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与世界的关系是一个最重要的哲学问题。一切哲学的努力,都是在寻求自我与世界的某种统一。这种努力大致朝着两个方向。其一是追问认识的根据,目的是要在作为主体的自我与作为客体的世界之间寻找一条合法的通道。其二是追问人生的根据,目的是要在作为短暂生命体的自我与作为永恒存在的世界之间寻找一种内在的联系。
我何尝不知道,在人类的悲欢离合中,我的故事极其普通。然而,我不能不对自己的故事倾注更多的悲欢。对于我来说,我的爱情波折要比罗密欧更加惊心动魄,我的苦难要比俄狄浦斯更加催人泪下。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不是罗密欧,不是俄狄浦斯,而是我自己。事实上,如果人人看轻一己的悲欢,世上就不会有罗密欧和俄狄浦斯了。
哲学所提出的任务都是不可能完成的,包括这一个任务:“认识你自己!”
在个人身上,自我意识和死亡意识总是同时觉醒并且成正比发展的。当自我的边缘从混浊中清晰地分离出来时,自我化为乌有的前景就显得触目惊心了。反过来说,意识到了死亡的不可避免和万劫不复,也就意识到了自我的独一无二和不可重复。人正是以否定的方式,即通过自我的绝对不存在而获得关于绝对的概念的。当人既意识到自我、又意识到绝对之时,生命的苦恼就开始折磨他了,他开始寻求智慧,即寻求把自我与绝对、小我与大我结合起来的途径了。他要参透他所从来的混沌,回到混沌中去,但是又不丧失自我。这是人的二律背反处境。
在心理学上的自我之外,还有一个自我,不妨称之为宗教上的自我,那便是灵魂。如果说欲望是旋生旋灭的,则灵魂却是指向永恒的。关于灵魂,我推测它很可能是作为主体的自我与作为欲望的自我的一个合题。试想一个主体倘若有欲望,最大的欲望岂不就是永恒,即世界永远是我的世界,而不能想象有世界却没有了我?一切使自我永恒化的努力,必定会由唯我和无我而走向颇具宗教意味的泛我或大我。当然,这个“我”已经不是一个有限的主体或一个有限的欲望了,而是一个与宇宙或上帝同格的无限的主体和和无限的欲望。就在这与宇宙大化合一的境界中,作为灵魂的自我摆脱了肉身的限制而达于永恒了。
关于“自我”,我们可以听到非常不同的谈论。一些人说,“自我”是每个人身上最真实的东西,另一些人说,“自我”只是一种幻觉,还有一些人说,“自我”是一种有待于塑造的东西。按照“成为自我”、“实现自我”的说法,“自我”好像是极有价值的东西。按照“克服自我”、“超越自我”的说法,“自我”又好像很没有价值。这些相左的谈论往往还会出自同一个哲学家之口。原因可能有二:“自我”本身的确包含着悖论;用“自我”这个词谈论着不同的东西。
但我听见佛教导说:诸法无我,一切众生都只是随缘而起的幻相。
我的存在不是一个自明的事实,而是需要加以证明的,于是有笛卡尔的命题:“我思故我在。”
无人能知道他的真正的“自我”究竟是什么。关于我的“自我”,我唯一确凿知道的它的独特之处仅是,如果我死了,无论世上还有什么人活着,它都将不复存在。
在所有这些时候,我心中会突然响起一个声音:“这不是我!”于是,笑容冻结了。莫非笑是社会性的,真实的我则永远悲苦,从来不笑?
我不知道,我的本质究竟是那独一无二的“自我”,还是那无所不包的“大全”。我只知道,对于我来说,无论是用“大全”否定“自我”,还是用“自我”否定“大全”,结局都是虚无。
活在世上,这似乎是一件最平常的事,凡活着的人都对它习以为常了。可是,它其实不是一件最可惊的事么?为什么世界上有一个我,而不是没有我?每当这个问题在我心中浮现的时候,我就好像要从世界之梦中醒来一样。不过,我从来没有真正醒来。也许,梦醒之日,我才能知道答案,但同时也就没有我了。
与哲学上作为主体的自我不同,心理学上的自我是指人的欲望。如果一个人因为世界是我的世界这一认识论的真理便认为世界仅仅为满足我的欲望而存在,他就是混淆了这两个自我的概念。同样,一切对唯我论的道德谴责也无不是出于此种混淆。
认识论上的唯我论是驳不倒的,简直是颠簸不破的,因为它实际上是同语反复,无非是说:我只能是我,不可能不是我。即使我变成了别人,那时候也仍然是我,那时候的我也不可能把我意识为一个别人。这就是维特根斯坦所说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在此限度内世界只能是我的世界。我只能作为我来看世界,但这个我并不因此而膨胀成了整个世界,相反是“缩小至无延展的点”,即一个看世界的视点了。所以,维特根斯坦说,严格贯彻的唯我论是与纯粹的实在论一致的。
我走在街上,一路朝熟人点头微笑;我举起酒杯,听着应酬话,用笑容答谢;我坐在—群妙语连珠的朋友中,自己也说着俏皮话,赞赏或得意地大笑……
我终归是我自己。当我自以为跳出了我自己时,仍然是这个我在跳。我无法不成为我的一切行为的主体,我对世界的一切关系的中心。当然,同时我也知道每个人都有他的自我,我不会狂妄到要充当世界和他人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