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写信回家去要一些糖果和其他家乡风味的食品,可是还没有寄到。这里样样东西都是淡而无味。这位老太太每天都问我喜欢不喜欢她做的饭菜,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我还是象从前一样的难为情,不敢索取比人家所给我的更多的东西。她有两个女儿,她们总是多拿一两片面包给我。但是她们不知道,一大块面包也不一定填满我的肚子。
这就是我一个月的学徒生活。那位朋友的家是在里奇蒙,一个星期最多只能上伦敦一两次。梅赫达医师和达巴特朗·苏克拉先生因此决定我应当寄居在某一家庭里。苏克拉先生看上了西肯新敦一个英印混血种的家,就把我安置在那里。主人是个寡妇。我把我的誓言告诉了她。这位老太太答应适当地照顾我,我就在她家里住下来了。我在这里也几乎是挨饿的。
然而现在我总算安定下来了。我还没有开始正规的学习。由于苏克拉先生的提示,我这时候才开始读起报纸来。我在印度从来没有读过报纸,但是在这里,我已养成了经常读报的习惯。我常常浏览《每日新闻》、《每日电讯》和《保尔·玛尔公报》。这大约要花一个钟头。因为闲着,我便出去到处走走,想找一家素食馆。那位主妇曾告诉过我市区里是有这种地方的。我一天要走十英里到十二英里,找一家便宜的馆子畅畅快快地吃面包,可是总是不满足。有一次我在闲逛的时候,无意中在法林顿街发现了一家素食馆。
这个发现所给我的快乐正如一个孩子得到了他心爱的东西一样。我正想进去的时候,看见门边的玻璃窗里陈列着一些出售的书,其中有一本是萨尔特的《素食论》。我花了一个先令买了这本书,便一直走进餐厅里去。这是我到英国以来称心如意的第一餐。上帝终于给我援助了。
星期一那天梅赫达医师到维多利亚旅馆来,以为我还住在那里。他发现我们已经搬走了,找到了我们的新址,便到我们的住处来看我。我因为不懂事,在船上染了癣病。在船上我们老是用海水洗衣服和洗澡,肥皂使不上。可是我却偏偏要用肥皂,以为用肥皂才能表示自己有文化,结果是不但没有把皮肤洗干净,反而弄得混身油腻,因此长了癣。我指给梅赫达医师看,他教我用醋酸洗涤。我还记得醋酸怎样辣得我痛叫起来。梅赫达医师看了我的房间和陈设,摇着头说:“这个地方不行。我们到英国来,与其说是为了求学,不如说是为了取得一点英国人的生活和风俗习惯的经验。为了这个缘故,你应当和英国人家住在一起。但是在这以前,我想你最好跟某某人当一下学徒,我带你去吧。”
我把萨尔特的书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印象很深。自从读了这本书的那一天起,我可以说是变成了一个知所抉择的素食者了。想起我在母亲跟前发誓的那一天,不禁感慰交集。我从前不吃肉的动机是忠于真理和履行誓言,但同时却又希望每一个印度人都成为肉食者,我自己也盼望着终有一天也可以公开地、自由地吃肉,并且劝导别人也吃肉。现在我已经选择了素食,宣扬素食便成为我今后的使命了。
别让我的身体因为不吃荤而衰弱,从而不会感觉在英国那么自在。
有一天那位朋友开始给我读起边沁的《功利论》来。我简直如坠入五里云雾中:其文字之艰涩使我无法理解,他便为我解释起来。我说:“请原谅我吧,这些深奥的东西我实在捉摸不住。我承认人需要吃肉,但是我不能破坏自己的誓言。我不能争论这个问题,我明白争也争不过你。请你把我当作一个傻瓜或固执的人饶了我吧。我很感激你对我的爱护,我知道你确实希望我好。我也知道你再三启导我这个问题,是出于你对我的关怀,但是我没有办法。誓言就是誓言,它是不能违背的。”那位朋友惊讶地望着我。他把书合起来,说道:“好吧,我不再和你争辩了。”我听了很高兴。他果然不再讨论这个问题。然而他并没有终止对我的担忧。他既抽烟又喝酒,但是从来不要我抽烟喝酒。事实上,他倒叫我别抽烟别喝酒。他所担心的一件事是:
我感激地接受了他的意见,又搬到一位英国朋友那里去住。他为人极其和蔼体贴,把我当弟弟看待,教导我英国人的规矩礼俗,使我习惯于用英文谈话。但是我的饮食却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我吃不下用开水煮过的不搁盐或香料的青菜,主妇不知道应该给我煮些什么才好。早餐的麦糊倒还可口,但是午饭和晚餐我总是吃不饱。那位朋友不断劝我吃肉,然而我总是以已有誓言为理由略加说明,然后默不作声。午饭和晚餐都有菠菜和面包,还有果子酱。我是一个能吃的人,胃口也很大,但是我只吃两三片面包,不好意思多要,因为多要好象是不对的。况且午饭和晚餐都没有牛奶。有一次那位朋友发急了,坦白地对我说:“如果你是我的亲弟弟,我就会送你回国。你母亲既不识字,也不了解这里的情形,在她面前发的誓言有什么价值?这根本不是什么誓言,法律上也不会加以承认。坚守这种誓言是纯粹的迷信。我要告诉你,你这样执拗在这里不会得到什么好处。你承认你吃过肉,而且觉得好吃。你在绝对不需要的地方倒吃了,现在到了必须吃肉的地方来了,你却不吃。真是令人不解!”
然而我还是坚定不移。那位朋友还是日夜絮絮不休地劝导我,但是我始终以否定的态度面对着他。他愈争辩,我愈固执。我每天祷告,求上帝保佑,果然发生效验。我对上帝并没有什么观念,这是信仰的作用,这种信仰的种子是那位善良的保姆兰芭种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