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真实的幸福原是极简单的。人们轻慢和拒绝神的礼物,偏要到别处去寻找幸福,结果生活越来越复杂,也越来越不幸。
灵魂是感受幸福的“器官”,任何外在经历必须有灵魂参与才成其为幸福。
快感和痛感是肉体感觉,快乐和痛苦是心理现象,而幸福和苦难则仅仅属于灵魂。幸福是灵魂的叹息和歌唱,苦难是灵魂的呻吟和抗议,在两者中凸现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或正或负的强烈体验。
幸福是一个心思诡谲的女神,但她的眼光并不势利。权力能支配一切,却支配不了命运。金钱能买来一切,却买不来幸福。
幸福是一个抽象概念,从来不是一个事实。相反,痛苦和不幸却常常具有事实的坚硬性。
对于沉溺于眼前琐屑享受的人,不足与言真正的欢乐。对于沉溺于眼前琐屑烦恼的人,不足与言真正的痛苦。
痛苦使人深刻,但是,如果生活中没有欢乐,深刻就容易走向冷酷。未经欢乐滋润的心灵太硬,它缺乏爱和宽容。
一切灾祸都有—个微小的起因,一切幸福都有—个平庸的结尾。
幸福喜欢捉迷藏。我们年轻时,它躲藏在未来,引诱我们前去寻找它。曾几何时,我们发现自己已经把它错过,于是回过头来,又在记忆中寻找它。
幸福主要是一种内心快乐的状态。不过,它不是一般的快乐,而是非常强烈和深刻的快乐,以至于我们此时此刻会由衷地觉得活着多么有意义,人生多么美好。不管拥有这种体验的时间多么短暂,这种体验却总是指向整个人生的,所包含的是对生命意义的总体评价。当人感受到幸福时,心中仿佛响着一个声音:为了这个时刻,我这一生值了!若没有这种感觉,说“幸福”就是滥用了大字眼。
痛苦和欢乐是生命力的自我享受。最可悲的是生命力的乏弱,既无欢乐,也无痛苦。
聪明人嘲笑幸福是一个梦,傻瓜到梦中去找幸福,两者都不承认现实中有幸福。看来,一个人要获得实在的幸福,就必须既不太聪明,也不太傻。人们把这种介于聪明和傻之间的状态叫做生活的智慧。
幸福的反面是灾祸,而非痛苦。痛苦中可以交织着幸福,但灾祸绝无幸福可言。另一方面,痛苦的解除未必就是幸福,也可能是无聊。可是,当我们从一个灾祸中脱身出来的时候,我们差不多是幸福的了。
我对幸福的看法日趋朴实了。在我看来,一个人若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并且靠这养活自己,又能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并且使他(她)们也感到快乐,即可称幸福。
幸福的和不幸的人呵,仔细想想,这世界上有谁是真正幸福的,又有谁是绝对不幸的?!
人身上必有一种整体的东西,是它在寻求、面对、体悟、评价整体的生命意义,我们只能把这种东西叫做灵魂。所以,幸福不是零碎和表面的情绪,而是灵魂的欢愉。正因为此,人一旦有过这种时刻和体验,便终身难忘了。
幸福和上帝差不多,只存在于相信它的人心中。
爱情和事业是人生幸福的两个关键项。爱着,创造着,这就够了。其余一切只是有了更好、没有亦可的副产品罢了。
苦与乐不但有量的区别,而且有质的区别。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苦与乐的数量取决于他的遭遇,苦与乐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灵魂。
自己未曾找到伟大的幸福的人,无权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自己已经找到伟大的幸福的人,无意要求别人拒绝平凡的幸福。
人在世上不妨去追求种种幸福,但不要忘了最重要的幸福就在你自己身边,那就是平凡的亲情。人在遭遇苦难时诚然可以去寻求别人的帮助和安慰,但不要忘了唯有一样东西能够使你真正承受苦难,那就是你自己的坚忍。在我看来,一个人懂得珍惜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亲情,又勇于承担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苦难,乃是人生的两项伟大成就。
内心世界的丰富、敏感和活跃与否决定了一个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在此意义上,幸福是一种能力。
幸福是一种一开始人人都自以为能够得到、最后没有一个人敢说已经拥有的东西。
幸福属于天国,快乐才属于人间。
幸福是生命意义得到实现的鲜明感觉。
欢乐与欢乐不同,痛苦与痛苦不同,其间的区别远远超过欢乐与痛苦的不同。
生命和灵魂是人身上最宝贵的东西,幸福和道德都要据此衡量。我的结论是:幸福在于生命的单纯和灵魂的丰富,道德在于生命的善良和灵魂的高贵。
幸福只是灵魂的事,肉体只会有快感,不会有幸福感。
幸福是有限的,因为上帝的赐予本来就有限。痛苦是有限的,因为人自己承受痛苦的能力有限。
幸福是一种苟且,不愿苟且者不可能幸福。我们只能接受生存的荒谬,我们的自由仅在于以何种方式接受。我们不哀哭,我们自得其乐地怠慢它,居高临下地嘲笑它,我们的接受已经包含着反抗了。
我爱人世的不幸胜过爱天堂的幸福。我爱我的不幸胜过爱他人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