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母后,阮籍外表虽放纵任性不拘礼法,内心却因哀伤太过而昏厥良久。有一次阮籍与晋文王司马昭等一起进餐,那时还正是为母居丧期间,而他饮酒吃肉百无禁忌。司隶校尉何曾也正好在座,何曾是当时有名的礼法之士,平时他就看不惯阮籍等人的放达,阮籍自然也觉得他“姿态愁我肠”。看到阮籍居丧期间还是这般吃相,便当面向晋文王进言说:“明公正以孝道治理天下,而阮籍重丧之时还胆敢公然在您席上饮酒吃肉,应该把他这种人流放海外,以整饬端正天下的风俗教化。”没想到司马昭对他的谗言大不为然:“阮嗣宗因居丧过于哀痛,现在已消瘦体弱得不成样子,你不能同我一起为他担忧,竟然还说出这等话来!况且居丧期间如患有重病,饮酒吃肉本来也符合丧礼。”阮籍不停地饮酒吃肉,神色镇定自若,好像没有听到他们两人对话一样。
阮籍遭母丧,在晋文王坐,进酒肉。司隶何曾亦在坐,曰:“明公方以孝治天下,而阮籍以重丧,显于公坐饮酒食肉,宜流之海外,以正风教。”文王曰:“嗣宗毁顿如此,君不能共忧之,何谓?且有疾而饮酒食肉,固丧礼也。”籍饮啖不辍,神色自若。
礼本是人们行为的一套规范,用来束缚人们粗野的举动,抑制人们狂暴的动物本能,使人远离动物性而越来越文明。可当礼日渐程式化以后,不管你是真心还是假意,守礼就得机械地走完规定的流程,这时候,礼已不再是情感的表露而是情感的桎梏。《仪礼·士丧礼》对丧吊礼的规定要多烦琐就有多烦琐,如守丧者男主人穿什么服,女主人穿什么服;什么时候“哭”,什么时候“止哭”;什么时候“哭踊”,什么时候“哭,不踊”;什么时候“丈夫踊”,什么时候“妇人踊”;什么情况下可以“代哭”,什么情况不允许“代哭”……
耐着性子看完《士丧礼》后,我寻死的念头都有了,宁可自己立马死掉让别人给我行丧礼,也不愿意自己活着去给别人哭丧!
野心家借礼法以遂其奸,伪君子借礼法以邀其名,贪婪者借礼法以成其贪。因而,只有野心家、贪婪者和伪君子才装模作样地遵守礼法,阮籍和“阮籍们”则羞与他们为伍,于是喊出了“礼岂为我辈设也”!
司马昭说的倒是实话,别看阮籍居丧时期照样饮酒吃肉,母亲逝世的确哀彻心骨。《世说新语·任诞》载:
——《世说新语·任诞》
长辈逝世后要是按《仪礼》那套做下来,那就不是在哭丧而是在表演,尤其是请人“代哭”更为可笑,活活将悲痛变成了滑稽。不知是孔夫子老人家对这些礼节看不顺眼,还是他也被这些繁文缛节弄烦了,《礼记·檀弓上》子路转述孔子的话说:“丧礼,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孔夫子在《论语》也说过类似的话:“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与其礼节周全而没有悲哀情感,还不如有悲哀情感而礼节不周全。看来,孔夫子不像后世礼法之士那么讨厌。
不过,司马昭为阮籍缓颊的真正原因倒不是阮籍至孝,而是因为阮籍虽不遵礼法,但他并不反对司马。尽管是半推半就,阮籍毕竟是为他写过劝进表的人,留着他至少无害,杀了他必定有碍。要是因居丧饮酒吃肉而流放他,司马昭会失去不少士人的支持,若因此而体谅并关心他,反而能显出他司马昭的“仁慈宽厚”。阮籍多的是真情,司马昭有的是算计。
阮籍安葬母亲那天,特地蒸了一只乳猪,又一口气喝了二斗酒,然后再去与母亲诀别,只惨叫一声“穷矣”!就这么一声惨叫,随即便口吐鲜血,昏过去了很长时间。对于母亲逝世,有些人只以泪洗面,而阮籍则其哀彻骨;前者“哀不足而礼有余”,阮籍是“礼不足而哀有余”。若是孔子复生也会首肯阮籍脱略形迹的至孝。
阮籍认为礼法无非是“假廉以成贪”,不过要“诈伪以要名”。礼法之士从过去的群体楷模,逐渐变成了人们嘲讽的对象。阮籍在《咏怀》诗中挖苦礼法之士的丑态说:“容饰整颜色,磬折执圭璋。堂上置玄酒,室中盛稻粱。外厉贞素谈,户内灭芬芳。放口从衷出,复说道义方。委曲周旋仪,姿态愁我肠。”他一看到礼法之士的惺惺作态就反胃。
阮籍当葬母,蒸一肥豚,饮酒二斗,然后临诀,直言“穷矣”!都得一号,因吐血,废顿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