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代什这样概括他对《包法利夫人》的结论:“福楼拜错过了他作为作家的命运!而这其实不也是那么多福楼拜的崇拜者的评判?他们在读完此书后会对您说:啊!可您要是读一读他的通信集,那可是杰作,它显示出作者是怎样一位令人着迷的人啊!”
更进一步:作品是小说家在总结的时刻到来时会首肯的东西。因为生命是短暂的,阅读是漫长的,而文学正在以一种疯狂的繁殖在自杀。从自己开始,每个小说家应该清除一切次要的东西,为自己也为别人,崇尚本质性原则。
我本人也经常重读福楼拜的通信集,一心想知道他对自己的艺术以及别人的艺术是怎么想的。然而,通信集,不管它如何迷人,终究既非代表作,也非作品。因为作品并非一个小说家所写的一切:信件、评论、日记、文章。作品是围绕一种美学规划而进行的长期工作的最终成果。
但不仅仅存在作者,成百上千的作者,还有研究者,研究者的大军。他们为一种相反的原则所引导,将他们能找到的一切都堆积起来,以囊括全部,他们的最高目标。全部,也就是还要有一大堆的草稿,被划掉的段落,被作者自己扔掉的章节,研究者将它们放在所谓拾遗补缺的“校勘版”,还美其名曰“不同版本”,这就意味着,只要词语还有意义,作者所写的一切都是具有价值的,同样会被他首肯。
本质性原则让位给了文献性原则。(文献的理想:在一个巨大的公共墓穴中,一切都是安适、美妙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