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绿色怎样?”
“我在学着抽啊,不断在尝试。不过这烟灰缸你是说对了,我立刻换掉。”
其实弗兰克积极鼓励我的个性成长。他总是鼓励我张扬各种兴致,推动我快速迈向召唤着我的角色—啊,这角色就是我本人。我还学到了弗兰克那种清淡舒缓的语气,这语气后来我模仿了颇有几年,我还从他那儿学到了机智的节奏,这机智是毁灭性的,但深深吸引了我。
他经常任意地在我的屋子里转悠,一会儿拿起这个,一会儿拿起那个,认真地打量着这些东西。“真的,奥斯卡,你得把这烟灰缸丢了。它真丑,再说你也不大抽烟啊。”
“不过你想把这拉斐尔的圣母刻像怎么办?我知道你的兴趣转到古罗马了,不过拉斐尔确实太过修饰。你是不是对艺术一窍不通啊?”
“绿色不自然。别惹那面墙吧,弗兰克,没你它们也好好的。”
自那以后,我们形影不离,如果说我们彼此相爱,我也无意把这说成是神圣的天国之爱。到了放假时,我们睡到一张床上,我们也不会醉心于学童的所作所为。我们之间是有罗曼史的,不过这是两个志趣相投的年轻人的罗曼史。弗兰克是画家,而我是诗人:我们用这些辞藻掩饰着对成名的渴望,这渴望催促着我们前进。不过我犯下了一宗所有艺术家都容易犯的过错—我以为,在我内心的骚动不安中,怀有天才的脱俗,我以为通过自我探索,能够发掘新的诗歌题材和新的艺术形式。我现在知道我错了,不过我就是抱着这个幻想到了伦敦—因为我是来征服的。
他每天上午都到我在莫德林的宿舍里来,用那种百看不厌的眼光审视他自己画在门上的各色人物。有一次他告诉我说:“你知道,奥斯卡,我真想把这面墙整个画满,用黄色颜料。”
“你也升得太多了吧。”他回答说。
“我讨厌黄色,弗兰克,黄色看上去太过狡诈。”
传闻说我这些日子里有些“故作姿态”—这种指摘是荒唐的。有些人自小就对自己的天才了如指掌,他们明白自己和芸芸众生的差异。所以他们并非“故作姿态”,而只是我行我素罢了。不过,他们对自己了解归了解,但为世道所迫,却又要摆出传统的样子,两者竟有天壤之隔—得费一番脑筋才可调和。所以我尝试过不同的个性,力图找到和真实个性最相符的那一种。我得承认,我在穿着上是讲究影响的,但实际上我真正想影响的人还是我自己。
英国人在这些问题上并无分寸感,所以我有时候遭到他们的挖苦。我并不是一个—用当时的流行语来说—“一级棒”或“顶了尖”的人,所以我无法和同时代人结成亲密的关系。当然,也有些例外—其实英国社会生活中,例外无处不在。
我们俩都笑了。在这些日子里,我们用夸张的语言互相攻击,然后又一起讨论这些语言。弗兰克会说:“奥斯卡,不,不要说‘如何如何真是恶劣的事情。’真听上去像是爱尔兰的说法。你只要说‘如何如何,真恶劣’就行了。”他对我的帮助还真不小。
如果说,在牛津我感觉到了一种文艺复兴之乐,那么相应地,我知道我必须设法把自己还不算久远的过去掩埋起来。我学会偷偷摸摸地把自己残留的爱尔兰口音抹掉,同时也把方格衣和圆顶硬礼帽换成时兴的条纹衣和杂色围脖。
我在牛津最好的朋友是画家弗兰克·迈尔斯。可惜啊,他最后死在奥恩加尔的一家私人精神病院里。就在他临死前我去看望过他。他的房间很小,我在看护员的密切注视下走了进去,他深深鞠了一躬假装向我致敬。“啊,我看他们也把你放出来了,奥斯卡?”他的言谈有邪灵附体者的那种奇特的清晰感,这让我感到无助,如同一个被雷鸣吓着的婴儿。他拍拍我的后背,声如洪钟地大笑起来:“奥斯卡,”他说,“你要学会带一根榛木棒子,随时驱赶愤怒的人。”就这样嘻嘻哈哈了一阵子之后,他把脸转向墙壁,不再正视我。“记住,”他不断重复说,“人死如犬。人死如犬。”见我摸不着头脑,我瞧了瞧看护员,看护员向我眨了眨眼,要引我出门。我正要走,弗兰克冲到一个小桌子旁,小桌子上堆了一叠画,他拿出一张递给我:“这是你自己的画,奥斯卡。忘却之花。”原来他沿着我的名字画了一些同心圆,有红色,也有绿色,构成了一朵巨大的花朵,花瓣还没绽放。我匆匆逃离了这可怕的地方,仿佛是在逃离染过鲜血的土地。一出精神病院的门,我就把那东西给扔了。罗纳德·高尔勋爵—萨瑟兰公爵的小儿子,和我一度过从甚密—说弗兰克认为我造就了他的个性,最后又任其败坏。这是无端的指控。
“弗兰克,这不是艺术的问题。我在模仿圣母的表情。用在指南书里有用。”我假装出无动于衷的样子,不过我当天晚上就把刻像除掉了。我告诉弗兰克说它已经升天[72]了。
弗兰克在牛津的时候是个性情狂野但容易相处的小伙子。我想即便在牛津的时候我就已经看出了其疯狂的粉红印记。我一直对其他人的魔鬼般的品质感兴趣。我受弗兰克吸引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属于我在独自阅读时所窥见的那个社会;弗兰克通过高尔勋爵,认识了威斯敏斯特公爵夫人,以及其他有钱有势的人—对我来说他们仿佛是童话中人。这是我第一次遇到对我产生了吸引并让我可以学习的同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