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还要到美国去吗?”
“你们来了,我很高兴。我希望你们在伦敦会感觉如意,也希望你们能多和这里的人往来。愿上帝祝福你们。”
最后,他果然贯彻了他访问美国的决心。他煞费苦心才弄到一张统舱船票。他到美国以后,有一次因为穿那件内衣和“拖地”上街,竟以“奇装异服”被扭控公庭。我记得他被判无罪开释。
说完这几句话,主教便站起来和我们告别。有一次纳拉扬·亨昌德罗穿着一件内衣和一条“拖地”到我这里来。
“怎么?我自有办法。我必须请你代我写一封信给他。你告诉他我是一个作家,我要为他所做的人道主义的工作当面向他祝贺,还要告诉他因为我不懂英文,所以要你一齐去当翻译。”
“那么我们算是邻居了。我想学英文,你愿意教我吗?”
“是的,他们跟着我走。可是我不理会他们,他们也就不闹了。”纳拉扬·亨昌德罗在伦敦住了几个月,便到巴黎去了。他果然学起法文来,而且翻译了法文书籍。我的法文程度倒是够得上为他校对译文,所以他就将稿子寄给我看。其实他不是翻译,只是写下了大意。
纳拉扬·亨昌德罗对于文法一窍不通;他把“马”当作动词,而“跑”则被视为名词。
我照他的意见写了一封信。不过两三天曼宁主教便回片约见我们。于是我们一同去见这位主教。我穿上平常会客的衣服,纳拉扬·亨昌德罗却是依然故我,还是穿着那件衫子和那条裤子。我对他这种打扮开了玩笑,可是他却纵声笑起来说:“你们这些文明人都是胆小鬼,大人物从来不注重一个人的外表,他们注意的是一个人的内心。”
有时我把好吃的东西送到他那里,有时他也带来给我。
我那位善良的女房东开了门,慌张地跑过来——这是一位新的女房东,她不认得纳拉扬·亨昌德罗——对我说:“有一个疯子模样的人要见你。”我连忙跑到门口去,想不到就是纳拉扬·亨昌德罗,我实在吃惊。然而他的脸上除了平时的笑容以外,并没有别的表情。
这样一个奇形怪状、奇装异服的人,在一个时髦的社会里,自然特别引人注目。
他全然漫不经心地说道:“我不象你上过学校。我在表达思想的时候,从来不感觉需要什么文法。我问你,你懂孟加拉文吗?我懂,我在孟加拉旅行过。是我把马哈尔希·德文特罗纳斯·泰戈尔的作品转译成古遮拉特文。而且我还希望把许多别的语文的著作译成古遮拉特文。而且你知道我的译文从不拘泥于原文,只要把精神表达出来了,我就心满意足了。别的人知识更丰富,将来可能做得更好。但是我虽然不懂文法,我所能做到的,我已十分满意。我懂马拉底文、印地文、孟加拉文,现在我又开始学英文。我所要的是一种丰富的词汇,那么你以为我的抱负仅止于此吗?别担心。我还要去法国学法文呢。我听说法文有很丰富的文学作品。如果可能,我还想到德国去学德文哩。”就这样他会谈个不完。他对于学外文和旅行国外,有着无穷的兴趣。
“可是街上的小孩子没有追你吗?”
我对他说:“久仰大名,我还读过您的一些作品。如蒙光临寒舍,我将非常高兴。”
那时曼宁主教的名字正挂在每个人的嘴上。由于约翰·伯恩斯和曼宁主教的努力,码头工人的罢工提早结束了。我告诉纳拉扬·享昌德罗:狄斯荣立如何夸奖主教的简朴。他便说:“那么我一定得见一见这位圣人。”
他的体格瘦小,圆圆的脸布满着天花的斑点。他的鼻子既不尖也不扁。他的手老是抚摸他的胡须。
纳拉扬·亨昌德罗的简朴是出于自然,同时他又非常率直。他一点也不表现骄傲,只是他对于自己作为一个作家的才能未免过分注意了。
“当然。不去看看那个新大陆我怎么能够回印度呢?”
“那怎么敢当?还是我上你那儿去吧。我还要带译文练习本来。”我们就这样约定了时间,不久便成为亲密的朋友了。
大约就在这个时候,纳拉扬·亨昌德罗到英国来了。我早就听说他是一个作家。我们在印度国民协会曼宁小姐的家里和他见面。曼宁小姐知道我不擅长交际。每次我到她那里总是默默地坐着,除了回答别人的问话,自己从来不作声。她把我介绍给纳拉扬·亨昌德罗。他不懂英文。他的服装很古怪——一条笨拙的裤子,一件皱褶不堪而肮脏的波希人穿的褐色衫子,既没有领带,也没有领结,还戴着一顶有繸子的绒帽。他留了一下巴的长须。
“我要钱干什么?我不象你那么时髦。我只求吃得饱穿得暖就够了。而这一点只靠我写书和朋友们的帮助就够我开销了。我总是坐三等车旅行的。我去美国的时候,也打算搭统舱。”
纳拉扬·亨昌德罗的嗓子沙哑,他面带笑容回答我说:“当然,你住在哪里?”
“可是你上哪儿弄那么多钱?”
“他是一个大人物,你怎能见到他呢?”
我们进了主教的大厅。我们刚刚坐下,便有一位瘦瘦高高的老先生出来和我们握手。纳拉扬·亨昌德罗便这样寒暄说:“我不想多耽搁您的功夫。我是久仰大名,特地来致谢您为罢工工人所做的好事。我向来有一种拜会世界名人的习惯,所以今天前来打扰您。”这自然是我的翻译,他讲的是古遮拉特话。
“在斯多尔大街。”
“不算什么,只要我能教您,我都高兴,而且将尽力效劳。如果您愿意,我可以到府上去。”
我记得象这一类可笑的例子还很多。可是他并不因为自己的无知而灰心。我的文法知识很有限,不能给他多少印象。真的,他从来不以自己不懂文法为耻。
我们天天见面。我们的思想和行动大部分是相同的。我们都是素食者,我们常常在一起吃午饭。这正是我自己做饭,每星期只花十七先令的日子。有时我到他的住处去,有时他到我这里来。我做的是英国式的饭,他却是除了印度饭以外,什么都不满意。他要没有黄豆汤便吃不下,我做的却是红萝卜汤,而他终觉得我的口味很可怜。有一次他弄到了一点蒙豆,煮好了带到我这里来,我吃得很高兴。这就开始了我们之间经常交换食物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