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板桥是清代中期的著名画家,“扬州八怪”之一,尤其擅长画竹。他曾经在文章中细致描述了自己的一次画竹体验:“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早晨,旅舍闲居无事,起来看屋前竹林,只见云烟、日光、露气在竹子的枝叶间浮动,非常好看,勾起了作画的兴致。于是磨墨铺纸,把这自然的美景置于尺幅之中。但在作画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眼睛中看到的竹子跟自己胸中所想的竹子并不一样,而自己手中画出来的竹子又和自己胸中所想的竹子不一样,画出来的竹子有自己都没有想到的特别的趣味。”
郑板桥所说的眼中之竹、胸中之竹、手中之竹大致相当于我们哲学上所说的客观事物、主观意识、语言符号,其中的手中之竹与胸中之竹的关系相当于我们这里所说的言、意关系。郑板桥在作画实践中感受到胸中之竹不是手中之竹,就是说言、意之间不是像欧阳建所说的那样是“言尽意”,而是言不尽意,或是意不尽言。所谓言不尽意,是说我们用来表达思想的语言有其自身的独立性,有时候,用来达意的语言,其蕴涵的意义会超过我们心中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