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人们也许会把小说粗略分为现实和情感两类。这种区分非常模糊,因为很多现实主义小说家有时会引入情感性的事件,反过来,为了使自己的故事显得可信,情感类小说家也常常运用现实性的细节。情感类小说名声不佳,然而这种方法,巴尔扎克、狄更斯、陀思妥耶夫斯基都使用过,因此你万不可耸耸肩膀、一笑置之。只是体裁不同而已。侦探故事的盛行,证明其对读者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他们希望体验兴奋、惊恐和伤痛。情感类小说家通过激烈、夸张的事件吸引你的注意力,让你眼花缭乱、惊异不已。所冒的风险就是,你不相信他讲的话。但是如巴尔扎克所言,关键问题在于,你应当相信,他所告诉你的事情确实发生过。要设法做到这一点,作者可以把人物塑造得极不同于一般经验,结果反倒使其行为显得可信。情感类小说需要人物略有些夸大,也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比现实还要现实的人物;这种人物具有无法控制的激情,情感过度丰富,冲动异常、无所顾忌。情节剧是他们的合法领域,如果对此表示反对,那么就像仅仅因为立体绘画不具代表性就对其贬低一样不合情理。
人过三十还有创作天分是一件很不正常的事,就某些方面而言,以上这些作家都极不正常(简·奥斯丁除外,她具有女性的一切美德,又不是那种让人无法忍受的楷模形象)。陀思妥耶夫斯基患有癫痫病;福楼拜也是,人们普遍相信开给他的药影响了他的写作。这让我想起一种说法,即身体上的缺陷和童年时代的苦难经历乃是创作天分的决定性因素。照这种说法,拜伦若不是畸形足,决不会成为诗人,狄更斯若不是在炭粉厂呆过几个星期,断不会成为小说家。在我看来这简直是胡扯。无数的人生下来脚就畸形,无数孩子曾被送进炭粉厂干那些让他们觉得羞耻的活儿,却没写出几行诗歌、几句散文来。所谓创作天分,人人都有,但少数幸运儿身上的创作天分则更为强烈而持久;不管是畸形足的拜伦、癫痫病的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是在哈格佛桥有过不幸经历的狄更斯,如果不是自身性情中的冲动使然,是根本不可能成为作家的。同样的冲动,健康的亨利·菲尔丁、健康的简·奥斯丁、健康的托尔斯泰也都拥有。我不否认,身体或是精神上的缺陷会影响到一个作家的作品。它在一定程度上会将这个作家同其他人区分开来,使他树立自我意识、怀有偏见,结果呢,他会从一个不同寻常的角度(常常过于枯燥)去看待世界、生命和人类;而且这种缺陷常常还会给外向性(与创作天分不可分割)增添内向性。我丝毫不怀疑,假如陀思妥耶夫斯基没有癫痫病,他写不出如此这般的作品,但我同样相信,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仍然会成为这样一位著作等身的作家。
我曾经在什么地方引述过契诃夫的一句话,由于此言颇为中肯,我在这里斗胆再次引述:“人们并不跑到北极,从冰山上摔下来,”他说道,“他们去的是办公室,跟老婆吵架,喝白菜汤。”这句话过度缩小了现实主义小说的范围。人们确实会去北极,假如他们没有摔下冰山,也会经历同样可怕的险境。他们会去非洲、亚洲和南太平洋。而在布卢姆斯伯里这样的圈子里或是在南部海岸的滨海胜地,是不会发生这类事情的。或许有点耸人听闻,但如果它们属于惯常之事,现实主义小说家没有理由不对之进行描述。诚然,凡人去办公室,跟老婆吵架,喝白菜汤,可现实主义作家的任务,就是从凡人身上挖掘出非凡的东西。这样的话,喝白菜汤就跟摔下冰山一样成为关键时刻了。
当然,以上所言均是概论,而我们都知道,既然是概论,就只能大致正确。我所选取的几个人物,都是自己有所了解的,也对之进行了评论,这些评论很容易显得有点夸大。我忽略了这些作家的生活所处的环境和思潮(可悲的是,这个表达尘封已久,但很实用),可是很明显,这些因素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除了《汤姆·琼斯》之外,我所涉及的小说均问世于十九世纪。这是一个革命的年代,社会革命、工业革命、政治革命;人们摒弃了曾经世世代代盛行不变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在这样的一个年代,旧的信仰不再被盲目接受,到处都充满了骚动,生活成了一种新的、令人激动的冒险,往往很容易出现优秀人物和杰出作品。在整个十九世纪(如果你能接受的话,甚至一直到1914年)出产的小说,比之前或是之后的都要伟大,这种情况始终没有改变。
总的来说,除了艾米莉·勃朗特和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些伟大的作家肯定都是相处愉快的人。他们活力十足,可说是有趣的伙伴,讲起话来也滔滔不绝,其魅力足以感染每一个与之接触的人。他们具有惊人的享受能力,热爱生活中的美好事物。如果以为创造力强的作家都喜欢窝在阁楼上,那就大错特错了。事实并非如此。这些人的性格中有活泼的一面,使得他们乐意展示自己。他们还是很喜欢奢华的。想想菲尔丁的挥金如土,司汤达的华美衣饰、篷式马车和马夫,巴尔扎克毫无意义的大摆排场,狄更斯的盛宴聚会、豪华宅第、马车和双马。这些东西都跟审美毫无关系。他们需要金钱不是为了积蓄,而是为了挥霍,而他们获取金钱的手段也并非总是仁义道德。铺张无度符合他们的轻浮本性,如果这算缺点的话,也是我们大多数人可以同情的缺点,但与他们相处起来却非常困难(仍然只有一两个例外)。他们身上的有些特征总是把人(哪怕是最为宽容的人)搞得心烦意乱。他们都以自我为中心。除了写作,在他们眼里没有什么是真正要紧的,而且为了写作,他们会毫不内疚地牺牲同自己有关系的一切人。他们虚荣心强,不顾及他人,自私而又固执。他们没有多少自控能力,为了满足自己心血来潮的一时之想,根本不会考虑会不会给别人造成不幸。他们似乎都不怎么想结婚,即使结了,要么是由于天生的情绪激动,要么是出于反复无常,都没有给妻子带来多少幸福。我觉得他们结婚只是为了逃避自己焦躁不安的本性:安定下来的生活能为他们带来平静与安宁,他们把婚姻想象成一个港湾,可以躲避外面世界的疾风骤雨和颠沛流离。所谓婚姻,是一桩不断妥协的事情,而这些人的本性就是固执己见、自高自大,怎么可能指望他们做出妥协?他们倒是都有风流韵事,但这些韵事无论对他们自身还是对情感对象而言,似乎都不怎么让人满意。这也不难理解:真正的爱情是要让步的,真正的爱情是无私的,真正的爱情无比温存,可温存、无私、让步,这些品质都远非他们做得到的。除了精神十分健全的菲尔丁与好色成性的托尔斯泰之外,其他人似乎都没有太多的性欲。人们猜想:他们的韵事更多的是出于对虚荣心的满足,或是向自己证明身上尚有男性气概,而不是被什么难以抗拒的诱惑搞得神魂颠倒。我冒昧地认为,一旦达到了以上目的,他们就松了口气,重新专注于写作了。
现实主义者想要描画生活原貌。他极力避免极端事件,这是因为一般而言,这类事情在他所涉及的普通人的生活中并不发生。他所讲述的事情,不仅要有可能性,而且尽量要有必然性。他并不打算让你吃惊,或是令你血流加速。他所追求的是认知上的乐趣。你了解作者打算引起你注意的那类人物。你很熟悉他们的生活方式。你进入到他们的思想与情感世界中,因为跟你自己的世界十分相像。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情很可能也发生在你身上。不过总的来说生活是单调乏味的,所以萦绕在现实主义小说家们心头的恐惧就是:他们可能会招人烦。这就诱使他们插入一些激动人心的情节。基调是迫不得已的,读者也倍感幻灭。因此在《红与黑》中,司汤达的手法是写实的,一直到于连去了巴黎、接触到玛蒂尔德小姐;而后,它就变得触动人心起来,作者选择这条崭新的途径实在莫名其妙,而你也要极不自在地陪着他一起踏上此路。从写作《包法利夫人》伊始,福楼拜就十分清楚枯燥乏味的风险,他认定只有通过文体之美才能避免这个问题。简·奥斯丁则是凭借其无穷尽的诙谐避免枯燥。但是没有多少小说家能够像福楼拜和简·奥斯丁那样,在不动摇现实主义模式的情况下坚持始终。这得有高超的技艺才行。
然而即使是现实主义作家,他也并不是复制生活,只是编排生活、为己所用。他尽最大努力避免写那些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有些此类的事情却十分必要和普遍,以至读者对此会毫无异议地接受。比方说,如果一部小说的主人公迫切需要见到某个人物,可谓刻不容缓,那么他就会在穿过拥挤的皮卡迪里大街时偶遇此人。“喂,”他会说,“想不到在这儿遇见你!我正要找你呢。”这种概率就如同打桥牌的人手里拿到十三张黑桃牌一样低,可读者却能坦然接受。事情发生的可能性,是随着读者的老练程度的不同而变化的:过去不被注意的偶发事件,在今天的读者心里就会引起一阵怀疑。我觉得《曼斯菲尔德庄园》当时的读者,看到托马斯·伯特伦爵士从西印度群岛回来的时候,居然正好赶上他家里正在上演私人戏剧,并不会感觉意外。而今天的小说家却必须得把他赶在这个别扭的节骨眼上回家写得更加可信一些。我说这番话就是为了表明:现实主义小说虽然隐秘含蓄、不事声张,事实上并不比感伤主义小说更贴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