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的一切都是拜佩特所赐:我从他的散文中学到了他那含羞的艺术的奥秘;从他的眼中我第一次发现自己的艺术家身份;他对我作品的巧妙赞赏让我认识了自己;他还为我指引了日后遵循的道路:他让我放弃启示录式诗歌,转向风格亲切随意的散文。他说诗歌是高级的艺术,然而从难度上说,散文更胜一筹。
他说话时还常把玩一把玳瑁裁纸刀,不住地在胡子上摩来擦去的,然后又放回面前桌子上。他能突然间勃发高度的热情,此时他的声调会突然提高,不再像女巫般喃喃低语。罗斯金瞧不起他,可他依然带着十分崇敬的表情谈论罗斯金。可怜的佩特,我那时候和现在都对他怀着不尽的怜悯和不尽的感激。他有一次告诉我:“我想把那些蒙蔽了双目的人的面纱揭开—让他们原原本本地看待生活。”我不相信他真这样做过。他为人太退隐,太天真,不知道生活是永远看不清的。生活只是受苦受难。
第一次会面以后,我感觉到我的体魄给他造成了一种不安—和别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也有同样感觉,他们看到我也会拘谨。我有一次对雷吉·特纳说我有尼禄的体格,特纳立刻反唇相讥:“不过是板油做的,奥斯卡。”看到我岿然竖在那里,佩特退到了一个安全的距离之外。此后,我和他经常见面,不过每次见面总有种莫名的紧张。有次和他在讨论《会饮篇》时陷入悲痛,不经意把手放到他胳膊上,他顿时大惊,好像我用烙铁烫了他一样。这一刻,我和他都感到十分不舒服。
最后一年,我因写了一首《拉韦纳》悼亡诗,赢得纽迪吉特奖。我像一头肥牛一样被人前呼后拥地带到谢尔登剧院。这首诗漏洞百出,我在剧院里朗诵了其中一些比较保守的片断。那是一个美妙的时刻,我还搬用了我在布朗普顿演讲中看到的一些用得很好的技巧。这是我第一次品尝作为一个艺术家的成功,但这成功是致命的,它让我错误地认为成功会和我常相伴。
确实,我的诗歌似乎唾手可得。我写得很快,随兴所至,感之深切,乃下笔成诗。在我眼中,什么都成了语言,因为我只有在语言里才得以掩藏自己。没有语言,我就如瞎眼上路,跌跌撞撞。我把自己交托给诸神,就是不想看身边的一切。我现在觉得我的很多诗歌是写给年轻人的,但是我用希腊罗马的名字叫他们,所以我和他们都浑然不知这些诗的实际所指。我走到哪里,就把诗人之盾带到哪里,那时候我并不知道,盾也能把人压死。
现在我说到哪儿啦?啊,对了,如果说我在牛津的时候从罗斯金身上学到了独立见解所体现的正直,那么我从沃尔特·佩特[71]处学到了感情的诗情画意。我去听他的柏拉图和柏拉图主义讲座,他那低沉质朴、经过训练的音调之美我至今记忆犹新。我直到最后一学年才遇到他;他很欣赏我写的一篇关于格罗夫纳美术馆的小文,约我去喝茶。这人的自身形象反差竟是如此之大:他的外表像是个布尔的农夫,举止却如圣洁的处女。他的气质在本质上是女性化的,却错投到他这种身体上。他的房间适合做圣西瑞尔教堂或者圣伯纳德教堂—他的一面墙上挂了一幅16世纪的圣母圣婴像,除此以外空无一物。他的书架上摆了一些巴斯克维尔字体的经典著作—事实上,在佩特对希腊神话的描写中体现的虔诚,超过了纽曼的全部作品。
这首诗印成单册出版后,我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一个人出第一本书,总是既好也坏的事情—它不情愿地走向世人,还把作者的很多特征裹挟着带去,作者总希望把它召唤回家。我刻意地用很传统的方式写这首诗,戴着所属时代的面具,但是,我意识到我本可以直接抒发自己的感情。这感情在其本原状态下并不成熟,但我可以用诗歌将其梳理得有条有理。结果我却用了别人的声音。还有人为之喝彩:这就是一个艺术家美好的开端,是不是,而且日后的悲剧阴影只对它产生了一星半点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