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性在上面只是得到消极的解释(第一版前面的文本没有提供对知性的这样一种消极的解释。毋宁说,知性在那里,如在第二版中那样,一开始就是用如下的积极规定来描绘的:作为凭借概念的认识,作为思维的能力,作为自发性。至于对感性认识的否定就在所有那些积极的规定之中,而且有时(B89)是与其他规定并列表述的,对此自然没有任何改变。回顾康德1772年(《康德全集》,第Ⅹ卷,125页[参见《康德书信百封》,33~34页。——译者注])对包含在1770年的教授就职论文中的那种对知性的纯然消极措辞的解释,以及对于批判代表作的这一章来说决定性的对知性是判断能力的积极规定,就导致了如下猜测,即在这一章中涉及回溯到1776年之前的一种阐述的一个部分。参见《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的编者导言。——科学院版编者注):用的是一种非感性的认识能力。现在,我们不依赖于感性就不能分享直观。因此,知性不是直观的能力。但是,在直观之外,除了凭借概念,没有别的认识方式。因此,每一种知性、至少人的知性的知识,是一种凭借概念的知识,它不是直观的,而是推论的。一切直观,作为感性的,所依据的是刺激,因而概念依据的是功能。但是,我把功能理解为在一个共同的表象之下整理不同的表象的行动的统一性。因此,概念以思维的自发性为基础,就像感性直观以印象的感受性为基础一样。于是,除了借助这些概念作出判断之外,知性对它们不可能有别的应用。既然除了仅仅作为直观之外,没有一个表象直接涉及对象,所以一个概念不直接地与一个对象发生关系,而是与关于该对象的某一别的表象(无论它是直观或者本身已经是概念)发生关系。因此,判断是一个对象的间接知识,从而是对象的一个表象的表象。在每一个判断中,都有一个适用于诸多表象的概念,而在这一诸多之下也包含着一个被给予的表象,它直接地与对象发生关系。例如,在“一切物体都是可分的”这个判断中,可分物的概念与不同的其他概念相关;但在这些概念中,它在这里特别地与物体的概念相关,但物体的概念则与某些呈现给我们的显象相关。因此,这些对象通过可分性的概念间接地得到表象。据此,一切判断都是我们的表象中间的统一性的功能,因为不是一个直接的表象,而是一个把前者和更多的表象包含在自己之下的更高的表象,被用于对象的知识,由此诸多可能的知识被集合在一个知识之中。但我们可以把知性的所有行动归结为判断,以至于一般的知性可以被表象为一种判断的能力。因为如上所述,它是一种思维的能力。思维是凭借概念的知识。但概念作为可能判断的谓词,所关涉的是一个尚未确定的对象的某个表象。这样,物体的概念,例如金属,就意味着某种可以通过那个概念被认识的东西。因此,它之所以是概念,只是因为它在自己之下包含着其他使它能够与对象发生关系的表象。所以,它是一个可能判断的谓词,例如每一种金属都是物体。因此,如果人们能够完备地描述判断中的统一性的功能,就能够在总体上发现知性的各种功能了。但下一章将表明,这一点是极容易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