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文学网 历代文学
收录来自古今中外 20 多个朝代,近 60个 国家的作者超 3万 人,诗词曲赋、文言文等作品数近 60万 个,名句超 10万 条,著作超 2万 部。

悲伤与理智 作者:约瑟夫·布罗茨基 美国)

章节目录树

上一章 下一章

何况也无人请我。

它灵巧地拍打翅膀,

此刻林外若是黄昏,

By sleight of wing

画眉的音乐——听!

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

“此刻”(now)一词为想象留下的空间很小。此外,你们会发现,“听”(hark)和“暗影”(dark)是押韵的。“暗影”就是“林中”(inside)的状态,它并不仅仅暗指树林,因为逗号使“林中”与第三行的“林外”(outside)构成了尖锐的对峙,而且这一对峙是在第四行中出现的,这就使得语气更为强烈了。更不用说,这一对峙仅仅表现为两个字母的替换,即在d和k之间用ar替换了us。元音实际上还是同一个。我们在这里所看到的不同仅在于一个辅音字母。

我并不愿意步入。

在这首诗的第三节,你们可以听见鸟儿在歌唱:你们听见的是歌本身,是最后的歌。这是一个巨大的手势。请看一看,在这里,每一个词是如何延迟紧随其后的另一个词的:“最后的”(The last)——停顿——“那一缕”(of the light)——停顿——“阳光”(of the sun)——移行,这是一个大的停顿——“已消失”(That had died)——停顿——“在西方”(in the west)。我们的鸟儿/诗人追踪着最后一缕阳光,直至其消失之处。在这一行中,你们几乎可以听到那首动听的《谢南多厄》[6],一首描写夕阳西下的古老歌曲。这里能感觉出明显的暂缓与延迟。“最后的”不是限定语,“那一缕”不是限定语,“阳光”更不是限定语。而且,“已消失”本身也不是限定语,尽管它应该是。甚至连“在西方”也不是。我们在这里得到的是一首表现流连的歌:光的流连,生命的流连。你们几乎可以看见那根手指指向那源头,然后,在最后两行做了一个巨大的圆周运动,返回至讲述者:“但仍驻足”(Still lived)——停顿——“再听一曲”(for one song more)——移行——“在那画眉的胸腔”(In a thrush's breast)。在“最后的”(The last)和“胸腔”(breast)之间,我们这位诗人跨越了一个很长的距离:相当于一片大陆的宽度,如果你们同意的话。毕竟,他描述的是那缕仍然留在他身上的阳光,而这与树林的黑暗构成了对比。毕竟,胸腔是所有歌儿的源头,在这里,你们与其把这只鸟儿看作一只画眉(thrush),还不如把它看作一只知更鸟(robin);无论如何,是一只在日落时分歌唱的鸟:落日在鸟儿胸腔中的流连。

我们看上去像是犯傻了。还有什么能比这个过时的、维多利亚式的、仙女神话般的“听”(hark)一词更平淡无味的吗?一只鸟在歌唱,快听!“听”字确实应当属于哈代的某首诗,或是一首谣曲中;或是出现在一首叠韵诗中,那就更妙了。这个词暗示了一种不会表达任何不幸的遣词造句水准。这首诗将以一种舒服的、悦耳的方式继续下去。至少,在听到“听”这个词之后,你们会想到:等待着你们的将是某种对鹃科鸟类之音乐的描述,你们会进入一片熟悉的领地。

从远处立柱支起的黑暗中

第四行隐隐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感觉。这与重音的分布有关——它与前两行的重音分布有所不同。本诗节在这一行中可以说是突然收尾,“林中”之后的停顿愈发强调了“林中”的孤立。此刻,当我向你们道出这种带着明显倾向的阅读理解时,我是想要你们特别留意诗中的每一个字母和每一个停顿,哪怕仅仅因为这首诗写的是一只鸟,鸟语就是靠停顿传达的——或者你也可以说,是靠一个个字符传达的。由于拥有大量的单音节词,英语很适宜于这种鹦鹉学舌的工作,音步越短,加在每个字母、每个停顿和每个逗号上的压力就越大。无论如何,“暗影”在字面上将“树林”处理成了“幽暗的森林”。

它灵巧地拍打翅膀,

在“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Too dark in the woods for a bird)一行中,鸟儿,也就是歌手,在仔细地探究“树林”,并发现它过于黑暗。这里的“过于”(too)呼应着——不!是重温着——但丁《神曲》的开头几行:我们的鸟儿/诗人对“密林”的看法与那位意大利伟人的评价有所不同。更确切地说,死后的灵魂对弗罗斯特来说比对但丁更加黑暗。有人会问为什么,答案就是,要么因为他不相信这套说法,要么因为他有意把自己也归入了受惩罚者的行列。他无力改善他的最终地位,我要大胆说一句,“它灵巧地拍打翅膀”(sleight of wing)可能是指临终圣礼。总之,这首诗讲的是一个人上了年纪,正盘算着接下来该怎么办。“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To better its perch for the night)一句则是指他可能会被发配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不仅仅是指地狱,“夜”(the night)在这里指的是永恒。鸟儿/诗人唯一能做的展示自我之举,就是它/他“仍能歌唱”(still could sing)。

步入

这几行中调侃意味过于强烈,我们不应仅凭其表意照单全收。这个人正在保护自己免受自身洞察力之伤害,他在语法和音节上都坚决起来,惯用语的气息则弱化了,尤其在第二行上,“我并不愿意步入”(I would not come in),这一句可以简单地写成“我不进入”(I won't come in)。“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I meant not even if asked)流露出一种威胁性的果敢,其效果抵得上没有太多修饰的最后一行所表达出的他的不可知论:“何况也无人请我。”(And l hadn't been.)这的确是个灵巧的手法。

几乎是在召唤人们

此刻林外若是黄昏,

但它这时仍能歌唱。

你们认为在此会发生什么呢?一个心地纯朴的读者——不论他来自英国还是来自欧洲大陆,甚或他是一个地道的美国人——会这样回答:这里写的是一只在傍晚歌唱的鸟,它的歌声优美动听。有意思的是,他可能是正确的,而正是诸如此类的正确才使得弗罗斯特的声誉常年不衰。虽说实际上,恰恰这一节尤为阴郁。甚至可以说,这首诗写的是一些非常不愉快的事,很有可能就是自杀。或者说,即便不是自杀,那也是死亡。如果不能肯定是死亡,那么至少,这一节中也包含着死后的主题。

To better its perch for the night,

Too dark in the woods for a bird

但仍驻足再听一曲

Thrush music — hark!

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

That had died in the west

何况也无人请我。

Now if it was dusk outside,

And I hadn't been.

画眉的音乐——听!

Almost like a call to come in

Far in the pillared dark

现在,让我们逐行看一下这首诗。“我来到树林边缘”(As I came to the edge of the woods)一句非常简单,它提供了信息,表明了对象,确定了格律。从表面上看,这一行很单纯,你们怎么看呢?是的,是这样的,除了“树林”(the woods)二字。“树林”会使人产生怀疑,而这个“边缘”(the edge)字也同样使人疑惑。诗歌就像一位出身名门望族的夫人,其中的每个字眼实际上都带着诸多典故和联想。自十四世纪以来,树林就一直散发着浓重的“幽暗的森林”[5]的味道,你们一定记得,这片“密林”曾把《神曲》的作者引向何方。无论如何,当一名二十世纪诗人以发现自己站在树林边作为一首诗的开头时,这里面就有一定的危险成分,或至少有一种危险的暗示。“边缘”就其本身的含义而言,是相当锋利的。

我来到树林边缘,

Though it still could sing.

已消失在西方,

可是不,我是来看星星的:

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

Thrush music went —

带着对黑暗树林的记忆,让我们进入下一诗节:

Still lived for one song more

在那画眉的胸腔。

在弗罗斯特《步入》一诗的开头,我们又看见那只画眉。你们知道,鸟儿(bird)经常被视为歌手(bard),因为从技术上讲,两者都会歌唱。所以,当我们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就应该记住,我们这位诗人可能将他心灵中的某些部分托付给了这只鸟。实际上,我坚信这两只鸟是有关联的。它们的不同之处仅仅在于,哈代用了一首诗中的十六行诗来引入这只鸟,而弗罗斯特则在第二行就切入正题。总的说来,这体现着美国人和英国人之间的不同,我指的是诗歌上的不同。由于更为丰硕的文化遗产,更为丰富的文化选择,一位英国人在开始写作一首诗时所要耗费的时间通常就会长得多。他的耳朵对回声的感觉更敏锐一些,因此,他在开始点到主题之前会先练练肌肉,展现一下他的技巧。通常,这种创作方式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即这首诗的阐释部分会和实际讯息一样庞大,使人觉得冗长。当然,这一点也并非一定会成为缺点,关键要看写诗的人是谁。

但它这时仍能歌唱。

Inside it was dark.

林中就是暗影。

The last of the light of the sun

“可是不,我是来看星星的”(But not, I was out for stars)一句,是弗罗斯特常用的一种欺骗技巧,目的是展示他积极的感受力:正是诸如此类的诗句为他赢得了声誉。如果他真的“是来看星星的”,那他之前为什么没有提及呢?为什么他在全诗里都没有写到其他任何东西呢?但这一行出现在这里,并不仅仅是为了欺骗你们。在这里他也要欺骗他自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要安慰他自己。整个这一节都是这样的。我们不要将这一行诗当作诗人对自己存在于世上的概括论断,以浪漫主义的基调而言,这一行诗写的是他某种形而上的笼统渴望,这种渴望无法被这一个夜晚的短暂痛苦所平息。

也可能并非如此,可能我们的怀疑毫无根据,也可能我们太偏执了,对这一行诗太过深究了。我们来看看下一行,我们会读到:

But no, I was out for stars;

树林对于鸟儿过于黑暗,

传来画眉的音乐——

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

当然,你们还完全可以将《步入》当作一首描写自然的诗来读。但是我建议,你们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来仔细研读标题。该诗二十行的构成,就是对标题的翻译。我以为,在这样的翻译中,“步入”一词的含义或许就是“死亡”。

COME IN[4]

In a thrush's breast.

我并不愿意步入。

“树林”对鸟儿来说“过于黑暗”,因为它作为鸟儿的一生已经快到尽头。没有任何灵魂的悸动——也就是“灵巧地拍打翅膀”——能够改变它在这片“树林”里的最终命运。我认为,我们知道这片树林属于谁:林中的一根树枝终将是一只鸟儿生命的终点,而“栖木”(perch)则使人感觉到这片树林建造得非常合理:这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就像一个鸡笼,如果你们同意的话。因此,我们的这只鸟儿注定要死亡,最后一分钟的皈依(“灵巧地拍打”〈sleight〉是一个魔术般的词)是行不通的,即便仅仅因为这位诗人太老了,他的手已无法快速地运动。但尽管老了,他却仍能歌唱。

I meant not even if asked;

在第四节的开头几行,鸟儿和诗人分开了。“从远处立柱支起的黑暗中/传来画眉的音乐。”(Far it the pillared dark/Thrush music went.)这里的关键词当然就是“立柱支起的”(pillared):它代表着教堂的内部,无论如何,也代表教堂。换句话说,我们的画眉鸟飞进树林,你们听见从林中传出它的音乐,“几乎是在召唤人们/步入黑暗和悲哀”(Almost like a call to come in/To the dark and lament)。如果你们愿意,可以用“悔悟”(repent)替代“悲哀”(lament):其效果实际上是一样的。这里描述的是那天晚上我们这位老诗人面前的两种抉择之一,即他没有做出的那一选择。画眉毕竟选择了“灵巧地拍打翅膀”。它在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它在接受命运,因为悲哀就是接受。在这里,你们可能会一头扎进分辨各种基督教教派教义的迷宫中——比方说,弗罗斯特的新教教义。我劝你们远离这些东西,因为,坚忍的姿态对于信教者和不可知论者都同样适用,在这一行中,它更是必不可少的。总的说来,背景资料(尤其是宗教方面的背景资料)是无助于得出结论的。

To the dark and lament.

但这只是个圈套,就像以下两行所表明的那样。这只是弗罗斯特硬塞进两行诗中的一个阐释。突然,诗锋一转,词汇和音区以一种不适当的、平淡无味的、不悦耳的、非维多利亚式的风格发生了变化:

林中就是暗影。

寻找过夜的更好栖木,

I would not come in.

最后的那一缕阳光

步入黑暗和悲哀。

我来到树林边缘,

你们或许也可以将这一节和全诗都看成是弗罗斯特对但丁《神曲》的谦逊注脚或附笔,因为《神曲》也是以“星星”结尾的[7],看成是他在承认自己之于后者或是信仰不足,或是天赋不够。诗人在这里拒绝接受进入黑暗的邀请;而且,他还对那召唤提出了疑问:“几乎是在召唤人们……”(Almost like a call to come in ...)我们不应过分看重弗罗斯特与但丁之间的相似,但偶尔这种相似仍显而易见,尤其在那些涉及灵魂之黑夜的诗作中,如《熟悉黑夜》。与他的一些杰出的同时代人不同,弗罗斯特从不炫耀他的学问,这主要因为他的学问是流淌在他的血脉中的。所以,“即使有人邀请我也不去”一句既可看作他的一种拒绝——拒绝对他那沉重的预感小题大做,也可视为他风格选择上的一个证明:他倾向于有意回避主流形式。无论如何,有一点是清楚的:如果没有但丁的《神曲》,这首诗或许就不可能存在。

As I came to the edge of the woods,

让我们来看一看这首《步入》(Coming In)。这是一首短音步的短诗。实际上,它是三音步和双音步、抑抑扬格与抑扬格的混成体。一般而言,谣曲的主题多半是流血和复仇。这首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这样的。格律给出许多暗示。我们在这里谈论的是什么呢?树林中的步行?在大自然中的漫步?是诗人们常做的那种事吗?(如果是的,顺便问一句,为什么?)《步入》一诗是弗罗斯特描写这类漫步的许多首诗中的一首。请大家想一想他的《雪夜驻马林畔》、《熟悉黑夜》、《沙漠地区》、《离开!》等诗。请大家再想一想托马斯·哈代的《可爱的画眉》一诗,这首诗与哈代的那首诗有着明显的相似。哈代也非常喜欢一个人到郊外散步,但他大多在一座墓地周围散步,我想,这可能是因为英国的历史很悠久,因此要更厚重一些。

上一章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