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尽量礼拜二晚上不要喝太多,因为我喜欢隔天帮贝蒂的忙。每个礼拜三,她都去“空地”喂饱两百多个人,有点像奇迹,就像《圣经》里五饼二鱼的故事。没人知道那么多食物是哪里来的,但每个礼拜从两个路口以外就可以闻到香味:冒着热气的大锅里炖着牛肉、萝卜、青豆和红萝卜,好几篮的炸鸡,现煮的斑豆和好几壶的辣椒肉酱。全部都是家里厨房做的。仿佛大家一出现,这些东西就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
有一天,贝蒂发现我会唱歌,她便问我愿不愿意到“空地”来唱歌。一开始我有点担心,但贝蒂要你帮忙的话,你除了帮忙也没别的法子。
我也开始在“空地”帮她忙,流浪汉称那里叫“树下”。那地方在安妮街,城里治安最坏的区域之一,到处是成瘾的人和罪犯,还有穿着破烂衣衫、眼神空洞的人们,他们过得如此低下,连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又活过了一天都觉得惊讶。
别搞错,我自己也不是随时整洁清醒。就算我和朗先生变成了朋友,不代表我突然间就变成圣人。白天我们或许去些高级的地方,但晚上我还是去游民丛林,和大家共喝占边。
我不知道我认识贝蒂的时候她多大年纪,那时候的她头发已经白得像夏天的云,亮晶晶的眼睛蓝得像云背后的蓝天。她跟你说话的时候,会把一只手放在你的手臂上,仿佛她已经认识你一辈子了,好像你就是她的小孩。就算她把手放上一阵子也不让人厌烦,你只会觉得很高兴,上帝让这样一位女士降临在世界上。
我和黛比小姐说话也开始多起来,看到她的时候我不再躲,当她问我好不好,我会说好。她总是对我很好,问我的生活,我那天打算做什么,需不需要她带些什么给我。我常在“空地”看到她,我会帮她和贝蒂还有黛比小姐的朋友玛丽·艾伦小姐的忙。
我先认识贝蒂,后来才认识黛比小姐。
我和朗先生开始花很多时间在一起,我带他去社区让他了解了解,他带我去博物馆、餐厅和小餐馆等。我从中学到很多,比如塔可和玉米卷饼的差别。塔可比较脆,玉米卷饼是那个长长的,在塔可旁边有点下陷的东西。(我通常只吃塔可里面的东西,因为我没剩几颗好牙。)我还发现餐厅和小餐馆的差别:餐厅会把刀叉卷在一条当做餐巾用的高级口布里。在小餐馆只有普通餐巾纸,通常不会拿来卷东西。
没多久,沃思堡的游民就都知道贝蒂了,她会去餐厅要剩饭剩菜,去商店要袜子、毯子、牙膏等。然后她一把老骨头就到最肮脏的街上,去协助一些凶狠到一见你就会把你头扭断的人。贝蒂并不怕,因为她相信天使围绕着她,不会让坏事发生在她身上。就算有,那也是上帝的旨意。
朗先生第一次带我去餐厅,我一直找不到叉子,然后我看见他把他桌上的深红色口布打开。他看见我呆头呆脑地看,跟我说那口布是餐巾,我觉得这些人疯了,这么多餐巾谁来洗?
她从来不带钱包,只带那天她要给的东西以及她的《圣经》。过了一阵子,不管贝蒂相不相信她是天使,那也已经不重要了,就连街头最凶神恶煞的人也不敢碰她,因为要是碰的话一定会被打倒。到今天,那女人可以半夜赤裸地走在游民丛林,仍然安全得像在自己床上睡觉一样。
贝蒂住在机构里,但不是因为她没地方去。很久以前,她住在普通的社区,先生过世后,贝蒂觉得有一种力量在牵引她的心,叫她把下半辈子奉献给游民。她把房子等一切都卖了,只留下一辆小丰田卡车,然后她问联合福音的人她可不可以来管理内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