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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鹏山新说《水浒》 作者:鲍鹏山 近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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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轻信他人,自蹈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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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可以说,至此,林冲这个豹子头,已被紧紧地绑缚在高太尉设下的罗网里。

林冲躬身禀告:“恩相,恰才蒙两个承局呼唤林冲将刀来比看。”太尉喝道:“承局在那里?”林冲道:“恩相,他两个已投堂里去了。”

显然,这里有一个大大的疑点,如果允许侦查和辩护,我来做林冲的辩护律师,我就要指出这一点:为什么这些人来得这样及时而且整齐?这充分证明了这是早已设下的陷阱。

但是,高太尉在听完林冲不服的辩解后,还真的没有马上就在节堂里斩杀林冲,而是喝道:“这厮不服断遣,解去开封府,吩咐滕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

为什么林冲很高兴呢?三个原因:一、终于可以看到太尉的那把宝刀了;二、太尉来叫他去比试宝刀,说明太尉和他很亲近,很看重他;三、他可以借此和太尉套上近乎。

他真的早把高衙内调戏自己老婆的事忘了!

接下来,高太尉大怒道:“你既是禁军教头,法度也还不知道!因何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

第二点,就林冲这一面说,假如他真是为杀高俅而来,他就该在高俅出现时直接上前,拔刀刺杀,而不会是执刀向前问安声喏。

既然罪名已定,凶器又在,高太尉叫左右把林冲推下,要当即处斩。林冲大叫冤枉,辩解自己并非要刺杀太尉。林冲哪里能就此引颈就戮?所以,这里的叫冤屈就是不服。

所以,可以说是高俅胜券在握,而林冲无法洗清自己的冤屈。

上回讲到,为了除去林冲,让自己安全,让高衙内占有林冲娘子,陆谦使出了毒辣的连环计。第一计,卖刀给林冲;第二计,骗林冲持刀进入白虎节堂,然后诬陷他一个刺杀高太尉的罪名。现在,林冲已经买下了那把宝刀,并且爱不释手,甚至自己就已经盘算着要与高太尉比看宝刀了。连环计已中了一计,而且又如此大意,别人还没实施第二计,他自己倒想着要自投罗网了。

当然林冲在高俅那里,只敢说自己不是为刺杀高太尉而来,断断不敢说高太尉陷害自己。他的叫屈,他的不服,一定是只敢就自己这一面,就自己的行为为自己辩解。

林冲恍然大悟!此前种种,连缀成片,不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陷阱吗?

林冲告道:“太尉不唤,怎敢入来?见有两个承局望堂里去了,故赚林冲到此。”

这是典型的有罪推定。它的要害就是林冲必须证明自己不是行刺,而不是高太尉要证明林冲就是行刺。林冲负有举证的责任。

于是,剩下的那一计也就十分轻松地实施了:两个假扮的承局在第二天早晨便上门,对林冲说:“林教头,太尉钧旨,道你买一口好刀,就叫你将去比看,太尉在府里专等。”林冲一听,不但没有警惕,反而内心窃喜。他说:“又是什么多口的报知了!”金圣叹在此句下引用朱熹的话批曰:“其辞若有憾焉,其实乃深喜之。”

注意,高太尉的这句话和他刚才对林冲说的话有一个非常要害的区别:刚才那句话是:“莫非来刺杀本官?”尚是测度之辞,还没有直栽罪名。而这句话就变成了“因何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已经是认定之辞,林冲的罪名,已经定下了!

太尉道:“胡说!什么承局敢进我府堂里去?——左右!与我拿下这厮!”话犹未了,旁边耳房里走出二十余人把林冲横推倒拽下去。

在有罪推定的前提下,两相对照,显然,高俅的质问更有力量,因为,林冲到节堂来,乃是因为太尉派两个承局召唤,要来比试宝刀。但林冲这种说法,必须要高俅才能证明。也就是说,林冲现在身处这样的一个悖论之中:一、他要自己举证,证明自己不是行刺;二、他的举证却必须由高太尉来证明。与此相关,高太尉是出于一个循环互证的有利处境:一、他可以否定林冲的举证,从而林冲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二、林冲不能证明自己无罪,林冲就有罪。

高俅此人,不说原先东京人民如何厌恶他,就是他当了太尉之后,真正的好汉,也是极其藐视他:王进称他为高二、泼皮,避之唯恐不及;鲁智深称他为“撮鸟”,要在他身上打三百禅杖。偏偏林冲如此恭敬他!

高俅当然不会听他辩解,而是质问:“你来白虎节堂有何事务?见今手里拿着利刃,如何不是来刺杀下官?”

其实,上面我已经为他做了辩护,这个辩护,概括起来,有两点:第一点,就高俅这一面说,若不是事先设计好的陷阱,怎么会一声断喝话犹未了,旁边耳房里就走出二十余人?这二十余人,在林冲执刀彷徨四顾时不出现,在高俅与林冲对话时不出现,偏在高俅下令时出现?

两个承局把林冲引到白虎节堂前,便借机溜走。林冲在白虎节堂外徘徊傻等,猛抬头见“白虎节堂”四个青字,吓出一身冷汗:“这白虎节堂是商议军机大事处,如何敢无故辄入!”急忙回身想走时,高俅突然出现,喝道:“林冲!你又无呼唤,安敢辄入白虎节堂!你知法度否?你手里拿着刀,莫非来刺杀本官?有人对我说,你两三日前拿刀在府前伺候,必有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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