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低工资也容易导致贪污。起初很少有特务能赚外快,因为大多数人都没有可捞外快的公职。那时,除了极少数的人有军事委员会或参谋部身份外,上海站的特工员没有合适的证件允许他们拘捕可疑分子,也就无法敲诈勒索。于是,年轻特务的最大愿望之一就是有一个公职,不管是当幌子还是正规工作都行,这样便可以有额外收入,并且有机会来敲诈勒索了。沈醉到警备司令部侦探大队工作的第一天,在抽屉里发现一个“红包”,上面写着“请笑纳”,里面有200元现钱。他觉得奇怪,就问侦探大队长翁光辉怎么回事。翁微笑着说不知道。从那以后,沈醉的抽屉里再也没有出现红包。但沈醉发现,同办公室对桌的林之江经常在打开抽屉后脸上浮现笑容,然后把什么东西从里面拿出来装进口袋里。
因为没有警察的权力和掩护,戴笠的人就往往装作记者,这样他们就可以有说得过去的理由来提问和照相。例如,张人佑就装成《温州日报》上海办事处主任。还有许多特工的确是记者,甚至还出版报刊杂志。二组的特工毛仿梅是上海大报《晨报》的摄影记者,他利用记者的照相设备拍摄了民主党圈子里的“眼线”(他们也是正式受雇佣的记者)从进步人士那里偷来的文件。另一个《晨报》摄影记者高巩白(他在学生运动和文化活动中非常活跃),是特务处的特工,而《火炬》的主编崔万秋也是。
特工组织,尤其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初的上海,是一个大杂烩。他们中有律师、教授、银行职员、记者、无业流氓,甚至有帮会头目们。其中许多人参加特工组织是因为家庭的关系。如我们所见的沈醉,1932年他刚从浙江乡下出来,与秘密特工挂上钩是通过他姐夫、上海站成员余乐醒。其他人跟沈醉差不多地幼稚,由他们组成的小型而非正式的特务队伍往往敌不过老练而机智的共产党对手们:他们受像周恩来这类干部的领导,能轻而易举地击败这些持枪行凶的年轻人。的确,尽管秘密警察制造了白色恐怖,但他们往往非常拙劣。偶尔,当他们在上海马路上追捕轻易脱逃的“颠覆分子”,或坐着破旧的司蒂倍克汽车,持枪追捕又新又快、很容易超过他们的汽车时,真像无声电影里的小丑警察那样滑稽。
沈醉自己也打着湖南湘光通讯社记者的幌子,使用陈庚和陈仓的化名。他还在法租界霞飞路巴黎电影院对面开了一家女子书店,并在那里出版一份叫《女子月刊》的杂志,在南阳和闽广一带发行。他一直用此刊物作掩护,蒙骗了许多记者,他们都对此信以为真,甚至在他成了警备司令部侦缉队队长,经常从事绑架和谋杀后仍然如此。
戴笠故意压低上海特工的经费:他们每月只有30到100元,再加奖金和补贴。虽然一个组长可以另外有每月100元的特别费,但还是入不敷出,于是大家都设法去得奖金。每当沈醉向戴笠抱怨特务处的人员收入太少,戴笠总是一本正经地说:“我们是干革命工作,不能讲享受,应当艰苦一点”。但有一次戴笠发脾气,格外直言不讳地对沈醉说:他故意把特工员们的工资压低,这样他们就可以努力工作来争奖金,从而变成一种提高效率的刺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