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天的基本规定是外在于人的客观必然。所谓“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致者,命也”。如此的天命对人事居于主宰的地位,它虽不具有直接的人格神的意味,“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但它的运作却往往是与人的主观愿望、意志和行为相违的,这对于杰出人才的培养更是如此。当然,其最终的目的仍是为了人:“所以动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告子下》)而在人一方,只有最终屏除其主观的好恶情感而顺从于天,才能有资格担当起上天的大任。“顺天者昌,逆天者亡”(《离娄上》)。
汉代,董仲舒认为,天和人是同类,所以可以互相感应。比如,天有四季,人有四肢;天每年有360天,人的骨骼有360节;天是圆的,人的头也是圆的;天有五行,人有五脏等等。因此,天是人的曾祖父。并且说道:按照类别来考察,天与人是一类。这是天人合一说的正式提出。这样的天人合一说,又叫“天人相副”,即人是天的副本,天是人的范型。
孟子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个对天人合一理论进行了自觉的阐发。他的天人合一思想主要包含两层基本的含义:
儒学一个很重要的命题就是天人合一。同时这也是中国古代很多贤人志士追求的最高境界。
孟子认为,人能完全了解自己的本性,就能完全了解天。修养自己的心性,就是侍奉天。这是儒学天人合一说的基础。
其次,则是陵园子天人合一观的更为根本的含义,即从心性角度发明天人,把人对外在必然的关系转换为主观意识(心)向内体验仁义道德本性(性、天)的关系,天人合一演变为人尽心知性知天的心性体验。所谓“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尽心上》)。孟子所说的心是指他的本心或良心,因内含仁、义、礼、智的道德本性,又称“仁义之心”;如此在心、性又被称之为“天爵”或“天之所与我”的“大体”,故心、性、天实质上是同一的概念。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孟子提出了“万物皆备于我”的著名命题。因为万物的本性同样由天所赋,而天性即在我心,只要向内体验到本性,也就与天、与万物之性相通,实现了天人合一这一人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最高境界。对人而言,再没有比这更为快乐之事了,所以说是“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同上)。孟子的心、性、天合一观影响深远,后来儒家的心性哲学基本上都遵循了这一思路。
宋代,张载提出,天就是那广大的虚空,而虚空就是气,人是由气聚合而成的,人的精神和本性是气中固有的存在,所以“天人一物”,即天和人是一样的存在物,并且完整地提出了“天人合一”的概念。二程则认为,人是由气聚合而成,气中有理,理是气的主宰,这个理,就是天理,人的本性和心灵就是天理,所以天和人本来就是一体,并没有分而为二,所以不必说什么“合”。这是更加彻底的天人合一说。董仲舒主要从形体的外部结构上论述天和人的一致,宋代儒者则主要从人的精神内容上论述天人合一或天人为一,天人一体。他们的共同点是,人是天降生的,人的本性是天赋予的。所以,王夫之说周敦颐《太极图说》所说的太极分化成阴阳,阴阳分化成五行,阴阳五行的精华聚合成为人,五行的性质构成人的本性,是彻底弄清了天人合一的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