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官司一经走上法律渠道,思科的新闻发言人便会在第一时间将他们认为对华为不利的消息高调地公布给媒体。在每场新闻发布会的最后,那位发言人还不忘提醒全球的客户们,不要购买华为的产品,否则可能会带来赔偿的麻烦。
李杰善于搞宣传,他与公关公司制定了媒体计划,争取通过宣传,让公众了解思科诉讼的本质。让美国乃至世界的人们全都了解,思科要通过这场跨国诉讼遏制竞争的最终目的。
——西班牙谚语
更为严峻的是,当时国内媒体中,除了几家媒体态度中立之外,不少知名媒体在诉讼初期竟都明显站在思科的立场上。华为虽然是国内最大的电信网络制造商,但因为异常低调,媒体对他们根本不了解。华为遭到媒体误会的同时,因为该公司缺乏和政府的沟通,所以也没有得到政府的有力支持。
RoberHaslam律师反复研究了思科的起诉书,便和郭平确定了一个反击的方向,那就是在思科的“私有协议”上大做文章。
美国的法庭虽然标榜客观公正,但是否能一碗水端平,这恐怕让人怀疑。第一场庭审结束,华为处处被动,思科似乎完全占据了上风。
华为的海外工作小组经过研究,认为想打赢这场官司,要从以下三点入手:1.用法律应对的方法和策略;2.用美国人的方法做事情;3.占领舆论战的制高点。
他们住在宾馆里,一边研究思科的诉状,一边准备证据。几天后,华为负责海外宣传的李杰、负责华为国际法律事务的陈树实都先后赶来到了。
在外,华为公司有思科以侵权为借口,用跨国官司来咄咄相逼。他们不将华为的产品赶出美国市场,看样子是决不罢休。再反观国内,港湾正在步步为营,不把华为公司的市场蚕食完毕,他们也不肯停手。华为公司现在内忧外困,面对强敌,没有任何后援,只能孤军奋战了。
思科和华为的跨国大诉讼确实令世人瞩目,任何一点消息都会被无孔不入的媒体当成“宝贝”,大肆报道。这场诉讼没有输家,思科虽然借助美国法律达成了阻止华为产品登陆美国市场的目的,但华为却通过这场官司让世界各个角落都知道了它的存在。
美国人崇敬强者,这也是世界上最发达的移民国家的一个优点。
除了那些被模糊的“证据”之外,思科的律师还提供了两点看起来似乎煞有介事的铁证:1.将华为与思科产品进行比较后,就会发现,在外观、产品编号、功能上,两家公司的产品极为相似,思科培训过的工程师,不用再培训就可以直接使用华为的产品;2.华为的Quidway路由器产品与思科的型号及技术特征都有类似。与此同时,思科表示在华为的软件中,发现了只有自己的软件中才存在的缺陷。
在这场知识产权的官司中,思科和华为只能算打了个平手,华为在国外的官司告一段落,国内来自港湾的挑战,还需要任正非排兵布阵,尽快来个痛快的终结……
2003年10月1日,双方律师对源代码的比对工作结束。结果证明华为的源代码是“健康”的。美国的法院为了息事宁人,也是给本国的企业一个台阶,于是做出了一个决定:让华为停止使用思科提出的一些有争议的路由器源代码、操作界面和在线帮助等文件。
华为通过法庭和传媒,集中攻击思科利用私有协议企图垄断市场,并阻止正常的商业竞争的做法。
私有协议是指在国际标准组织,实现网络互联互通而制定标准和规范之前,由于某家公司产品先进入市场而形成的标准。私有协议一旦成为事实标准,将会使拥有协议的企业出现垄断行为。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允许任何商业公司以绝对的垄断存在。AT&T公司是一家美国电信公司,它创建于1877年,曾长期垄断美国长途和本地电话市场。AT&T在近120年的发展中,在美国政府反垄断政策的强制干预下,曾经遭到过多次分拆和重组。
思科CEO钱伯斯手段老辣,这场官司一开始他就借助媒体,将这场诉讼上升到“考验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的高度,信息产业部一位官员随后也应声表示:“政府不会给予华为任何政治帮助。”
在第二次开庭之前,任正非让郭平将第三方专家——斯坦福大学数据通讯的教授请到华为总部,并请他对思科IOS和华为的VRP平台,新旧两个版本进行了对比分析。分析的结果是,华为的VRP平台有200万行源代码,而思科的IOS则用了2000万行,其中华为VRP旧平台中仅有1.9%与思科的私有协议有关。
华为经过一番运作和反击后,现在法庭上的形势就起了变化:一开始的时候,是美国公司状告中国公司侵犯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可是现在,变成了思科以大压小,3COM和华为两家小公司联合起来,一起反抗思科的垄断和压迫。
思科公司路由器产品的私有协议不公开,也不授权他人使用,这样的结果,使他们在电信市场上能取得很高的利润,这不是垄断是什么?华为聘请来的美国律师以“私有协议”作为反诉思科的切入点,确实让思科有一种投鼠忌器的感觉。
华为的律师在法庭上义正辞严地说:“作为全球电信网络设备制造企业的领先者,思科害怕与华为竞争,因此发动了‘一场散播错误信息的运动’。”
郭平来到美国,除了带领应诉小组参加庭审之外,他还肩负着一个秘密的任务,那就是和美国的3COM公司谈判,讨论合作的一干事宜。2003年3月20日,华为和3COM正式成立了合资公司。这家合资公司在不久的将来,要在美国共同经营数据通信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任正非面对华为发展史上从来也没有出现的巨大困境,他好整以暇,沉着应战。对内,他组织得力干将,成立了“打港办”,他们的任务是不遗余力地对港湾网络进行全方面的市场封杀和竞争打击;对外则指示“应诉小组”,雇佣美国本土更专业、更善于打知识产权案的律师加入到华为的“应诉小组”中,并鼓励他们遇强则强,主动出击,面对思科这样的跨国大公司,也要敢于亮剑,勇于斗争,即使面前是世界上最陡的大川口塔峰的“悬崖”,也一定要奋不顾身地攀越过去。
后来,《华尔街日报》记者向思科CEO钱伯斯提问:“在所有的公司中,哪一家让你最担心?”钱伯斯毫不迟疑地回答:“这个问题很简单,25年以前我就知道,我们最强劲的竞争对手将会来自中国,现在来说,那就是华为。”
在美国人的眼中,中国的很多企业都是“盗版”起家,根据这个先入为主的观点——任正非的华为公司迅速崛起,他们不通过“盗版”,难道还有第二条途径可走吗?
由于中美两国有大约9个小时的时差,往往华为总部这边休息了,而美国应诉小组那边刚刚起来工作。在那一段日子里,任正非的作息时间完全被打乱了。任正非面对日益临近的庭审,他在电话中这样指示在美国坐镇的郭平:官司涉及中美两国最知名的两家公司,舆论传媒领域的战斗也是重点,我们应该借助这场官司,宣传华为公司,让大洋彼岸的美国了解华为……
思科起诉华为的官司一打起来,很多想和华为合作的客户现在都开始观望,并暂时停止了和华为的进一步接触。
华为公司在美国爱德曼公关公司的帮助下,他们与媒体的积极沟通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随着双方举证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重新认识华为,对华为公司的报道也越来越客观。
思科公司参加诉讼的高层,脸上不由得露出即将胜利的笑容。可是,接下来华为的绝地反击,真是让他们始料不及。
2003年3月26日,第二场庭审展开后,华为的律师以守为攻,他们反诉思科的指控令华为公司在美国的市场受挫,要求思科承担索赔。
郭平随后找到了爱德曼公关公司,并通过这家著名的公关公司,主动约见了美国的媒体。郭平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他与美国的《财富》、《华尔街日报》等媒体记者进行了主动沟通。告诉他们什么是真实的华为。接着,他们又把聘请来的律师请到中国,让他们参观华为的研发基地,讲解华为的技术实力。让他们从思想上彻底消除思科不顾事实的宣传给他们带来的误解。
华为公司秉行的是一贯低调的政策。而在这场官司之前,思科公司已经公布了一项在全球投放1.5亿美元的广告计划。美国的媒体只知道有思科,不知道有华为,他们根本不知道,在大洋的彼岸,还有一个可以生产世界上各种先进电信设备和网络产品的中国公司。
2003年年初,华为和思科两家公司的官司第一次在马歇尔联邦法院进行了庭审。随着法官手中的法槌“砰”地一声落下,两方面的律师为了维护两方雇主的利益,立刻展开了唇枪舌战。
2003年10月2日,思科与华为达成初步和解协议。2004年7月末,双方达成最终和解协议。历时一年的半的官司终于尘埃落定。思科公司赢了面子,华为借着官司却赢回了里子。
郭平深知舆论宣传的重要,他首先写了几十页的反控诉材料。在这份材料里,郭平用专业的语言、科学的角度、详细地解释了华为公司对思科的“专利”并不构成侵权,思科之所以挑起了这场跨国的官司,无非是想阻止华为进军美国,规避正常的竞争而已。
故此,这件跨国诉讼案一开始,美国的舆论报道几乎就一致认定,华为公司“窃取”了思科的东西。也就是说,这场跨国的知识产权官司,还没等法庭介入,华为就已经被打上了“剽窃者”的烙印。
思科雇佣的律师水平很高。华为公司也不惜重金雇来美国著名的大律师RoberHaslam,他是美国知识产权诉讼领域的顶级律师,曾代理过微软垄断案的诉讼,他不仅精通法律,而且善打知识产权官司,极富有实战经验。
广告费!思科竟帮助华为省下了一笔巨额的广告费。这个结果完全出乎钱伯斯的意料。思科的目的是想将华为逐出美国市场,没想到一场官司打下来,华为的反击力越来越强,竟让思科公司有一种疲于应对的感觉。
这场官司一开始的时候,华为公司是处于双方舆论交战的下风。思科雇来的律师团,精于打这种技术产权官司,一些边界模糊的专利问题,经过他们“上纲上线”之后,就成了华为侵犯思科知识产权的证据。
思科的总裁钱伯斯直到现在才知道自己遇到了一个强劲到可怕的对手。双方对簿公堂几个月,华为公司原来在美国并不出名,这一场万人瞩目的官司打下来,华为公司却成了美国妇孺皆知的电信产品。
思科雇佣的律师在最后的关头拿出了杀手锏,那就是要请法庭详查双方软件的源代码是否雷同。要知道软件的源代码才是判定华为是否侵权的关键。对此美国的律师MarkChandler信心十足:“我们期待着法庭审查华为的源代码。”
3COM公司CEO克拉夫林也随后出庭作证,他真诚地向法庭表示:华为的技术和实力是值得信赖的。
华为常务副总裁郭平、徐文伟等人率队来到了美国,他们的年夜饭只是简单地叫了一个外卖。
世界就像是海,不会游泳的人会淹死。
第三方专家给出的结论很简单:200万行的华为软件,怎么可能去抄袭大自身10倍的思科软件?
华为公司真的很被动,看罢思科律师团提供的“证据”,即使是外行,也会觉得,华为公司在这场跨国诉讼中一定是难于取胜了。
克拉夫林有力的证言让美国方面不得不重新审视华为,审视这个来自中国的电信网络公司。毕竟3COM公司是美国本土的公司,该公司的证言应该值得信赖。而且3COM总裁克拉夫林在很多场合都公开表示说:“任正非的故事如果放在美国的话,那也是一个令人惊异的成功者的故事。”
在法庭之外,克拉夫林还告诉美国媒体:“华为的工程师都具有相当的天赋,他们在宽大的办公室里操纵着最新的设备和软件,他们拥有我所见到过的最先进的机器人设备。”
思科的这场官司不仅没打击到华为登陆美国的计划,反而给华为产品在全球做了一次免费广告。随后各大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让全美国人都知道了一个消息:华为来了,华为来了!华为来了!
商场上除了你死我活,是否还有第三条路可走?两家公司又能否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