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有好几部著名作家的书信集出版。就本人而言,当我阅读这些信件的时候,不时会怀疑,这些作家是不是在内心深处早有打算,日后要设法将之出版。而当我得知他们还保留着书信复件的时候,这种怀疑就变成确信无疑了。安德烈·纪德希望把自己同克洛岱尔之间的通信结集出版,而克洛岱尔或许不太愿意,便称纪德的来信早已都毁了,可纪德回答说没关系,他自己都保存着复件呢。安德烈·纪德本人告诉我们,当他发现妻子把自己写给她的情书都烧了以后,哭了整整一个星期,因为他把这些信看成是自己文学成就的巅峰,亦是自己能够获得后人注意的主要资本。狄更斯无论何时出行,都会给朋友写很长的信,充满感情地记述自己的所见,他的第一位传记作者约翰·福斯特恰当地说,这些信完全可以一字不改地拿去出版。那个时代的人们更有耐心,可当你只是想知道自己的朋友是否碰见了什么有意思的人,参加了什么聚会,是否带回你让他捎的书籍、领带或是手帕的时候,对方却给你绘声绘色地描述山川壮丽,你还是会感到失望的。
奥斯丁家有一个亲戚,由于有位曼特博士的行为不太检点,致使其妻子回了娘家,由此造了一些闲言碎语,于是简写道:“不过由于曼特博士是一位牧师,他们之间的感情,不管多么的不道德,也具有高雅的气度。”
我敢肯定奈特太太、布里奇斯夫人、爱德华及其妻子对简都很友好,也非常地喜欢她(怎么可能不喜欢呢),但如果他们觉得这两姐妹不怎么入流,也并非没有道理。她俩有些土气。在十八世纪,在伦敦住过哪怕只有几年的人,同从未离开过乡下的人之间仍然具有诸多差别。这些差别为喜剧作家们提供了最富成效的素材。在《傲慢与偏见》中,彬格莱的妹妹们瞧不起班纳特姐妹,觉得她们欠缺修养,而伊丽莎白·班纳特则无法容忍对方的矫揉造作。班纳特小姐们的社会地位比起奥斯丁姐妹还要高一级,因为班纳特先生虽不富有,但毕竟是个地主,而乔治·奥斯丁牧师则只是一个贫穷的乡间教士。
在给卡桑德拉的一封信中,简说:“我还没有掌握真正的写信艺术,别人总是告诉我们,所谓写信,就是你口头上跟这个人说什么,那么在书面上就原样表达。一直以来,我跟你讲话几乎就像这整封信那么快。”当然,她所言极是;这的确就是写信的艺术。她轻而易举就学会了,既然她说她讲话就跟写信一模一样,而她的书信又充满睿智、反讽、挖苦的话语,我们可以很有把握地认定,她讲起话来也一定非常地精彩。但凡她写的信,很少没有笑意与逗乐的,我来举几个有关其风格的例子,以飨读者:
“美女不多,仅有的几个也不是非常漂亮。艾尔芒格小姐气色不佳,布伦特太太是唯一受宠的人。她跟九月份时一模一样,还是那张宽宽的脸、钻石的发带、白色的皮鞋、面红耳赤的丈夫、胖胖的脖子。”
“查尔斯·鲍莱特在星期四举办了一场舞会,引起了左邻右舍的极大骚动,你当然也知道,这些人都对他的经济状况颇为好奇,巴不得他早点儿破产。人们发现,他的太太具有邻居们希望她有的一切特点,即愚蠢、暴躁、花钱大手大脚。”
“我们出席了W. K. 太太的葬礼。我不知道有谁喜欢她,所以对生者也就不去关心了,但我现在对她的丈夫倒是很同情,觉得他最好娶夏普小姐为妻。”
“我很欣赏坎布利尼太太的头发,做得真好,不过对她再没有什么别的好感了。兰利小姐跟其他矮个儿女孩子一样,长着宽宽的鼻子、大大的嘴巴,衣着时尚、袒胸露臂。斯坦霍普将军真是个绅士,可惜腿太短,燕尾服又太长。”
奥斯丁小姐伶牙俐齿、幽默异常。她喜欢开怀大笑,也喜欢把别人逗得大笑。要让一个幽默家把他(或她)想出来的趣事藏在自己肚子里,这可太勉为其难了。而有时候,逗乐中不带一点儿恶毒也是很难的。慈悲心肠毕竟不怎么带劲儿。简十分注意观察别人的可笑之处,包括他们的自命不凡、矫揉造作、虚情假意;值得称道的是,凡此种种,都让她觉得有趣,而并不是讨厌。她性情和蔼,不愿对别人讲可能伤害对方的事情,但毫无疑问,要是拿这些人同卡桑德拉取乐,她觉得没有什么不妥。即使在其最尖刻的话语中,我也看不出有什么恶意;她的幽默,是建立在观察和天资的基础上的,幽默本该如此。可是假若环境需要的话,奥斯丁小姐又可以十分严肃。尽管爱德华·奥斯丁从托马斯·奈特那里继承了位于肯特郡和汉普郡的房产,可他大多数时间住在靠近坎特伯雷的哥德玛夏姆,卡桑德拉和简轮流来这儿住段时间,有时长达三个月。他的长女范妮是简最喜爱的侄女。她最终嫁给了爱德华·纳希布尔爵士,而他们的儿子则升为贵族,获得了布雷伯恩勋爵的封号。正是此人首先出版了简·奥斯丁的信件。其中有两封是写给范妮的,这位姑娘当时正在考虑如何处理一位求婚小伙子的殷勤之举。这些信冷静有理又不乏温情,称得上是绝妙之作。
“单身女性都容易受穷,实在太可怕了,这是人们赞成婚姻的一个强大理由。”
范妮·C·纳希布尔
“有位先生是来自柴郡的军官,是个非常英俊的小伙子,我听说他很想认识我;但他的愿望还没有强到将之付诸行动的程度,我们也就无缘结识了。”
这封信激起了简的仰慕者的极大愤慨,他们曾宣称,纳希布尔夫人写信的时候已经年老体衰。可是信中并无相关证据;况且,假如赖斯太太认为自己的姐姐身体不佳、不适合回信的话,她也肯定不会写信询问了。在这些仰慕者的眼里,简如此宠爱范妮,而她居然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实属忘恩负义到极点。在这里,他们表现得太天真了。孩子并不会像父母或者上一代亲戚对待自己那样,满怀情感地去对待他们,着实令人遗憾,但这却是事实。倘若父母亲戚还指望如此的话,那可就太不明智了。如我们所知,简从未结婚,她给了范妮一种近乎母爱的情感,假如她结婚的话,会把这种情感倾注给自己的孩子的。她爱孩子,也深受孩子们的喜爱;他们喜欢她开玩笑的方式,还有她所讲的情节详细的长篇故事。她跟范妮成了亲密的朋友。范妮同她讲的话,可能对自己的父母都不会讲,她的父亲忙于自己的乡绅事务,而她的母亲则不停地生孩子。可是孩子具有尖锐的眼光,他们的评价往往很残忍。在继承了哥德玛夏姆和乔顿以后,爱德华·奥斯丁飞黄腾达,他的婚姻使其得以同全郡最有势力的几个家族挂上了钩。简和卡桑德拉如何看待他的妻子,我们无从知晓。查普曼博士宽容地认为:正是由于她所付出的代价,使得爱德华认定“他应当为母亲和妹妹们多做些事情,并促使他把自己两处地产中的任一处房屋供她们居住”。这些地产,他已拥有十五年了。在我看来,可能性更大的情况似乎是这样的:他的太太认为,让他的家人时不时地过来做客已经算是够意思了,而让她们长期居住在自己家门口,她可不欢迎;由于她去世了,他才得以将自己的地产想怎么安排就怎么安排。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此事肯定逃不过简的这双锐利的眼睛,她很可能在《理智与情感》中描写达斯伍德对待自己继母及其女儿的部分已经对此有所交待了。简和卡桑德拉都是穷亲戚,如果要她俩跟有钱的哥哥嫂子、跟坎特伯雷的奈特太太、跟古德内斯通的伊丽莎白·奈特之母布里奇斯夫人长期同住的话,主人们也不可能不意识到这是一种善意的给予。我们很少有谁的素质达到施恩于对方却不沾沾自喜的地步。当简去陪年长的奈特太太的时候,她总是在来访结束的时候向简提出一条“建议”,而简也欣然接受,在写给卡桑德拉的一封信中,她告诉对方,哥哥爱德华送给范妮和自己每人一份价值五镑的礼物。要说送女儿、送家庭教师,都算是一份可爱的小礼物,可是给自己的妹妹,却有些施舍的味道。
……我依然是你最亲的姐姐。
奥斯丁小姐酷爱跳舞,她向卡桑德拉讲述了自己参加过的舞会:
奥斯丁·利是第一位为简撰写传记的人。他的书中有一段话,我们发挥一点想象力,从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她在汉普郡的那段漫长而宁静的岁月中,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人们普遍断定,”他写道,“这家人不肯把太多事交给用人管,大多是由男女主人们自己来做或者监督。至于女主人们,通常可以理解的是……她们亲自参与到烹调的高端工作中,调配自制的葡萄酒,提取草药作为自家用药……女士们没有瞧不起纺线,家里的亚麻布都是用这些线织成的。早饭和茶点之后,有些女士喜欢自己动手清洗她们的精美瓷器。”从信中我们可以推想:奥斯丁家有时候根本就没有用人,有时候则找个什么也不懂的女孩儿将就过去。卡桑德拉做饭,不是因为女士们“不肯把太多事交给用人管”,而是因为她们根本就没有用人来做事。奥斯丁家不穷也不富。大多数的衣服都是奥斯丁太太和女儿们自己做的,姑娘们还给哥哥弟弟们做衬衣。他们在家酿蜂蜜酒,奥斯丁先生还熏自制的火腿。快乐很简单,最为兴奋的事情当属某一个富裕邻居举办的舞会。在许久之前的英国,成千上万的家庭都过着这种平静、单调、体面的生活,其中一个家庭居然就毫无道理地培养出一位禀赋超群的小说家,难道不让人感到奇怪吗?
据说简·奥斯丁本人颇具魅力:“她的身材修长苗条,她的步履轻盈稳健,整个外表看上去健康活泼。她的脸色明显有些暗黑,脸颊圆润,小小的嘴巴和鼻子很是匀称,一双淡褐色的明亮眼睛,脸颊四周浓密的棕色头发自然卷曲。”我所见到的简的唯一肖像,展现的是一个没有什么突出特点的胖脸儿女孩,圆圆的大眼睛,显眼的上半身;不过或许是那位艺术家的处理欠妥。
“黑尔医生一身重孝,毫无疑问,不是他母亲或他太太去世,就是他本人去世了。”
“理查德·哈维太太快要结婚了,不过这可是个大秘密,邻里只有一半人知道,你可千万别提这事儿。”
“W先生二十五六岁上下,长得不赖,但不怎么和蔼。他肯定不是新来的。他举止淡定,很有绅士风度,不过话很少。他们说他的名字叫亨利,老天对人多不公啊。我见过好多叫约翰和托马斯的,人家要和蔼得多。”
“由于受到惊吓,谢伯恩的黑尔太太早产好几周,昨天生下一个死婴。我估计是由于她无意中看了自己的丈夫一眼。”
“总共只有十二支舞曲,我跳了其中九支,要不是由于缺舞伴的话,另外几支也都会跳的。”
“伊丽莎白见到巴顿的克雷文勋爵了,很可能这次是在肯特伯里,预计克雷文本周会在那儿呆上一天。她发觉他的举止令人十分喜爱。他在亚士顿公园跟自己的情妇同居这个小缺憾,似乎是他身上唯一让人不快的地方了。”
是的,亲爱的,从各个角度来看,简姑妈确实不怎么文雅,照她的才华看来,她不该这样的,假如她再活五十年,会在诸多方面更加适合我们优雅的品味。她俩钱不多,身边与之打交道的人也绝不是什么上等出身,总之比普通之辈强不到哪儿去,虽说她们的智力和教养好一点,可就品味而言,与这些人都在一个档次上——不过我感觉她们后来跟奈特太太(她很喜欢她们,待她们也很好)的交往让她们进步不小,简姑妈十分聪明,甩掉了一切可能令她显得“平凡”的痕迹(如果可以用这个词的话),自己学着如何高雅起来,至少在通常的人际交往上是这样。这两位姑妈(卡桑德拉和简)的成长环境,对外部世界及其方式(我指的是时尚)毫不知晓,要不是爸爸结婚并把她们带到肯特来,而且奈特太太如此善待她俩(她常常邀两姐妹轮流来陪自己住),她们肯定远远达不到上流社会及其行为举止的标准。假如这番话惹得你不快,请你谅解,可我感到此言就在笔端,实在没有办法不吐真情。现在快到更衣时间了……
简同姐姐形影不离。从小到大,她俩都在一块儿,她们还共用同一间卧室,直到简去世。当卡桑德拉上学的时候,简也跟着去,尽管她年纪太小,女校为姑娘们讲授的东西几乎听不懂,可是没有姐姐,她会痛苦不堪的。“假如卡桑德拉要被砍头的话,”母亲说道,“简也会坚持共患难的。”“卡桑德拉比简长得好看,性情更为冷静和镇定,感情不那么外露,性格也不算开朗,但她有个优点,就是能始终按捺住性子,而简则幸运地拥有一个根本不需按捺的性子。”简留存下来的信笺,大多数都是两人中的一个外出时写给卡桑德拉的。她最为热诚的崇拜者中,有很多觉得这些信件毫无价值,认为其中表现了她的冷淡无情以及兴趣之琐碎。对此我感到很惊讶,这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了。简·奥斯丁从来就未想过:除了卡桑德拉,还会有人读到这些信,她对姐姐所讲的,就是自己觉得能让她感兴趣的那类东西。她告诉她人们都穿什么衣服,自己买带花饰的棉布花了多少钱,又认识了些什么人,遇到了哪些老朋友,听到了什么传言。
考虑到出身,简有点缺乏优雅(对此肯特的女士们十分看重)并不为怪;果真是这样的话,如果范妮尖锐的眼光未曾注意,那么我们可以确定,她的母亲对此也会有所评论的。简为人坦率、直言不讳,而且我猜想,她时常沉迷于一种生硬的幽默,这是那些毫无幽默感的女士所无法领会的。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假如她把自己写给卡桑德拉的话(她看奸妇很有眼力)说给这些人听,她们该有多尴尬。她生于1775年,即《汤姆·琼斯》出版后仅仅二十五年,在此期间,英国的风貌不会发生很大的改变,简的谈吐很可能正如纳希布尔夫人五十年后所记述的那样“远远达不到上流社会及其行为举止的标准”。根据纳希布尔夫人所说的来看,当简去坎特伯雷陪奈特太太一起住的时候,这位年长的女士很可能提示过她,如何使自己的举止更为“优雅”。或许正是因此,简才在自己的小说里如此突出良好的教养。今天的小说家如果也像她那样描写上层阶级,会把这当作理所当然之事。就我个人而言,我觉得纳希布尔夫人的信无可厚非。她“感到此言就在笔端,实在没有办法不吐真情”。结果又怎么样呢?得知简讲一口汉普腔、举止缺乏优雅、自制的衣服品味欠佳,我一点也没有感到不快。我们也确实从凯瑟琳·奥斯丁的《回忆录》中获悉:她的家人都承认姐妹俩穿衣不佳,尽管对衣服颇有兴趣;不过究竟是邋里邋遢还是不够合身,倒是未曾提及。家里人在写简·奥斯丁的时候,都将其社会地位极力拔高,超出了实际情形。这毫无必要。奥斯丁一家都是正派、诚实、可敬的人,处在中上阶级的边缘位置,或许他们对自己的阶级地位也不怎么有把握。根据纳希布尔夫人的说法,姐妹们同自己主要交往的人们相处很自在,而这些人出身根本不高。当她们遇上地位高一点的人时(像彬格莱的妹妹这样的上层女士),她们往往变得十分挑剔,以此来保护自己。对于乔治·奥斯丁牧师,我们一无所知。他的太太好像是个善良而愚蠢的女人,不断受到精神失调之苦,女儿们对此颇为耐心,但也不失讥讽。她活到将近九十岁。男孩儿们在闯荡社会之前,可能都迷恋一些乡间条件所许可的运动,等他们能借到马匹了,就驱马去捕猎。
几年之后,彼得·昆耐尔先生在《康西尔杂志》上公布了一封信,令简·奥斯丁的崇拜者们非常震惊,信是范妮(此时已是纳希布尔夫人)写给妹妹赖斯太太的,她在里面提到了自己这位名气颇大的姑妈。这封信十分令人吃惊,同时又代表了那个时代,所以在征得布雷伯恩勋爵同意后,我在此转载。斜体部分是写信人特意强调的词句。由于爱德华·奥斯丁在1812年更名为奈特,所以需要指出的是,纳希布尔夫人所说的奈特太太就是托马斯·奈特的遗孀。从这封信的开头来看,很明显,赖斯太太听到了一些指责自己姑妈教养的传言,并为此极度不安,于是写信询问这些传闻是否果真如此。纳希布尔夫人是这样回复的:
“想想吧,霍尔德太太要死了!可怜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她做了力所能及的唯一一件让人们不再攻击她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