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我自己也经常和她说丝束的事。你说她心烦意乱。烦什么烦啊?”
我和公主、公爵夫人们常来常往,和她们平起平坐。我到乡下拜访她们,在伦敦和她们一起用餐。我成了她们的座上宾,但也只是星期六流行音乐会的一种替代品,我想用今天的话来说,我是在“卖唱求生”。她们让我到她们的客厅里去,是因为我给她们的幻想赋予了生命。在晚宴上,在招待会上,在沙龙,在咖啡馆,我的身边都有一班可以翻云覆雨之人:我并不对他们卑躬屈膝,但是我理解他们,因为我和他们一样认可外表的重要性。对那些盛装之人,我用机智逗趣;对那些未受教育之人,我以悖论应对。我把他们自己的幻想带入我谈话的光辉之中,我让他们闪光。他们之所以能闪光,是因为他们本身是透明的。在我因“风化问题”被控告的时候,英国人才意识到我在搞什么名堂,他们觉得我欺骗了他们,所以全都气愤地践踏我。
骄傲的米奈纳把洪诺留撩拨得情难自已,洪诺留禁不住把自己的嘴对上她的嘴—在这里我要有铙钹的乐声—但神的降罚却是凡人难以预料的。在这个投降的动作之中,洪诺留一命呜呼,由于他的拥抱太热烈,米奈纳无法挣脱。死去的洪诺留身体逐渐冷却,他的双臂还紧紧地围在米奈纳身上,如同老树的根。米奈纳惊恐万状地看着这个被自己引诱犯罪的人的身体:这具还紧紧拥抱着自己的尸体就在眼前腐烂。就这样,米奈纳也死了。这个结尾美不美?
“是啊,‘认真的重要性’。[136]”
发生过这么多事,我,一个曾经对个性的力量大书特书的人,是不是不知道自己的个性了?那将是我的生活的悲剧,倘若我的生活中可以找到悲剧的话。我只能真实地说一件事:世界和个人形成了狼狈为奸的奇特关系,在我身上的这种关系中,世界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我的一切奔波无不是为了追逐人们的赞誉,我最大的灾难是对享乐的热爱。
“空瓶子不拿走还能干吗?”
“好像这玩笑你没有开出你平常的水平来吧,斯芬克司,不过凑合吧。”然后我就走上泰特街,在自己的床上醒着躺到天明。
“这很好笑的。我有没有告诉你我写的新小说?我把它取名为《两次断头记》。我现在还没有什么主题,不过这名字倒很有趣的,是不是?”
“我很少在半夜后出门,奥斯卡。”
阿达·列维森是我在伦敦时最亲密的朋友。她总能给我留下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信息,我叫她“斯芬克司”。我经常在很晚的时候到格洛斯特路上她家的小屋。每次我都能发现她在做一些大有裨益的事,比如大声朗读德文。不过我总是不太去在意。
“那你真是头脑清醒啊,斯芬克司。平常只能在茶色的阳光下看到你,那时的你让男人都驻足欣赏你的美。”
“欧内斯特睡了。”
我很铺张浪费:记得以前我曾经说过,最浪费钱的办法是把它存起来。直到后来我上了破产法庭的被告席,我才意识到自己的铺张浪费所带来的真正代价—这代价是不能单纯用金钱计算的。我当时的穿着十足鲜艳,更像是凯尔特人,而不像如今的英国人。我为一枚纽扣就会花费10.6英镑,如同其他昂贵的事物一样,买到手后不久,这纽扣就过时了。我习惯了每天都添置一件新衣—我成了收集自己遗物的圣徒。服装是现代文明最完整的反映,毕竟,我是踏着布匹在生活的海洋上乘风破浪,如同借着斗篷环游的浮士德。
“恐怕他们是在驻足查看我的美跑哪里去了吧。来,喝杯茶,奥斯卡。”
不过我不眷恋这些上流人物的圈子。这些人珠光宝气,有模仿鸟[133]的鲜艳颜色。现在没有当时那些“真正”的朋友在身边,我感觉反而自在了。和有钱有势的人在一起,我从来就没有感觉到完全自在—我是为他们在表演,这有时候让我觉得很是厌倦,让我感到非常空虚。和其他作家在一起的感受也差不多:我比他们胜出太多,和他们在一起,总是感到不舒服。只有在完全接受我的人面前,我才会卸下狂欢节的面具,谈谈心,享受一份甜蜜的舒适。
入狱前那几年,我成了上流社会的象征性人物,正是这个上流社会到头来带着十足的轻蔑,毫不留情地把我送入大牢。自从在牛津求学起,我就成了处处受欢迎的角色,不过只是花瓶。离开《妇女世界》之后,我就开始了辉煌的书籍和剧本写作生涯,成为英国名流们力求创造的艺术行列的中坚人物。对那些有眼睛看没有耳朵听的人来说,我的戏剧作品全是社会事件。在早年,我矢志以求的一个目标是把艺术带入生活中,通过戏剧,我发觉我可以把艺术和生活完美地结合起来。我本应该也把观众完美地结合进来,但我现在才明白,可惜已经晚了,唯余嗟叹。
说扩大,我倒是真扩大了—胖得几近臃肿。我贪杯,太贪杯,以便继续着那种驱使我前行的精神陶醉。我的妻子很不开心—我的小儿子也不跟我亲近了。家人不对我多说什么,我不大看到他们,他们也不是很想见我。我的朋友—真正的朋友,不是那些把我捧得高高的让人观望的那种—警告我不要在放纵的迷雾中迷失自己。我记得有一次和萧伯纳一起在皇家咖啡馆谈话的情形。他把我拉到一边,平静而严肃地和我谈论我的生活的走向。我记得他说过:“你在背叛我们,在背叛我们爱尔兰人。”我对着他的脸大笑。我无法把他的话当真。然后他说他重读了我的一篇小说《渔夫和他的灵魂》—他还说到了我在小说中表达的观点:没有爱的滋养,生活就不会开花结果。自然,他这话又被我当耳边风了。
“有我的钱,再加上你的品位,她一定创造奇迹了。”
我还有一点像凯尔特人:我建设金城堡,然后钻进去。我租了一辆双轮双座马车,预支一笔费用,让它随时带着我跑。为了逃离家庭生活,我去饭店、旅馆和私人家中。我有时会坐到皇家咖啡馆,与人讨论一些荒诞不经之事;有时我到威利家里,和荒诞不经之人一起共进晚饭。我爱慕虚荣,世人热爱我的虚荣。如果有什么让英国人羡慕的话,那就是成功,在舞台和流行报刊上,我成了人们竞相效仿的对象。在这些辉煌的日子里,我如皮可·德拉·米兰杜拉[132]一样光芒四射,我想我也和他一样,生活在风信子的时代。
“你不是挺喜欢丁尼生吗,奥斯卡?尽管我总觉得他是文学界的西德尼·柯尔文[135]。”
当然这就是我痴迷于隐士生活的原因之所在,因为真正的艺术家总是在寻找这些头上戴着头罩的,“和自己相反”的人。我向权威人士询问过这些圣徒—福楼拜、维里埃·德·里斯勒·亚当[138]—的生活,甚至以此为主题开始写自己的小说。在监狱里的那些天,我写了一些片段,但到迪耶佩后被人偷了。我相信我写到米奈纳公主到了隐士洪诺留的山洞,用她的丝和香精诱惑他。她向他讲述罪和宫殿,而他却告诉她自己是如何爱神。她嘲笑他衣衫褴褛,他则求她离开自己。她向他耳语美味佳肴,说吃了这些东西就能回忆起俗世的生活。她还轻蔑地把他的粗面包扔掉,把他奉上的一杯发黑的水倒掉。他抵制不住诱惑了。写到这里我就没有接着往下写,但我心里已经想到了结尾,我要把结尾写下来。
“你不要明知故问了。她说她很少和你打照面。她还说她发现阿瑟从你的卧室里拿走三个空的香槟酒瓶子—”
“我和斯坦霍普阁下在一起[134]。其实,他不过是个夸张了的农夫而已。我们进去吃晚饭的时候他坚持要我谈丁尼生。”
“你丈夫去哪儿啦?你把他藏起来了?”
“步子轻点,楼下有仆人。”
我的首夜演出和上演本身一样,都经过精心策划:在国王大道的小剧院,年轻的男子们身上佩戴着绿色的康乃馨—那外甜内毒的花儿,象征着生命的凋敝;女人佩戴着百合花,这花使整个伦敦香气四溢。王子会来,整个上流社会会随之而来。只有批评家觉得不合时宜。
“奥斯卡,看来今天晚上你肯定是和很乏味的人在一起。你现在张嘴都是废话。”
现在,所有曾经爱过我、仰慕过我的人全部离我而去,我不能确知我究竟是谁。我从苦难中熬过来了,但灾难花了我的眼,夺了我的思想,把我变得像个初离母体的婴儿。在孤独之中,我发现我既没有了行动,也没有了想象。我经常一连好几分钟,甚至一连几个小时地从对着院子的小窗口向外张望,脑中空无一物。
“好像你没有开出你平常的水平来吧,不过凑合吧。”
“我晚上还拿仆人们开过玩笑。我说我一直喜欢他们:没有他们,什么晚会也难开好。你喜欢这玩笑吗?”
我的作品从来没有在上等剧院上演过,比如独立剧院和新世纪剧院—若是能在这样的剧院上演,那对我来说该是多大享受—我是伦敦西区的标志,就如同塞沃依旅馆是该区的标志一样。当然我知道我的戏剧都是为了赚钱而写的涂鸦之作—不过是精致的涂鸦之作—一旦它们获得了成功,就立刻遭到我的抛弃:若有作品失败,我反倒视若珍宝,宣称它才真正表达了我的艺术声音。
“她还说,你母亲抱怨你从来不去看她。我很抱歉要和你说这些,奥斯卡,不过说实在的,也只有我愿意和你直说。”
“我做什么事不过头?康丝坦丝有没有告诉你我今天下午和她一道去逛商店了?”
“我知道,亲爱的斯芬克司,我是跑这里来表达后悔的。你说要给我喝的东西呢?我想我还是自己去拿吧。”
“啊,斯芬克司,我看现在你闲着啊。很高兴你在家的时候遇到你。”
毕竟,命运的顺逆自有一种奇特的公正:一开始,我们大声哭诉它的不公,然后它窃窃私语一般把来自我们灵魂的秘密告诉我们,我们默默地垂下自己的头。我现在才意识到,我在社交和金钱上的成功如若继续下去,更有可能把我毁灭,甚至比灾难造成的毁灭还严重。作为艺术家的我在迈向死亡,必须进入囚禁,然后才可得到重生。在成功的日子里,我就像一条大金鱼,因吃了太多面包而把自己噎死。这样的吃法没有带给我营养,只是把我的胃扩大了。
如果说我在伦敦的黑夜发现了我自己的客西马尼[137],在其他很多方面我却和基督相反。荆冠套在他神圣的额上,而他那一颗大爱之心上却盛开了永生之花。我的额上套着爱神木和葡萄枝叶,而我的心却被这个世界带毒的飞镖刺得奄奄一息。在我的戏剧中,我轻视那些对我最亲密的人;在生活中,我背叛了所有对我最亲近的人。我是一个堆满鲜花的邪恶力量,毁灭了所有靠近它的人。
我的谈话是无懈可击的—我把谈话变成一门艺术,我能把真正重要的问题藏掖起来。不过我从不让听者失望,这便是我个性的一大缺憾。我得承认,我喜欢别人赞扬我。我喜欢别人喜欢我。但我真正的过错不是我抵挡不了奇怪的罪恶,也不是我结交无用的人,而是我明明知道名望和成功的欺骗性,却仍孜孜以求。所以我把虚伪化成一门广受称颂的哲学。我宣称虚伪反映了个性的多重性。
但事实上,我并没有真正的自由。我被自己的成功束缚了,就好像困在一个四周全是镜子的屋子里,我四处转身,但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我变得只是一道景观而已。在深夜,我经常在泰特街的寓所里坐着,试图冷静地思考。在这些死寂的时光,我知道了我到了什么样的处境。
就这样,我们一直聊着,直到一方实在困了。到这时候,我就说:“斯芬克司,我现在就已经听到太阳神的马在门口急不可耐地扬蹄了。我得和你道别了,还有正在睡觉的亲爱的欧内斯特。”
“不要对西德尼·柯尔文不敬,否则就显得太少年老成了,太过头了。”
现在,我回首这些夜晚,想从往事中寻找这种爱和谦卑—若在现在,它们能给我指明方向—的蛛丝马迹,却找不到了,不存在于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和我之间了。就是和她们在一起的时候,我说不定也是在逢场作戏。这段时期,我太春风得意,一切尽在掌握,我知道我能轻而易举地适应不同的伪装。但我也在想,我当时确实是—或者我认为我是—对自己的生活有很强的把握,我能进入别人要求我扮演的任何角色,同时又能置身这些角色之外。我卸去了一个面具,只会显露出另一个面具。我当时把世界想象成是我的世界;我觉得自己无所不能。狂热的喜乐把我吞噬了。我天马行空。
“睡了,午夜之后?斯芬克司,我对你就有些吃惊了,你怎么这么惯他?”
还有其他的事。在我的极盛期,人们怀疑我有骇人听闻的丑行。我的作品—特别是戏剧—含有揭露这些秘密的证据,这正是我最为害怕的。但英国是伪君子达尔杜福[139]的故乡。只要我能逗这些英国人开心,他们就不去管这些关于我个人生活的蜚短流长。但我也受到同样的虚伪的影响—我的作品中就可以看出,我内心深处也有一个声音在低声告诉我,我的生活是空虚的,我的成功是欺骗性的。
“她好像心烦意乱。两次要买丝束,都被我制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