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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匠与杰作 作者:威廉·萨默塞特·毛姆 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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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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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也不能把简·奥斯丁形容成一个女学究,这可是她极不喜欢的一类人,但显而易见的是,她也绝非没有教养的女人。事实上,她跟处于自己那个时代和地位的所有女性一样,都受过良好的教育。研究奥斯丁小说的权威查普曼博士曾列过一个书单,上面是人们所知的她读过的小说。这个书单令人印象深刻。她自然是读小说的,有范妮·伯尼的、埃奇沃斯小姐的,还有拉德克利夫太太的(写《尤道夫之谜》的那个);她还读译自法语和德语的小说(其中有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以及能从巴思和南安普敦的巡回图书馆那儿借到手的一切小说。但是她不只对小说感兴趣,她还熟知莎士比亚,在近代作家中,她阅读司各特和拜伦,不过她最喜欢的诗人似乎还是科伯,此人淡定、雅致、敏感的诗作,自然颇为合乎奥斯丁的心意。除了五花八门的文学作品之外,她还读约翰生跟鲍斯韦尔的书。她喜欢朗读,据说声音也很好听。

这真是一幅迷人的图画。

简·奥斯丁赞同普遍的社会观点,从其书稿信札中可以看出,她对当时流行的状况颇为满意。她对社会差别的意义并不抱有怀疑态度,认为贫富区分是很自然的事情。年轻男士理应借助权势朋友的影响为国王效力,从而获得晋升。女人的本分就是嫁人(当然是为了爱情),但要在符合要求的条件下才行。这是凡事的常理,没有迹象表明,奥斯丁小姐对此有什么异议。在写给卡桑德拉的信中,她是这样说的:“卡罗和他的太太在普茨茅斯的生活可说是平常到家了,什么样的用人也没有。在这种条件下结婚,她该有多大的道德勇气啊。”由于母亲结婚过于草率,范尼·普里斯家的生活肮脏粗俗,这可是实实在在的教训,告诉我们年轻女士应当谨慎小心才是。

简并非不食人间烟火。年轻的时候,她喜欢跳舞、调情、戏剧演出。她喜欢长相好看的小伙子。她对礼服、帽子和围巾兴趣浓厚。她还精于女工,“不论是朴素的还是装饰性的都擅长”,这在她修改旧礼服以及把废裙子改成帽子的时候,肯定派上了大用场。她的哥哥亨利在其《回忆录》中记述道:“凡是简·奥斯丁着手做的事情,没有不成功的。没有人能把小木块抛出如此美妙的弧线,或者如此稳当地脱手。她的杯球表演精彩绝伦。曾经在乔顿用过的一只杯子简单易玩,据说她能连续接住将近一百次,直到手疲劳为止。有时候由于眼睛疲劳、无法长时间读书写字,她就从这种简单的游戏中寻求安慰。”

她常常诵读布道书,尤其是十七世纪的一位夏洛克牧师所著的。其实这也不像乍一看那么奇怪。我在青年时代曾在一位教区牧师家里住过,书房里的几排架子上堆满了装订美观的布道书藏品。能出版就是因为要出售,能出售就是因为有人读。简·奥斯丁十分虔诚,但并不狂热。她在礼拜天肯定都去教堂、参加教会活动;毫无疑问,不管是在史蒂文顿还是在哥德玛夏姆,早晚都要诵读家庭祷告。然而正如查普曼博士所言:“不可否认,那不是一个宗教狂热的年代。”就像我们每天洗澡、早晚刷牙,这么做只不过是让自己感觉自在而已;因此我觉得奥斯丁小姐与她同代的人们一样,一旦完成专门的涂油礼、履行了自己的宗教责任,就把有关宗教的事务抛到一边,就像人们把暂时不穿的衣服丢到一边一样,随后的一天或一星期就心安理得地专心处理俗事去了。“福音传教士尚未如此。”一个上层人士的小儿子,如果从事神职、获得一份家庭职位,就能过上体面日子。他根本没有必要再有什么职业。但想要住上宽敞的房子、得到足够多的收入,这么做可就值得了。不过要从事神职的正确做法是仅仅履行分内的责任。简·奥斯丁自然认定,一个牧师应当“生活在教区居民中间,通过不断的关怀,证明自己确实是他们的祝福者和朋友”。她的哥哥亨利正是这么做的。他机智而快乐,是她的兄弟里面最出色的一个。他曾做过生意,并在几年间颇为兴旺,可是最后却不幸破产。而后他从事神职,成为一名教区牧师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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