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饱受折磨的读者,我们快要熬到结尾了,因此,让我们来一点年代错乱吧。有这样一种英国人,他喜欢俭省和低效,见电梯被卡住,或是看到一个男孩因另一个男孩的恶作剧而受罚,他就会心满意足地点头。他熟悉那些粗制滥造的东西,一如他人熟悉自己的亲戚。色彩斑驳、晃晃悠悠的楼梯扶手,湿漉漉的酒店床单,满是油烟的窗户外几棵萎靡不振的树木,糟糕的烟草,晚点的列车上臭气熏天的车厢,官僚主义的障碍,犹豫不决和懒惰,软弱无力的耸肩,这一切都会让他感到很自如。他自然永远穿一件不合身的粗呢外套——灰色的。因此,他爱俄国;大部分时间里是远远地爱,因为他难以承受此行的费用,除非等到晚年,在他五六十岁的时候,在他退休之后。他愿意为俄国做很多事情,为了他心目中那个低效的、但充满戏剧性、富有精神性的俄国,那个《日瓦戈医生》(电影版而非小说版)式的俄国,在那里,二十世纪尚未被装上它的固特异轮胎,在那里,他的童年仍在继续。他不愿他的俄国变成美国。他想让她继续紧张、笨拙下去,穿着褐色的毛袜,还系着一根很宽的粉色吊袜带:不要尼龙袜,拜托,也不要连裤袜。对于他来说,这就等同于他的粗汉男友[33],等同于他那些剑桥伙伴将在伦敦的酒吧里终生四处搜寻的工人阶级子弟。但他的性取向是正常的;而他选择的是俄国,如果不是德国或奥地利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