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再审,查明:申诉人早年留学日本,于一九三七年回国。抗日战争期间,曾在国民党中统局国际密电室等单位工作。但原审认定申诉人自日本回国参加中统局充调查员一节,与事实不符,应予否定。申诉人在国际密电室工作期间,也未发现有危害革命的行为,解放后已向组织上交代清楚。故原判以反革命论罪不当,应予纠正。据此,特判决如下:
一九八二年,池先生在上海巧遇当年的顶头上司李直峰和霍实子。他们两位,都已经年过八旬,“文革”期间,霍实子在狱中受尽了苦楚,能够活着出来,本身就是一大奇迹。似乎上苍有心要让他们在垂暮晚年为池步洲作证,解开池步洲身在中统却不是中统特务这一难解之谜似的。
霍实子 拜启
同年秋,池步洲申请到日本去探望妻子儿女,从此一直寄居他乡外国,过着闲来无事,著书自娱的晚年生活。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一九九五年七月一日,池步洲先生来信说:“现我一家四代二十余人都在日本,只我一人仍保持中国国籍。上海新华路旧居,仍以九倍房租加以保留,旨在重返祖国,埋骨故土耳。”字里行间,洋溢着一片爱国的赤子之情,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令人感动!
步洲兄:您好!
审判员 阮石平
看起来,黄咸益不幸撞到了斯大林的枪口上,只好感叹于九泉之下了。池步洲的案子没让苏联顾问插手,还应该高声念佛呢!
不久,全国都在复查冤假错案,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池步洲的案子虽然没有得到平反,也在新统战政策的感召下,以国民党高级将领的身份,受聘为上海市长宁区政协委员,每天写些回忆录,作为文史资料保存。
两年之后,“四人帮”群丑以害人开始,以害己告终。中国共产党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特别是许多高级领导人亲身尝到了阶级敌人借“阶级斗争”这一法宝所酿成的苦果以后,深自反省,总结了几十年来历史经验与教训,总算弄明白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十分普通的基础理论,并对建国以来的一系列错误政策,都做了认真的回顾与修正。中国共产党经过否定之否定的认识,以其非凡的勇气与气魄,公开承认自己理论有错,政策有错,路线有错,因此给全国人民造成了无可挽回的灾难与损失。
最后陈培娥同志问我还有什么意见。我说:我希望法院早日给过去的冤假错案予以平反,使大家心情舒畅,同心同德为祖国建设献出力量……等语。陈同志即将这段话写进去了。
四个多月以后,池步洲忽然接到霍实子写来的一封信,全文如下:
证明人:上海市府参事室参事
书记员(姓名被公章覆盖)
我看,兄案不久可以获得平反了。
匆匆即颂
1982年11月14日于共和
池在抗日战争时期一直是研究和破译日本外交密码工作。
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二日
在此之前,法院曾要求池步洲把他在重庆工作期间所取得的成果与功绩写一书面材料上交,池先生经与当年的同仁们一起认真回忆,写出材料上交了。于是法院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四处取证。实际上,法院的取证工作,当然不止霍实子一个人,只是池步洲不知道罢了。
代理审判员 朱瑞昌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新路1700弄31号303室
如果说“文化大革命”也有一点点好处的话,这可以算是一条吧?
池是抗日战争时期,由日本返回祖国,为祖国贡献力量的。因此李直峰不要池参加中统,使池获得来去自由。
(83)沪高刑申第226号
沉重啊,这两张十六开的办公纸!这上面凝聚着一个人一生的屈辱,凝聚着一个人最有作为的、苦难的十二年光阴,凝聚着一个抗日进步家庭全家人的滔滔泪水,凝聚着多少人对革命的失望!莫说世界上最大的浪费是人才的埋没,休提世界上最可怕的失落是民心的离散。刨去千千万万件冤假错案不去说它,单是池步洲这一件案子,单是池步洲身上失去的成就和财富,就有多多少少哇!
1983.3.18.灯下
今天下午两点不到,有位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陈培娥同志(女)到访,了解在抗战期间我兄的情况。由我笔述或口述,由她用法院审判用笺写的。共写有三页,由我签章,光写:霍实子,85岁,在市政协秘书处工作。
我证明池没有参加过中统,李直峰比我更清楚。
原来,李直峰早在杨虎城将军侍从室任机要秘书的时候,就已经秘密入党,“双十二事变”中,因破译大量南京政府的密电,受到周恩来的赏识。后来奉周副主席之命,打入国民党中央统计局从事高级情报工作。正因为他特别赏识池步洲的爱国丹心和旷古奇才,方才担着干系,没让池先生填表参加特务组织。有趣的是,池步洲与他同事那么多年,只知道他有亲共嫌疑,受到过军统的怀疑与排斥,却不料他果真是正牌儿的共产党!
黄咸益的案子虽然没得到平反,但办案人员却无意中泄露了天机:中国的镇反、肃反运动,不但照抄苏联肃反的老谱儿,而且有苏联顾问插手甚至幕后指挥。难以理解的是:斯大林的肃反扩大化,是他的主要罪错之一,斯大林的阴魂不散,秉承斯大林意志把肃反扩大到中国来的苏联顾问,他们犯下的错误,怎么就不能平反了呢?
健康!
1940年春,军委会技术研究室成立,我任该室第一组少将组长,池任该组第四科科长,破译了许多日寇的重要情报。如:日寇偷袭珍珠港这一重要情报,是池破译出来的。池后任技术研究室专员室主任专员,再调译电人员训练班少将主任。总之,在抗战期间,池为抗战立过功。……等等。
这一次见面,李直峰得悉池步洲因“中统特务”冤案坐牢十二年,又因无法洗刷而至今未曾平反,不禁连连摇头叹息,责怪自己办事疏忽,有头无尾。
审判长 童介凡
池步洲的冤案彻底平反以后,与所有受冤受屈者一样,经济上的赔偿是没有的。“宣告无罪”四个字,就比千两黄金还值钱。不过他的“组织关系”按原来的系统转到了中国工商银行,并按干部待遇每月发给退休金。
池出去后自己破译了日本外交密码电报,被军政部聘去担任破译日本外交密电工作。
刑事判决书
证明书
申诉人(即原审被告人):池步洲,男,七十五岁,福建省闽清县人,原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行员,现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特约研究人员,住本市新华路七十三弄五十七号三楼。
李直峰当即给池步洲写了一份证明材料,全文如下:
(此处有公章)
又过了一个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送到了。当时复查的案件堆积如山,如果案件没有争议,一般只发出判决书就算结案,并不开庭宣读。判决书全文如下:
一九七九年五月,通过姚耐的推荐,池步洲又受上海社会科学院的聘请任特约研究员,从事台湾经济史的研究。两处的“车马费”相加,每月约有一百五六十元的收入,生活比以前略有改善。
一、撤销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办秘(52密)二字10662号决定书;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祗(兹)证明池步洲同志1937年10月份,曾在国民党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第一处(即后来的中统局)情报科机密二股,担任过研究日本密电码工作。当时我是该处机密二股股长,因我是奉周恩来副主席命令,打入该处为我党中央秘密做高级情报工作,所以认为池步洲同志特地从日本回国参加抗战,是不可多得地(的)爱国志士,不应让他参加特务组织,失去行动自由,就没有叫他履行填表、宣誓、正式参加特务组织。以致他后来可以辞职到国民党中央广播电台,进行反日宣传工作。现正值党落实政策之际,理应负责证明:池步洲同志,并不是中统特务。谨此证明是实。并亲笔复写四份。
池步洲平反以后,一方面为了“昭示天下”,向亲戚朋友们说明一下自己已经不再是祖国的罪人,诸位可以放心大胆地与我池某人公开来往了;一方面也为了“横向串联”,看看还有那些友人至今没有得到平反,自己可以现身说法,动员他们申请复查。经过走访,方才得知近一个时期来,凡是“四·二七”大逮捕中被关被杀的友人,几乎全都都得到平反了。只有一个“反动党团分子登记”运动中表现得最积极、登记得最早的黄咸益,“四·二七”大逮捕以后,不久就作为“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首批被枪决了。三十多年来,他的妻子儿女受到株连,历尽苦难,只差一死。见到池步洲,讲起当年受的罪来,泣不成声。尽管人死不能复生,但是给他的家属争一个清白,免得永远戴着“反革命家属”的黑帽在人前无法抬头,申诉一下,总还是有必要的。池步洲当即挺身而出,四处奔跑,向原单位及政法部门递申请、查档案、找旁证,要求平反。努力的结果,得到的答复竟是:“黄咸益的案子,是苏联顾问决定枪决的。凡是苏联顾问决定的案子,不好推翻。”——这是“两个凡是”之外的另一个“凡是”!
申诉人因被控反革命罪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于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五日以军办秘(52密)二字第10662号决定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现申诉人不服,提出申诉。
他所感慨的,并不是李直峰居然能够福祚有加,延年益寿,居然在这最后关头站出来给他写这份万金难买的证明,而是感慨党的政策,在判断是非功过上,从前不是按事实分,而是按派系分,从“国民党内没有好人,共产党内没有坏人”的阶级偏见出发,才会得出“到延安的才是抗日,到重庆的就是卖国”这样荒谬的结论,人为地制造了许多冤狱,其结果,恰恰不是加强了己方的力量,加速了前进的步伐,而是削弱了己方的力量,阻碍了前进的步伐。幸亏共产党在惨痛的教训中以鲜血为代价换来了觉醒,终于翻然悔悟,改正了错误的观点和路线,尽力地在做挽回的工作。要不然,共产党很可能也会走到国民党当年众叛亲离、民心大失的老路上去,最后退出中国的政治舞台。
拿到了这样一份一字千斤的证明材料,池步洲眼含热泪,感慨万千地把它递到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平反三十一年前错判的冤案。
两位老人,一个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共产党的老牌地下工作者,池步洲当年的老上级,证明他虽然身在中统,但确实没有参加过特务组织;一个是上海市政协秘书处的工作人员,也是他当年的老上级,证明他干的都是抗日事业,有利于国家民族。霍实子还特别指出他曾破译日军偷袭珍珠港的那份密电(至于香港《天天日报》所载,那是他在港亲属向报界发布,不是霍的本意,张冠李戴,在所难免),因此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这时候,姚耐出任上海财经学院院长,他仔细听取了池步洲一生的经历,首先确认这是一宗冤假错案,建议池步洲写出材料申诉。池步洲接受他的建议,写了一份申诉书,交长宁区政协转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我于1959年被过“左”的(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判为反革命。我一直不服。但直至1978年才敢提出申诉,请求市委统战部给我复查。承统战部转给原判我案的卢湾区人民法院复查。该院经过复查,于1980年8月15日,为我案平反了。
当年五月份,池步洲回到福州,拜访了留日期间东中野“闽租界”里的乡友们。整整半个世纪过去,沧海桑田,风云变幻,死的死了,活着的也大都遭受过非人的折磨和残酷的迫害。原来青春焕发、风华正茂的少男少女,如今都已经七老八十,皱纹满面。但是一颗颗爱国的赤心,仍不减当年。谈起“沙龙”趣事,倒还记忆犹新,相与拊掌一粲,竟不辨是欢笑抑是苦笑。访了旧友,随即去闽清县四都溪源乡祭扫祖厝及探望族人大小,也算是“一身清白”后的亮相。因为一九七六年“文革”结束后池步洲也曾经到福州去探望过五哥步云和五嫂林怡,但那时他还带着最高的“战犯”黑帽,心情抑郁,也无颜见人。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的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各一份,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李直峰(签字)
历史的发展,动力来自诸多方面。如果不是许多身居高位者在“文化大革命”中亲自尝到了被冤屈、被诬陷、被侮辱的苦头,中国共产党,能够这么迅速、这么自觉、这么彻底地否定过去,承认自己有错,从而扭转乾坤么?
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二日
内容大致是:自1938年秋在汉口,1939年在重庆,池曾随李直峰同志(打进中统来的)到军委会日本陆军密电研究组。当时我任该组少将主任,李直峰任上校副主任。但研究组无成就,池于不久就辞去了。
一九七四年,池步洲已经六十七岁,尽管身体还好,从事重体力劳动,也吃不消了,只好从房修三队退休。好在这时候子女们大都已经长大,尽管还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吃了父亲的挂落,得不到什么好工作,但都开始返哺,艰苦一些,仅能果腹而已。
二、宣告池步洲无罪。