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伯拉罕又开始叫,叫声越来越响了。
但是那个大块头充耳不闻。他拿出一把小刀,刀锋在路灯下闪着明晃晃的光。他想从我脸上看到恐惧的神色,但是我没有。当你经历过一切的时候,这点小插曲也就不算什么了。
“什么?”
“它有狼的血统,保护欲很强。如果你杀了我,最好能确定你们能治得住它。”
“你在说什么啊?闭上你的嘴!”
五个男孩,或者说男人,总之介于两者之间。他们停下来看我,充满好奇地观察我。某个身材很好的高个头朝我走过来。他身后另一个人说:“别这样!已经很晚了,我们还是走吧!”
我的眼睛死死盯着他。一场世纪的角力。
“妈的!”他说完之后,就扭头快步走掉了,其他几个男孩跟着他。安东偷偷回眼看我,我报之以微笑,这让他更迷惑了。我想他是在好奇,我是如何在被别人抵着喉咙的情况下还能全身而退的。
亚伯拉罕狂吠,亮出它的尖牙。
可能在小雨中,我靠着墙站了太久。这种喧闹的城市,不允许你在这里发呆,也不会仁慈到给你片刻不被打扰的宁静。
“都是小事。”我看着刀,说道。
“闭嘴!”
“随着时间流逝,世界上我们所在乎的一切都会变得无足轻重,电脑、手机、刀、灵魂。”
那个男孩被我吓住了,他的刀开始颤抖。他不知所措,不自觉地把刀移开了一点。
“管好你的狗,不然你们俩要一起倒霉!把手机和钱包交出来,我们就放你走。”
我没看到有人接近我。我出神了,一直在想露丝,在想我们的初遇。直到亚伯拉罕叫起来,我才看到面前有人。
“手机、钱包!不然我割破你的喉咙!”
“别管他了。”安东开口,语气弱弱的,我的心因为他的话慢了半拍,“西蒙,我们走吧。”
他还是个男孩,我突然意识到,虽然他块头很大。他摇头:“闭嘴!手机、钱包,通通交出来!”他环顾四周,有车开过但是没有停留。我看向这群人中最小的那个男孩,他半张脸都藏在兜帽下。他有点怕,眼睛睁得大大的。因为紧张,他踱来踱去,不住地把手机掏出来放进去。今天上课的时候,他就坐在下面——我的学生安东。
“你杀过人吗?”
我感觉时间是利器,漫长的等待让人变得软弱。随着时间的流逝,好像他们手上拿着的刀也不算什么了。
“苹果公司过去是个巨头,现在你也看到了,也不过逐渐流于平庸。”
“你不想这么做的。”
我真诚地看着他:“我杀过。那种感觉非常糟糕,你不会想体会的。当你杀死一个人,他的死好像会影响你,让你变成一具行尸走肉,简直让人发疯。从此你就背负着这种感觉,再也无法摆脱。”
“闭嘴!给老子闭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