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啊,我和我姐来芝加哥,想请你今天跟我们一起吃午餐。”
一九一九年,我前往远东的途中,恰巧来到芝加哥,准备待上两三周(原因无关乎本书,故无须在此赘述)。我当时刚出版一本颇为畅销的小说,才抵达芝加哥就立即接受专访。第二天清晨,电话响起,我接了起来。
那时,我认识艾略特·谭伯顿已有十五年。他将近耳顺之年,身材高挑、举止优雅且五官俊朗,一头波浪般的粗黑发缀着斑白,外貌因而更显出众。他的穿着向来华丽,衣服多购自巴黎的夏尔凡,但西装、皮鞋与帽子则是伦敦品牌。他在巴黎左岸有间公寓,位于繁华的圣吉雍街上。看他不顺眼的人管他叫买办,但他极度痛恨这一称呼。他品味高雅、博学多闻,也坦言自己在巴黎定居的头几年,许多财力雄厚的名画收藏家经常受惠于他的建议。而他总晓得美国的美术馆在寻觅哪些大师的画作,因此凡是通过人脉听闻有潦倒的法国或英国贵族欲出售珍贵作品,他都积极地居中牵线。法英两国有不少历史悠久的望族因家道中落,可能被迫私下变卖有布勒签名的家具,或齐本德尔亲手打造的写字桌。他们都乐于结识艾略特,他修养深厚又彬彬有礼,能够审慎安排此事。而旁人难免觉得艾略特必定从中获利,但都碍于自身教养而未提起。有些不客气的人,断言他公寓中的东西全是待价而沽,并宣称他每回邀请美国富人来自家享用午宴、啜饮美酒后,就会有一两幅珍贵画作消失,抑或某个橱柜原本有精美镶嵌,转眼却只剩下烤漆表面。若有人问起珍品为何消失,他便回答说嫌该物件俗气,换来的质量较佳,还说同样的东西看久生腻。
“Nous autres américains,我们美国人哪,就喜欢改变,这既是优点,也是缺点。”
他随即告诉了我时间地点。
“艾略特?你不是在巴黎吗?”
“喂。”
“我是艾略特·谭伯顿。”
巴黎有些美国女士自认了解艾略特,说他其实出身清寒,之所以过得如此优渥,得归因于他脑筋动得快。我并不晓得他坐拥多少财产,但房东是位公爵,租金势必十分可观,而且屋内尽是高贵的装潢:墙上挂有十七、十八世纪法国艺术大师的画作,有让·安东尼·华多、弗拉戈纳尔、克劳德·洛兰等;镶木地板上铺有萨翁纳希和奥布松生产的华丽毯子;客厅还有幅路易十五套房的织锦画,典雅细腻,或许真如艾略特所言,曾是路易十五爱妾蓬帕杜夫人的收藏。无论如何,他拥有足够的财产,无须努力挣钱,就可维持士绅应有的生活水平,至于他过去是怎么办到的,除非你想与他断绝往来,否则最好不要过问。既然物质需求无所挂碍,他便全心投入毕生热爱的社交活动。当年他年纪轻轻,就携着推荐函初抵欧洲,会见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士,取得社交界一席之地,如今与英法的没落贵族在生意上又有往来,更巩固了自身地位。艾略特出身古老的维多利亚家族,母亲的先祖是《独立宣言》的签署人,因此他得以凭着推荐,拜访许多美国名媛,不久便虏获她们的好感。他天资聪颖、舞技出色,更精通枪法与网球,在各方面都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他会大手笔购买鲜花和昂贵的盒装巧克力,虽然不常设席宴客,但每回都别出心裁,惊艳宾客。那些名媛都乐于受邀至苏荷区的波希米亚餐厅,或拉丁区的小酒馆。他随时准备好服务她们,再麻烦的要求都欣然接受,也由于不辞辛苦地取悦年长女性,很快就成了许多气派别墅的常客;他的殷勤堪称极端,即使临时接获邀请,得代替爽约的宾客出席聚会,他也毫不介意,无论旁边坐着多无趣的年长贵妇,他都有办法谈笑风生。
艾略特在巴黎定居之后,于夏末秋初前往伦敦,拜访各大乡间别墅的主人。不出数年,这位美国青年就结识了两地所有重要人物。当初引荐他进入上流社会的名媛,得知他的人脉愈发宽广,都大感讶异,内心五味杂陈,固然乐见自己带进门的小伙子闯出一番名堂,却又不免苦恼那些与她们关系徒具形式的人士,会与他过从甚密。虽然艾略特殷勤依旧,但她们却感到惶恐,觉得自己是他攀向高位的踏脚石,生怕他是个势利鬼。这点自不待言,他势利的作风让人咋舌,他却浑然不以为耻。他甘愿吞下他人侮辱,无视严词批评,忍受无礼待遇,只为了受邀至他想参与的宴会,或结识某王公贵族的年迈遗孀。他不屈不挠,一旦锁定猎物,便非捕获不可,好比植物学家不畏洪患、地震、热病或凶狠土著,只为觅得一株珍稀兰花。一九一四年爆发大战,真是天赐良机。他加入了救护队,先后在法兰德斯和阿尔贡服务。一年后归来,纽扣孔上多了红缎带奖章,顺利进入巴黎的红十字会工作。当时,他的生活已过得十分优渥,也大力协助政商名流购入上等艺术作品。他凭借着敏锐的眼光与天生的组织能力,任何广受宣传的慈善聚会,都可以见到他贡献所长。他加入巴黎两大私人高级会所,法国的贵妇名媛都叫他“亲爱的艾略特”。他终于功成名就了。
“当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