,那实在很难受。我一个人的时候,动不动就会大声尖叫,叫到房子都快塌了,嘴里念念有词:‘我熬不过去,我熬不过去。’如果拉里陪着我,状况还不算太糟,但是他只要一离开,我就只能用凄惨来形容。”

“你就喜欢硬汉,对吧?”

“哈基姆?”

“老朋友,今年的社交活动特别盛大,”他说,“你这样把自己关在屋里,什么活动都不参加,太要不得了。而且蔚蓝海岸这么大,你偏偏选个冷清的地段居住,我就算活到一百岁都搞不懂你啊。”

“我跟他说你很帅,但是怕你不好意思,所以用英语讲。”她接着对我说,“他超壮的,肌肉结实得跟拳击手没两样。你摸摸看。”

“哈基姆是阿尔及利亚人,只要你付得起钱,就能帮你弄来鸦片。他算是很厉害的朋友,要什么有什么,男孩、男人、女人或者黑鬼,固定有六七个阿尔及利亚人随传随到。我在他那里待了三天,数不清搞了多少男人。”她咯咯笑了起来,“高矮胖瘦、各种肤色的男人都有,把三个月的份一次补了回来。但是,我很害怕,觉得巴黎不安全,又怕拉里会找到我,加上手头的钱早花光了。那些王八蛋,没拿到钱是不会跟你上床的。所以我就回到原来的公寓,给管理员一百法郎,说如果有人来找我,一律回答我搬走了。我把行李打包好,当晚就坐火车来到土伦,到了这里后才真正安心。”

这时,一艘海军汽艇开到码头来了,一群水手纷纷上岸。苏菲瞟了他们一眼。

我把书交给苏菲的旅馆。旅馆就在码头边,我经常在此下榻。天一亮,呼唤夜晚外宿的水手就位的号角声,就会把我吵醒。朦胧的日光洒落在港口平静的水面上,幻影般的船只显得格外优美。第二天,我启程去卡西斯镇,打算买些葡萄酒,再去马赛领取了订制的新帆,一周后才回到家。

帆船抵达时已近中午,我于下午两三点才上岸,沿着码头逛着各式店家,顺便观察身边的行人,以及咖啡馆遮篷底下的客人。忽然间,我看到了苏菲,她也同时发现了我。她微笑着打招呼,我也停下来跟她握手。她独自坐在一张小桌旁,面前摆了只空玻璃杯。

我点了点头。侍者送来我的啤酒和她的气泡水,她拿着余烬未灭的卡波尔烟,点燃了另一支烟。

“她没有回来吗?”

“到底发生什么了?”我问道。

两周后,艾略特下榻在克拉布利奇饭店。没过不久,我顺道去探望他。他已替自己订制了几套衣服,还不厌其烦地说起挑选的布料和理由。我好不容易才插上话,问他拉里的婚礼办得如何。

“这儿应该讲法语,不是吗?”水手厉声说道。

“没问题。”

“拉里很难过吧?”

“对呀,为什么呢?”

但将近一年后,我才又见到伊莎贝尔。那时,虽然我大可告诉她苏菲的事,让她仔细想想,但有鉴于当时状况,我无意提起此事。我在伦敦待到快圣诞节,后来归心似箭,便直接回到蔚蓝海岸,中途未在巴黎停留。我开始写一部小说,好几个月深居简出,偶尔与艾略特碰面。他的健康每况愈下,却仍坚持出席社交圈的聚会,教人看了真替他担心。他当时对我十分不满,只因我不愿开车三十英里参加他固定举办的宴会,认为我太自命不凡,才会待在家里写作。

“我的婚纱是伊莎贝尔送的,不晓得后来怎么处理。那婚纱还真漂亮。本来我们都说好了,我先去接她,再一起去莫里诺。我真的很佩服伊莎贝尔,她对衣服实在内行。我到了公寓后,管家说她匆匆忙忙地带琼恩去看牙医了,留言给我说马上会回来。我走进客厅,桌上摆着咖啡壶和杯子,就问说能不能喝杯咖啡。那阵子,咖啡是我唯一的精神食粮。管家说会替我准备,顺便拿走咖啡壶和空杯,并在盘子里留下一瓶酒。我看了看,发现是你们在里兹饭店说的波兰酒。”

“坐下来喝杯酒吧。”她说。

“我男朋友来了,”她向其中一人挥挥手,“你可以请他喝杯酒,然后最好快点离开。他是科西嘉人,跟耶和华一样善妒。”一名年轻人走过来,瞧见我时愣了一下,但在苏菲的招呼下,站到我们面前。他身材高大,皮肤黝黑,胡子刮得干干净净,有双深邃的眼眸,还有鹰钩鼻与波浪般的黑发,看起来不过二十岁。苏菲开始向他介绍,说我是她儿时的美国朋友。

“有点呆,但是很帅吧。”她对我说。

“你应该不会有兴趣。”我说。

“没有。我越想越生她的气,她以为自己是谁啊,竟然让我这样干等着。后来,我看见杯子里又有酒了,一定是无意间倒好的,但是信不信由你,我完全不记得拿起酒瓶倒过。但是,把酒倒回去未免太蠢了,所以我又喝了一杯。那酒确实非常美味。我好像变了个人,很想开口大笑,先前三个月从来没有这种感觉。那个老娘炮不是说,他在波兰看见有人用大杯子喝酒却面不改色吗?我心想,老子的酒量才不会输给波兰兔崽子,索性喝个痛快,就把剩下的咖啡倒进壁炉,把杯子倒满了酒。说什么天底下母乳最好喝,根本是屁话。我在这之后的记忆有点模煳,不过等我喝得心满意足之后,瓶子里已经没剩几滴了。然后,我想到自己得在伊莎贝尔进门前熘走,结果差点被她撞个正着。我一走出前门就听见琼恩的声音,立刻奔上公寓楼梯,等她们关上门之后再跑下来,并且拦了辆出租车。我叫司机死命地开,他问我要到哪里,我突然朝他狂笑,感觉要飞上天了。”

“你怎么知道?我又不是不识字。”

“巴黎的大伙还好吗?”她问。

“波兰伏特加,我记得艾略特说会送几瓶给伊莎贝尔。”

“你们那时一直夸赞那酒有多香,我听了非常好奇,就打开瓶塞闻了一下。你们说得没错,那酒的味道是真他妈的好。我点了根烟,几分钟后,管家把咖啡端了进来,咖啡也很好喝。大家老爱说法国的咖啡好,随便他们怎么说,我还是喜欢美国咖啡,这是我在法国唯一想念的东西。不过,伊莎贝尔的咖啡确实不错,我本来精神很差,喝了咖啡才觉得舒服多了。我盯着桌上那瓶酒,实在是很大的诱惑,但是我心想:‘他妈的,我绝对不喝酒。’然后又点了根烟。我原以为伊莎贝尔一下就会回来,但是左等右等都不见人影,我开始觉得焦躁不安,毕竟我最讨厌等待了,况且屋内又没什么书可以翻翻。我只好四处走动,看看墙上的画,眼神却始终离不开那瓶该死的酒。我心想,不如倒一杯看看好了,欣赏一下酒的颜色。”

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我猜伊莎贝尔已把事情全告诉他了。

“真是怪了!他们吵架了吗?”

“所以你就回公寓了吗?”我明知故问。

“那也是意料之内,”她咧嘴而笑,“早死早好。”

“这话是什么意思?”

“摸摸看,”他说,“来啊,摸摸看。”

这是最明显的答案,但一切仍显得诡异,我不懂她为何选在这时候逃走。

“那就太好了。”

我摸了以后表达了钦佩之意。我们聊了几分钟后,我便付了酒钱,站起身来。

“这个嘛,那天我们在里兹吃完午餐,伊莎贝尔不是带苏菲去莫里诺吗?你记得她当时的衣服吗?实在不像样。你有没有注意到肩膀?一件衣服的剪裁好坏,端看肩膀合不合身就晓得了。当然啦,这孩子很可怜,买不起莫里诺的婚纱,但是你也知道伊莎贝尔很大方,原本打算买件像样的婚纱送她。她自然开心地答应了。总之某一天,伊莎贝尔跟苏菲约了下午三点在公寓碰面,一起去服饰店再试穿一次。苏菲依约前来,但是伊莎贝尔得带孩子看牙医,过了四点才到家,苏菲却已经走了。伊莎贝尔以为她等得不耐烦,自己去莫里诺挑选婚纱了,所以赶紧过去确认,但是苏菲根本没去。最后,伊莎贝尔只好放弃,自个儿回家。他们晚上本来要一起吃饭。拉里在晚餐时间出现,伊莎贝尔开口就问他苏菲去哪里了。

“虽然拉里有耶稣基督的情操,我却当不成抹大拉的玛利亚,真的没办法。”

艾略特真是可怜又傻气,他是活不到这个岁数的。

“我没见到他。伊莎贝尔说他很难过。”

“老朋友,跟你的看法完全一样,她忍不住又开始酗酒了。”

“搞半天我还是没跟拉里结婚。”

“你怎么到最后关头才改变心意呢?”

“越硬越好。”

“没错,很奇怪吧,那酒的颜色跟味道一样怪,好像白玫瑰的花芯里会看见的那种绿色。我非得试试味道不可,喝一点应该无害。我只打算小抿一口,这时听见外头有声音,以为是伊莎贝尔回来了,就一口把酒喝光,以免被她撞见。但并不是伊莎贝尔。哇,我戒酒后从来没这么爽过,整个人精神都来了。那时候,如果伊莎贝尔回来,我现在已经和拉里结婚了,不晓得会是什么光景。”

“没有,根本没吵架。一切都就绪了,我还负责当女方主婚人。他们原本要在婚礼后立刻搭东方快车。要我来看,是拉里没搞清楚状况。”

我经过书店时,曾停下来看橱窗展示的新书,发现我的某本小说的法译本最近刚好出版。

“婚礼前三天,苏菲失踪了,拉里到处都找不到她。”

“想必你也会写作吧。”

“那伊莎贝尔还好吗?”

“他一头雾水,就打电话到她公寓,但是没有人接。拉里就说要去找她。他们原想说晚点吃饭,但是等了好久两人都没出现,只好自己吃了。不过你也晓得,你们在拉普街碰见苏菲前,她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你怎么会把他们带到那种地方去?反正,拉里花了整个晚上,把她以前常混的地方都跑遍了,但是连个人影也找不到。他去了她的公寓好多回,但是管理员说她没回来过。他接连三天打听她的下落,但她就这么失踪了。到了第四天,他又去了公寓一趟,管理员说苏菲回来过一趟,简单打包了行李,叫了辆出租车就走了。”

“应该都还好。上回在里兹饭店聚餐后,我就没碰到他们了。”

“没办成。”他冷冷地说。

“那你也来一杯。”我边说边坐了下来。

“什么都没有。”

苏菲身穿法国水手的蓝白条纹运动服,以及亮红色长裤,脚踩一双凉鞋,露出擦得五颜六色的粗大脚趾。她没戴帽子,短短的鬈发淡金似银,脸上浓妆艳抹,回到了当时拉普街那副模样。由桌上的盘子看来,她应该已喝了一两杯,但人还清醒,好像也很高兴见到我。

“你以为我是他妈的白痴啊?我知道拉里会来找我,我才不敢到以前常去的地方,就跑去哈基姆那里住,这样拉里就绝对找不到。况且,我还想抽点鸦片。”

我跟他们握手道别,离开了咖啡馆,途中经过书店,便买了那本小说,写上自己和苏菲的名字。忽然间,我不知如何下笔,只好以法文写下脑海中唯一的句子,是收录于各大文选的龙沙诗作的第一句:

“伊莎贝尔一直很体恤他,但难就难在他不肯谈这件事。伊莎贝尔说,他从来就没爱过苏菲,只是出于怜香惜玉的心理才娶她,但没想到判断失误了。”

“那你有什么看法?”我说。

“想不想听我说呢?”

“她没有写信或留个字条之类的吗?”

苏菲转身朝他露出笑靥,带有一丝调侃。她说着一口流利的法语,夹杂着许多俚语,又有浓厚的美国腔,使得她平日挂在嘴边的脏话备显滑稽,教人忍俊不禁。

苏菲嬉皮笑脸地看着我。她傲然抬着头,扁胸窄腰,搭配这身打扮,活像个爱捣蛋的男孩。然而相较于上回她穿着红色礼服,时髦老派但气质不佳,我得承认她如今迷人得多。她的脸庞和颈部都晒得红彤彤的,麦色皮肤让两颊的脂粉和黑色眉毛更显突兀,虽然俗气却也有自身的魅力。

“她当然也很遗憾,但这孩子脑袋很清楚,说拉里娶那种女人不会幸福的。”

“拉里呢?”

“是啊,我小时候常常写诗,想来一定写得很烂,但是以前自以为不错。八成是拉里告诉你的吧。”她迟疑半晌,“人生反正就像活在地狱,但是明明有乐子却不去享受,那就是天大的傻瓜。”她倔强地扬起头,“我如果买下那本书,你肯写上几个字吗?”

“没有,我不打算走了,这里鸦片要多少有多少,都是水手从东方带回来的上等货,不是巴黎卖的那种劣质品。我在旅馆租了间房,就是那家海军商务旅馆。只要晚上进去,走廊上全是浓浓的鸦片味。”她贪婪地吸了吸鼻子,“真是又香又刺鼻,客人就在自己的房间里抽,就像在家一样有种亲切感,他们也不会管我带谁回来睡觉。早上五点钟,他们就来敲门,叫那些水手回船上,我就可以放心继续睡觉了。”接着,她忽然说道,“我之前在码头的一家店里,还看到你写的书呢。早知道会碰见你,我就买下来叫你签名了。”

六月,我已完成小说初稿,觉得应当好好度个假,便收十行李,乘上单桅帆船。以往每逢夏季,我常搭这艘帆船到佛斯湾游泳,并沿着海岸驶向马赛。海风一阵阵袭来,因此帆船发动机多半时候都开着,轧嗒轧嗒地前进。我先后在戛纳、圣麦克锡和萨纳里过夜,最后抵达了土伦港。我向来对这座海港情有独钟,法国船舰赋予它浪漫又宜人的气息。我也逛不腻当地的老街,更能在码头上逗留数小时,观看那些上岸休假的水手,他们成群结伴或陪女友闲逛,居民也来回熘达,仿佛无所事事,只需享受和煦的阳光。熙熙攘攘的人潮搭着船只和游艇,前往这座辽阔海港的各个停泊点,此地俨然是世界交通的终点站。只要坐在咖啡馆中,望着熠熠的海水天光,不免让人眼花缭乱,想象自己要启程前往灿烂的海角天涯:比如说,乘着狭长的小船,登上太平洋一座椰子树环抱的珊瑚岛,或者来到仰光码头,走下舷梯,坐上人力车,抑或停泊于太子港,站在甲板观察着喧闹嘈杂、拼命打着手势的黑人。

她从鼻孔呼出烟圈,笑了起来。

“我明天就要走了。你真要的话,我买一本送你,再帮你寄存在旅馆。”

她迅速地瞄了我一眼,大笑起来。

“我看你迟早会被割喉。”

水手听了这些恭维便心花怒放,得意地微笑,随即绷紧胳膊,亮出二头肌。

我边听边看着她,听到她说鸦片时,就更加仔细地打量她,才发现她的瞳孔缩得好小,看得出她还在抽鸦片,双眼绿得吓人。

“很开心见到你,别忘了那本书啊。”

“你没再去其他地方了吗?”

我可以想象伊莎贝尔那副坚强的模样,毕竟事态发展正如她所愿。我保证下回见到伊莎贝尔,她绝对会说事情正如她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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