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马克·吐温是世界级幽默大师。他那诙谐幽默的语言风格是怎样养成的呢?这还要从马克·吐温年轻时代的长途漫游谈起。那时候,他只身一人从密苏里州游历到内华达州,乘坐的是公共马车,因过于笨重,行驶速度极慢,行程可谓历尽艰辛。由于当时交通落后,路况糟糕,放在马车上的行李都是以盎司计重的,因为多一份重量,马车的行进就多一份危险。食物和水是乘客与马匹的生活必需品,必须携带。此外,多余的载重量已寥寥无几,即便如此,马克·吐温还是想方设法地随身携带了一部《韦伯斯特大词典》。不管是翻山越岭,还是穿行沙漠,抑或出入土匪强盗的出没栖息之所,马克·吐温都没舍得抛弃这部厚重的大词典。他渴望成为一名语言大师,不管条件多么险恶,那种执著的学习精神始终如一。就这样,凭借他那非凡的勇气和惊人的毅力,马克·吐温在一步步朝着他渴望的目标接近。
一天掌握一个生词,这就是这位出色的演说家成功的秘诀。它意味着他在原有词汇量的基础上,每年可以额外掌握三百六十五个词汇。为了增强记忆,他还把这些新单词分批抄录在一些小型笔记本上,随身携带,抽空便看上几眼,时间长了,他发现,一个单词,只要他使用过三次,便永远不会忘记了。
不仅是马克·吐温,庇特与占丹也将《韦伯斯特大词典》从头到尾,一词不落地看了两遍;布朗宁每天都要浏览一下这部词典,认为它不仅具有指导性,而且是寓教于乐;林肯在形容他的传记作者尼科莱时曾说道:“他们经常在黄昏时分掌灯阅读词典直到睡意袭来才作罢。”事实上,这些并非特例。举凡稍具盛名的作家或演说家,他们肯定都通过了苦读词典这一关。
美国前总统伍德·威尔逊对英语的掌握运用可谓出神入化。他的一些著作及发言,包括他起草的美国对德宣战的宣言书的一部分,都毫无疑问地在英美文学史上占据一席之地。那么,日理万机的威尔逊如何得以具备这样的语言能力呢?他曾亲口讲述了下面这段故事:父亲对我们的要求极为严格,他绝不允许我们有任何不正确的语言表达。每当我们出现口误,便会立刻得到父亲的纠正;每当我们遇到不熟悉的词汇,也会得到父亲耐心的解释;为了加深对生词的印象,父亲还鼓励我们用生词造句,全面熟悉生词的用法。美国纽约有一名演说家,他演讲时句子结构的严谨、语言表达的优美凝练备受人们推崇。在最近一次的谈话中,他终于揭开了罩在他惊人口才上的神秘面纱。原来,每当他在与人交谈或在阅读书报的过程中遇到不熟悉的单词,便会随手记在备忘录上。当晚临睡前,他会查阅字典,认真地学习并掌握这个单词。如果哪天没有搜集到生词,他便会翻读弗纳德编著的《同义词、反义词和介词》这本书,用心掌握每个单词的确切意思,因此他的词汇总是能够变幻无穷、多姿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