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后两个月,仍处在失望懊恼中的司汤达申请休假,而后去往米兰,他在自己第一次游览意大利的时候就被这座城市给深深迷住了。早在十年前,他就在那儿喜欢上了一位吉娜·佩特拉鲁,此人是司汤达表兄的情人,可他当时只是个身无分文的少尉,她根本就没把他看到眼里。然而此次一回到米兰,他就立即找到了她。她的父亲开了一家小店,而她本人在年纪很轻的时候就嫁给了一个政府职员;如今她已三十四岁,有一个十六岁的儿子。再次见到她的第一面,司汤达就觉得她是个“高挑、华美的女人。在她的眼神、表情、眉毛和鼻子当中,依然具有威严。我发现她(他补充道)更加聪明,更加威严,少了当年的那种肉感”。凭借丈夫的那点可怜薪水,她就能够拥有米兰的公寓、乡间的房舍、用人、斯卡拉歌剧院的包厢、马车,的确是够聪明的了。
在梅勒妮离开他几个月之后,司汤达再度来到巴黎。这已经是1806年了。此时的皮埃尔成了达鲁伯爵,比之前更有权势。司汤达在意大利的所作所为,让皮埃尔对自己的这位表亲印象不佳,只是在妻子的劝说下,他才决定再给司汤达一次机会。耶拿战役之后,他的弟弟马夏尔被派往布伦瑞克,司汤达作为军事特派员助理随同前往。他尽职尽责、表现不俗,因此在马夏尔·达鲁被召往别处之后,由他来顶替原职。司汤达放弃了要当伟大剧作家的想法,决心在仕途上有所成就。他把自己当成了帝国的贵族、荣誉军团的骑士、薪金丰厚的部门长官。虽然他是个狂热的共和主义者,而且把拿破仑视为剥夺法国自由的暴君,却写信给父亲,要求他给自己买个贵族头衔。他在自己的名字上加了一个小品词,称自己为“亨利·德·贝尔”。尽管这么做实在可笑,可他确实是个颇有能力、足智多谋的行政官;在一次叛乱(由于一名法国军官在跟一个德国平民的争吵中拔刀砍死了对方)中,他表现出不凡的勇气。1810年,获得提升的他再次来到巴黎。他在荣军院的豪华套房中拥有一间办公室,还有一笔不菲的收入。他得到了一辆双马拉的四轮篷式马车,一个车夫和一个男仆。他跟一个歌女同居。但是这还不够,他感觉还缺少一个自己喜欢的情人,而且对方的地位可以提升自己的声望。他认定皮埃尔的妻子亚历山德琳·达鲁可以填此空缺。亚历山德琳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比自己的显赫丈夫年轻好多,为其育有四个孩子。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司汤达曾经考虑过达鲁伯爵对自己的厚待和宽容,而且他也没有想想,勾引达鲁的妻子可谓既不明智也不得体,因为他的升迁全都亏人家帮忙,事业上也要靠人家施恩。
这孩子非常聪明,尤其擅长数学,十六岁时,他说服父亲让自己去巴黎上高等理工学院,好准备未来的军旅生涯。可是这只是个离家的借口。入学考试那天,他却溜了。父亲把他介绍给一个亲戚达鲁先生,他的两个儿子都在国防部任职。长子皮埃尔身居要职,过了一段时间,在父亲达鲁先生的要求下,他让这个无所事事、需要工作的年轻人当了自己众多秘书中的一个。拿破仑开始了他在意大利的第二次战役,达鲁兄弟随其出征,不久后,司汤达在米兰同他们会合。在做了几个月的办事员后,皮埃尔·达鲁给他在一个龙骑兵团谋到一份差事,可是迷恋米兰快乐生活的司汤达根本无意加入,还趁自己的庇护人不在之际,诱哄一位米查德将军任命自己做人家的副官。皮埃尔·达鲁回来后,即命令司汤达加入自己的兵团,然而他用这样或者那样的托辞一直拖了六个月,等到最后加入了,发现无聊透顶,又借口有病,请假去了格勒诺布尔,并在那里辞去军职。他什么战斗也没有参加过,但这并不妨碍他日后吹嘘自己是一个如何神勇的战士;而在他1804年找工作的时候,他也确实自行写了一份鉴定书(并由米查德将军签字)证明自己在各次战役中英勇无畏,而如今已证明,他根本不可能参加过这些战役。
在这一点上,他和大多数孩子一样,但是大多数孩子在长大后会忘记所受的磨难。司汤达却很不一样,五十三岁时,他依然心怀旧恨。由于他痛恨自己的耶稣会老师,所以成了极端的反对教权者,一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法让自己相信,一个信奉宗教的人会是虔诚的;而且由于他的父亲和姨妈都是忠诚的保皇党人,所以他成了热烈拥护共和制的人。可是在十一岁的一天晚上,他溜出家门去参加一个革命集会,结果大吃一惊。他发现无产者又脏又臭、粗俗不堪、口齿不清。“总而言之,那时的我同现在一样,”他写道,“我热爱人民,我痛恨压迫他们的人,可要是跟这些人生活在一起,对我而言却是无休止的折磨……我曾经拥有最为贵族化的情趣,现在依然如此,我愿意为人民的幸福做任何事情,但我相信,我宁可每个月都坐两个礼拜的牢,也不愿跟小商人生活在一起。”
他开始了一连串示爱的举动。可他身上那倒霉的缺乏自信依旧十分碍事。他时而欢快、时而又忧伤,时而轻浮、时而又冷淡,时而热情、时而又漠然:什么也不起作用;他说不准伯爵夫人到底喜不喜欢自己。他羞辱地疑心:由于他的忸怩,她在背后会笑话自己。最后,他找到一位老朋友,袒露自己的困境,让对方给自己出下一步的主意。两人经过商讨,朋友问了几个中肯的问题,还记下了司汤达的回答。下面就是马修·约瑟夫森总结的问题答案:“勾引德·B夫人能有什么好处?”(德·B夫人是他们对达鲁伯爵夫人的称呼。)“答案如下:他要遵从自己的性格意愿;他会赢得巨大的社会条件;他要进一步追求对人类激情的探究;他会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自尊心。”司汤达还做了一处小脚注:“最好的主意就是进攻、进攻、再进攻!”这确实是个好主意,但对于一个无法克服胆怯的人而言,却很难实行。然而几周之后,司汤达受邀到达鲁家位于巴切维尔的乡间别墅小住,在一个不眠之夜后,他决心在第二天早晨采取行动,于是穿上自己最好的条纹裤。达鲁伯爵夫人称赞了他的裤子。两人去花园里散步,而她的一个朋友以及她的母亲孩子跟在后面二十码。他们走来走去,浑身颤抖、下定决心的司汤达紧紧盯住某一个点(他称之为B点),该点同他俩刚刚走过的A点有一段距离,他心中暗自发誓:如果走到B点还不开口的话,就自杀。他讲了,抓住她的手试图亲吻;他告诉她:自己爱她已足足十八个月,却竭尽全力掩饰这份感情,甚至不去见她,可是再也无法忍受痛苦了。伯爵夫人回答的态度倒也和善,她只能把他当作朋友,无意背叛自己的丈夫,随即把其他人也喊了过来。司汤达输掉了他所谓的“巴切维尔之战”。可以猜测出,此事伤的是他的虚荣心,而非他的感情。
假期结束后,他回到巴黎。令他颇有些沮丧的是,他发现达鲁伯爵异常冷淡,他已经目睹了这位表弟对自己太太的关注,对此十分厌恶。拿破仑开始那次灾难性的远征俄国时,司汤达好不容易才说服他,把自己从安逸的荣军院调到现役的军需部。他紧随大军来到莫斯科,并在撤退中证明自己依旧镇定、有魄力、有胆识。在最糟糕的一天清晨,他出现在达鲁的帐外候命,脸刮得一丝不苟,唯一的一套军装干净整洁。在抢渡别列津纳河的时候,他沉着冷静地救了达鲁的命,还救了一名负伤军官,把他带上自己的马车。他最后抵达柯尼斯堡,饿得半死,丢失了所有的手稿,除了身上的衣服一无所有。“我凭借坚强的意志救了自己,”他写道,“因为我目睹身边许多人放弃希望、走向死亡。”一个月后,他返回巴黎。
司汤达具有很强的性意识,但并不怎么性感;的确,在一些十分露骨的信件(在他后期的一个情妇手里)被发现之前,人们普遍怀疑他是个阳痿。第一部小说《阿尔芒斯》里的主人公即是如此。这本书谈不上是一本好小说,却受到了安德烈·纪德的极力推崇,其原因我想也并不难猜:它印证了他自己的信念(这种信念当然是源自他跟妻子的特殊关系),即没有性欲而深陷爱河是完全有可能的。然而恋爱和陷入爱河之间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没有欲望可以恋爱,但没有欲望却绝不可能陷入爱河。司汤达显然并非阳痿,他在《论爱情》中题为《论惨败》的一章里解释了自己的情况。坦白讲,由于他担心达不到对方的要求,结果导致他真的无法做到,于是也就出现了那些让他蒙羞的传言。他的感情源自理智的头脑,拥有一个女人主要是为了满足他的虚荣心而已。这让他确信自己具有男性气概。别看他说得冠冕堂皇,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懂得温柔细心。他坦承自己大多数的情事十分不幸,原因也不难看出。他的胆子很小。在意大利的时候,他曾请教一位军官弟兄如何才能赢得女性的“青睐”,而后郑重其事地把听到的建议记录下来。他按照规则追求女性,就像之前按照规则撰写剧本一样;当他发现对方觉得他很愚蠢时,感觉大受其辱,而当对方看透他的虚情假意时,他又大感惊讶。此人虽然聪明,却好像从未想到过,女人熟悉的语言是情感的语言,而理智的语言只会令她们心寒意冷。他以为只要自己使用计谋与花招,就可以达到只有用感情才能达到的目的。
司汤达很清楚自己长相平平,为了弥补这一点,他刻意穿戴得优雅时尚。他老是胖嘟嘟的,不过如今由于生活好了,倒也仪表堂堂起来;他兜里有了钱,身上穿了好衣服。仗着这些有利条件,他肯定以为:比起当穷得叮当响的龙骑兵时,自己现在更有机会讨到这位威严女士的欢心,于是决定趁着自己在米兰的短暂停留期间向对方求欢。可她并不是他期望的那么容易对付。事实上,她把他搞得焦头烂额,直到他动身去罗马的前一天晚上,她才同意早晨在自己的公寓接见他。我们都以为这肯定是求爱的倒霉时刻。而那一天,他在日记中写道:“九月二十一日十一点半钟,我终于赢得了期待已久的胜利。”他还将日期写在自己的背带上。他穿的裤子,正是他向达鲁伯爵夫人示爱那天穿过的条纹裤。
司汤达曾经详细描述过自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读来十分有趣,因为在这一时期,他开始持有至死未改的偏见。母亲一去世(他说自己对母亲怀有一种恋人般的爱),他就由父亲和母亲的妹妹照管。他的父亲是个严肃认真的人,姨母则严格而虔诚,他恨这两个人。虽然属于中产阶级,可这个家庭颇有贵族倾向,1789年爆发的大革命使之充满恐慌。司汤达声称:自己的童年十分悲惨,可从他的记述中,似乎看不出有什么可抱怨的。他非常聪明,喜好争辩,而且很难管束。当大革命的浪潮冲击到格勒诺布尔的时候,贝尔先生被列入了可疑者名单,他认定这是一个名叫阿玛尔的敌对律师所为,此人想要夺走他的业务。“可是,”聪明的小男孩说道,“阿玛尔把你列入不热爱共和国的可疑者名单中,而你也确实不热爱嘛。”此言的确不假,但对于一个有可能掉脑袋的中年绅士来说,从自己的独子口中听到这种话,实在不怎么中听。司汤达批评父亲过于小气,但在用钱的时候,却总是能够从他那儿哄骗出钱来。有些书是禁止他看的,但就像有书以来全世界成千上万的孩子所做的那样,他暗地里照读不误。他的最大抱怨就是,自己捞不着自由自在地跟其他孩子混在一起,可他的生活不可能像他乐于声称的那样孤单,因为他有两个姐姐,其他孩子也同他一起上课,他的老师是耶稣会教士。事实上,他在当时的成长环境,跟其他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中的孩子没什么分别。他跟所有孩子一样,把平常的管束看成是高压暴政;当他被迫做功课的时候,当他无法完全遂自己心愿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受到了残酷的虐待。
在家里呆了三个月后,司汤达去往巴黎居住,靠父亲的一笔补贴生活,钱虽不多,倒也够用。他眼前有两大目标。一个是成为当时最伟大的戏剧诗人。为了这个目的,他研读了一本戏剧写作手册,经常认认真真地去看戏。可是此人似乎并无多少创造力,因为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发现他在日记中不知羞耻地说起:他可以把刚刚看过的一场戏,如何改成自己的戏;他当然也成不了什么诗人。他的另一大目标就是成为一个大情人。在这方面,老天爷可并不怎么眷顾他。他的个头有点小,是个身子大、腿短、又丑又胖的年轻人,大脑袋上长着一堆黑色的鬈发;他的嘴唇很薄,粗粗的鼻子十分突出;但是他那棕色的眼睛充满渴望,手脚极小,皮肤跟女人的一样细腻。他曾颇为自豪地声称:手握刀剑会把自己的小手磨起泡来。除此之外,他还胆怯而笨拙。通过其表亲马夏尔·达鲁(也就是皮埃尔的弟弟),他得以频繁参加沙龙,这些沙龙的女主人,其丈夫都在大革命中大发横财;然而可惜的是,他一跟人讲起话来就结结巴巴。他能想出妙语,却鼓不起勇气张嘴说出来。他始终不知道手该怎么放,于是买了一根手杖,通过摆弄手杖,可以把手利用起来。他很清楚自己的外省口音,他进了一家戏剧学校可能就是为了矫正口音。在这里,他遇见了一名扮演小角色的女演员,名叫梅勒妮·古依尔伯特,比他大两三岁,在经过一番犹豫之后,他决定与之相爱。他之所以犹豫,部分上是因为他无法确定她的灵魂是否跟自己的一样高尚,部分上则是因为他怀疑她患有性病。可能这两点都没问题了,他才跟随她到了马赛,因为她在那儿有个演出合约,而他在那几个月里则是给一个批发商工作。他逐渐看出:不管在精神上还是在思想上,她都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女性,所以当她合约到期、因缺钱被迫返回巴黎时,他松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