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罚的概念,包括“恩宠”“赎罪”“宽恕”等说法完全没有任何心理上的真实性,都是被发明出来破坏人的因果感的,它们是一种谋杀和因果的企图。这不是一种用拳头、刀子、真诚的憎与爱去谋杀的企图!而是由于最怯懦最狡猾最卑下的本能。一种教士的企图!一种寄生物的企图!一种苍白低下的吸血者的迷信!
当一种行为的自然结果不再是自然的而被认为是迷信的妖魔概念,是“上帝”“幽灵”“灵魂”所产生的,是作为报偿、惩罚、暗示的教育方法“道德的”结果时,知识的假设就被破坏了,就犯了违反人性的最大罪行。我们再说一遍,罪恶这种人类的自渎原则是被发明出来让科学、文化、人的一切超升和高贵都变得不可能的东西;教士借发明罪恶来统治人类。
现在,我们可以明白,根据这个逻辑,第一次被带到这个世界上来的东西是罪恶。罪与罚的概念,整个“道德世界秩序”的概念是发明出来对抗科学的,防止人从教士手中解脱出来。人不应往外看,应该向他自己内部看;人不应像学者一样机巧而小心地观察事物,他根本就不应该观察,他应该受苦。更应该无时无刻不在教士的这种方式之下受苦,医生滚开吧!人们所需要的是救世主。
我已经了解了《圣经》的开头包含教士的几个心理现象。教士只知道一个大危险:那就是科学,即正确的因果概念。但是,从全体观来看,科学只有在适当的环境中才会繁盛,必须有闲暇和精神以使知识成为可能。最后,人一定会弄得很不快乐,这是一切时代中教士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