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性之间,发生肉体关系是容易的,发生爱情便很难,而最难的便是使一个好婚姻经受住岁月的考验。
对于男人来说,一个美貌的独身女子总归是极大的诱惑。如果她已经身有所属,诱惑就会减小一些。如果她已经身心都有所属,诱惑就荡然无存了。
男人一旦和女人一起生活便自以为已经了解女人了。他忘记了一个真理:我们最熟悉的事物,往往是我们最不了解的。
对于异性的评价,在接触之前,最易受幻想的支配,在接触之后,最易受遭遇的支配。
我确信,两性间的愉悦要保持在一个满意的程度,对彼此身心差异的那种惊喜之感是不可缺少的条件。
也许,对待女人的最恰当态度是,承认我们不了解女人,永远保持第一回接触女人时的那种新鲜和神秘的感觉。难道两性差异不是大自然的一个永恒奇迹吗?对此不再感到惊喜,并不表明了解增深,而只表明感觉已被习惯磨钝。
在男女之间,凡亲密的友谊都难免包含性吸引的因素,但未必是性关系,更多是一种内心感受。交异性朋友与交同性朋友,倘若两者的内心感受是一样的,这个人一定出了毛病。
男人和女人互相是故事,我们不可能读到纯粹的“他的故事”或“她的故事”,人世间说不完的永远是“她和他的故事”。
昆德拉的定义是颇为准确的:调情是并不兑现的性交许诺。
调情需要旁人凑兴。两人单独相处,容易严肃,难调起情来。一旦调上,又容易半真半假,弄假成真,动起真情。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贱,男人不睬。
普天下男人聚集在一起,也不能给女人下一个完整的定义。反之也一样。
男人与女人之间有什么是非可说?只有选择。你选择了谁,你就和谁放弃了是非的评说。
作为一个通晓人性的智者,蒙田曾经设想,男女之间最美满的结合方式不是婚姻,而是一种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倘若有人问:这种肉体得以分享的精神友谊究竟是什么东西——是爱情,准爱情,抑或仍是友谊?我来替蒙田回答吧:智者不在乎定义。
调情之妙,在于情似有似无,若真若假,在有无真假之间。太有太真,认真地爱了起来,或全无全假,一点儿不动情,都不会有调情的兴致。调情是双方认可的意淫,以戏谑的方式表白了也宣泄了对于对方的爱慕或情欲。
当众调情是斗智,是演剧,是玩笑。
女人对于男人,男人对于女人,都不要轻言看透。你所看透的,至多是某几个男人或某几个女人,他们的缺点别有来源,不该加罪于性别。
在夫妇甚至情人之间,恩爱与争吵的混合,大约谁也避免不了,区别只在:一、两者的质量,有刻骨铭心的恩爱,也有表层的恩爱,有伤筋动骨的争吵,也有挠痒式的争吵;二、两者的比例。不过,情形很复杂,有时候大恩爱会伴随着大争吵,恩爱到了极致又会平息一切争吵。
单独调情是诱惑,是试探,是意淫。
我必须马上补充:男人的所谓坏,是指对女人充满欲望;女人的所谓贱,是指希望男人对她充满欲望。所以,其实是男人和女人的最正常状态。
在异性友谊中,性的神秘力量起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区别只在于,这种力量因客观情境或主观努力而被限制在一个有益无害的地位,既可为异性友谊罩上一种为同性友谊所未有的温馨情趣,又不致像爱情那样激起疯狂的占有欲。
好的婚姻是人间,坏的婚姻是地狱,别想到婚姻中寻找天堂。
男人和女人的虚荣不是彼此孤立的,他们实际上在互相鼓励。男人以娶美女为荣,女人以嫁名流为荣,各自的虚荣助长了对方的虚荣。如果没有异性的目光注视着,女人们就不会这么醉心于时装,男人们追求名声的劲头也要大减了。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要彼此以性别对待,前提是他们之间存在着发生亲密关系的可能性,哪怕他们永远不去实现这种可能性。
两性之间,只隔着一张纸。这张纸是不透明的,在纸的两边,彼此高深莫测。但是,这张纸又是一捅就破的,一旦捅破,彼此之间就再也没有秘密了。
男女关系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试验。
两性之间的情感或超过友谊,或低于友谊,所以异性友谊是困难的。在这里正好用得上“过犹不及”这句成语——“过”是自然倾向,“不及”是必然结果。
其实,并没有男人和女人,只有这一个男人或这一个女人。
有一种无稽之谈,说什么两性之间存在着永恒的斗争,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我的信念与此相反。我相信,男人和女人都最真切地需要对方,只有在和平的联盟中才能缔造共同的幸福。
人终究是要生活在人间的,而人间也自有人间的乐趣,为天堂所不具有。
一个男人同别的女人调情,这是十分正常也十分平常的。如果他同自己的老婆调情,则或者是极不正常的——肉麻,或者是极不平常的——婚后爱情新鲜如初的动人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