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伦敦的头几年,我过得很是得意。我发觉除了自己以外,还没有真正而永恒的表现方法,所以我可以回避个性中的诚恳,而用小丑的鲜艳外衣来装扮自己。现在来看,我对生活还是太认真,所以每谈到当年这些往事,总不免感到羞惭。普林尼[83]曾告诉自己的密友说,文学使人超脱死亡,这一劝告我完全理解。我受过伤,对生活感到了害怕,所以我不停地逃奔,上气不接下气,双脚鲜血淋淋—只是为了奔向艺术和美。艺术和美的圣殿就是我的避难所。我用花花公子的面具在世人面前把自我掩饰起来,我口若悬河地宣讲唯美主义的教义。
自然,我种种举止的原因人们从来都不了解,包括我最亲密的人。在仇家甚至朋友的眼中,我都是个和蔼可亲的傻瓜。他们从来不能了解我的价值观,所以他们就认为我根本没有价值观。其实,我的思想往往比我的为人更为尊贵。他们嘲笑我,因为我的玩世不恭对他们的价值观构成了威胁。我是想象世界的虚无主义者,我反叛我所处的社会—尽管我还没有到杀人放血的地步,不过我使用了最顺手的武器,这武器是我自己所处的阶层打造出来的。
生活的混沌无形让我非常害怕—它带着与生俱来的混沌印记,就好像美玉宝石上的斑痕。所以我双手接住了这无形,将其化作故事和警句,后来又将其转化为机智的戏剧。我把谈话变成了艺术,把个性变成了象征;只有这一切才使我勇于面对从四处袭来,要将我吞噬的空虚和黑暗。而现在,这空虚和黑暗又来和我长相厮守了:多怪啊,一个人到头来还要承受他最为担忧的命运。
我吟游确实想出人头地。如果在写作上达不到这个目标,我就把自己的天才转化到个人的事务上去。现在,到了这么落魄的境地,我却为那些想出人头地者感到忧伤。这种野心既可憎又可怜,既可笑又可悲:怀有这种成名的野心就像啼哭的婴儿渴求关注,就像受伤的野兽在痛苦中咆哮。不过我有种独特的自知自觉,这是一般人所没有的。出于虚荣,我反对世俗的奉承。威廉爵士过世后,母亲搬到伦敦住。她希望我步哥哥的后尘,找一份文学新闻工作。我对这个职业的前途敬而远之:所谓近墨者黑嘛。我不喜欢文学界的诸公,他们也不喜欢我。我嘲讽他们的价值观,他们也对我反唇相讥。确实,我的个性一直让别人头疼,到了后来,我的作品又让人们晕头转向了。
我当时在读巴尔扎克的作品,到现在我还记得罪犯伏脱冷和吕西安·德·吕邦泼雷之间的一场冷冰冰的会面。吕西安·德·吕邦泼雷一时冲动想要自尽,伏脱冷把社会那无形的法则说给他听,从而把吕西安给救下来了。在劝吕西安的时候,那可怜的诗人心中搅起了激愤和野心纠结的情绪—这种情绪我再熟悉不过了,后来他决定把这些法则运用起来,转化为对自己有利的因素。“再也没什么法则了,”他低声说,声音里带着真正邪恶的人才有的那种难以言表的温柔,“只有传统习俗:徒有形式而已。”读到这些可怕的句子,我当时的感觉就像一个古代的国王,猛然在墙上看到写着自己命运预言的耀眼的文字,不同的是,我甚至不用先知来破解这预言。过去我身上的天性因素转化成了原则。它完成了我教育的第一阶段,和其他形式的教育一样,我的教育是在自我对话中进行的。万事万物到了我眼中,都成为它们自己的滑稽模仿—我就不用说社交界了,因为滑稽模仿就是社交界最显著的特征。不过我当时认为,艺术也好,生活也好,其方法和传统的最佳表现方式就是滑稽模仿。我在所有作品中都体现了这一点,在举止和穿着上也竭尽滑稽模仿之能事。
和英格兰人打交道,有两个办法—让他们吃惊,或逗他们开心。就是不能和他们讲道理,至少是在碰到《泰晤士报》评论的时候。对这些评论,佩特嘀嘀咕咕,罗斯金嗤之以鼻,而我则让他们大跌眼镜。他们一本正经地争论说在实际生活中,艺术的价值和想象力是不可分割的,只有我才真正是这一真理活的写照。我进入了唯美主义阶段。我不会手拿着百合花在皮卡迪利大街上散步—这些天我也尽量不散步了—但是我创造了一个新世界,在这个世界里唯美主义的种种行迹成为可能。我的穿戴要么是18世纪的,要么是20世纪的—代表着昔日的荣华,或来日的富丽,我也说不准到底代表了哪一种,但我坚决不和现在这个世纪牵连一起。我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形象,和皮尔斯牌肥皂[81]一样,我是绝无仅有的。在朋友眼中,我是“世界奇迹”;在仇人眼中,我就是反基督。[82]
正因为这个原因,我成了人们惊奇和嘲讽对象的时候,我甚至感到有些洋洋自得。人类脸上要戴着镀金的面具,这个事实证实并强化了我自己生命的法则。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我同意去美国举办唯美主义的演讲。在那种实验室一般的严格条件下,我可以尽情张扬个人的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