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请读者记住:就在职务的实践中保持诚实,也挽救不了实践中的根本性的错误。
我并不怀疑我的意见是正确的,但是我却非常怀疑我对这件案子是否能处理得十分恰当。我觉得要在高等法院辩论这么棘手的案子是一种极为冒险的行为,而当我在陪审员的面前出现的时候,我都害怕得发抖了。
“本法院必须假定你对自己所处理的案子最清楚。如果你不能指出任何会计专家都不可能避免这种疏忽的理由,本法院只好强迫双方重新进行诉讼,为一个显然的错误再花一些钱。如果这样一个错误能够加以改正,我们就用不着下令再听双方的申诉了。”法官继续说道。
那位律师的意见就这样被撇开了。法院究竟肯定了那个纠正了错误以后的裁决,还是下令仲裁人进行复查,我已记不住了。
“如果甘地先生不纠正这个错处,你又有什么办法呢?”他问道。
“不是指责的问题,”那个法官说道:“这只是一种设想。”
我很高兴,我的当事人和主事律师也同样高兴。我因此坚定了我的信念:对真理不加执拗就不可能当律师。
“要我们再找一个比我们所指定的这个会计专家更有能力和更公正是不可能的。”
我一提到账目中的差错,便有一个法官说道:“这不是狡诈吗,甘地先生?”我听到这种诬蔑,心里便发火。无缘无故地指责人家不老实,实在是不能容忍的。
对方的律师相信这个错误纠正以后并不需要进行多少辩论,似乎因此感觉安心。然而法官们继续盘诘他,因为他们相信这个错误是很容易核对出来的。那位律师极力攻击这个裁决,但是那个最初有怀疑的法官现在肯定地站到我这一边来了。
“我打断了你的话,实在对不起”那个法官答道:“请你继续说明差错的原因吧。”
我有足够的材料支持我的说明。由于这位法官提出了这个问题,使我能够从一开始就引起了法院注意我的辩论。我感觉大大得到了鼓舞,于是利用这个机会进行了详细的解释。法院细心听取了我的发言,使我有可能说服那些法官相信账目的差错是完全出于疏忽。因此他们并不觉得需要取消花了很大力量才做出来的整个裁决。
“从开头就遇到了这么一个有成见的法官,这件棘手的案子成功希望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了。”我自言自语道。但是我已理好了我的思路,于是回答他说:“阁下还没有听我讲完就怀疑人有狡诈行为实在使人惊异。”
“这种设想在我看来不啻是一种指责。我请求阁下听完我的话,然后若有根据再来指控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